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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第1页)

如果说实话,肯定不是觉得长官不喜欢,而是觉得分出来自己就少了。

这顿饭做得有多好,他们心里最清楚了,但尚食司长官都开口了,怎么能不给光禄寺长官。

苏菀分的时候,自然也没少了自家女官的。

好在她做的东西本来就多,一起吃也能吃饱。

可苏菀的东西,吃一次少一次,等到明天正式上班,大家也不好麻烦她。

苏菀看着大家怨念的表情,心里觉得好笑,开口道:“回头只要我有空,我肯定喊你们过来吃好吃的,下次烧蹄筋吃,怎么样?”

软软糯糯的羊蹄筋,那有什么好说的!

肯定吃!

每次吃着这些食物,就会想到更多食物,其中一个官员道:“还有明天的馕坑肉。”

“肯定少不了。”苏菀道,“那个也好做,回头我让人送到你们光禄寺。”

“好嘞!”

话是这样说,大家已经对着羊蹄下手了。

都是自己人,把手洗干净之后就可以拿着吃,那羊肉手抓饭还是用了勺子,毕竟哪个热乎劲用勺子方便。

现在的羊蹄捏在手里也是为了更方便吃。

羊蹄小小的,还被分成两半,上面的胶质吸满黄焖的汤汁,汤汁看着汁水浓郁,跟羊蹄的油脂混合,有种不一样的香味。

此时咬上一口绝对弹牙,因为焖得软烂适中,轻轻一咬,上面的皮肉都能吃到嘴里,这肉质韧而不挺,烂而不腻。

如果再吸吮上面的汤汁,那滋味脂香浓厚,更是满足。

一口羊蹄上的皮肉不算多,可每一口都焖到极致,肉质跟味道的完美结合,这大概就是黄焖酱香的快乐。

焖羊蹄都这样了,下面的羊肉手抓饭更是让人满足。

羊肉本来就切的大块,煮得也软而不散,一口一块满满的肉香,因为是跟米饭一起蒸,米饭吸收了里面的油脂,让羊肉变得油香十足。

可方才已经吃了焖羊蹄,这会吃的油香只会更上一层楼。

看大家都吃里面的羊肉,苏菀提醒道:“吃米饭啊,带着葡萄干,胡萝卜,洋葱一起,这口饭绝对不亚于羊肉。”

真的?

苏菀说的能有假话?

众人连将信将疑都没有,立刻按照苏菀说的来上一口。

一勺子米饭里面,带着葡萄干,胡萝卜,洋葱,直接吃到嘴里。

这四种食材其实都有不同的甘甜。

米饭的米香甜,葡萄干的果甜,胡萝卜带着微微清淡的甜,洋葱的清冽的回甜。

最后加上炒羊肉的时候还有白糖直接的甜。

这些甜加在一起让这道菜的味道既甜又香,最后调味的胡椒跟盐巴完美中和了这些滋味万千的甜味。

让它们汇成一碗手抓饭。

吃上一口,完全可以想象在大草原上,热烈洒脱的西域同胞如何用这样的饭满足味蕾。

这是不同于中原的风味,却又是大家可以接受的风味。

因为好吃的美食肯定有共通性。

吃过这口饭之后,众人终于明白,苏菀为什么让大家这么吃。

原来甜也是有不同的,甜也可以这么鲜,甜的滋味可以这么复杂。

最后一口饭吃完,再喝一口早就泡好的清茶。

爽!

这顿真是吃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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