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模糊不清的盔甲罩在阿斯克身上,挡下了那些血肉,可是腐烂尸体的臭味依然飘进了阿斯克的鼻子里,立竿见影,效果拔群,立刻给阿斯克加上了“呕吐”这个debuff。
“呕~”
阿斯克的脸有些发白,他的脚下是一滩血肉,赤着脚踩在上面的感觉就好像是走在泥泞的小路上,可是他现在脚下踩着的不是泥,而是血肉!
“到底发生了什么?”
阿斯克深呼吸几口气,强忍着呕吐的欲。望,逼着自己去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之后该怎么做。定下神去打量四周的环境,阿斯克发现他面前的走到突然变长了,之前从门口到床只不过四五步,现在居然已经延伸到二十多米。
扑鼻而来的是一种腐烂发霉的气味,眼前是一条笔直的走廊,天花板是木质的,两侧的墙上都贴着墙纸,墙纸上的花纹图案颇为诡异,像人的眼睛;地板上铺着绿色的地毯,走廊两侧一扇窗户都没有,也没有房门,只是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盏灯光昏黄的壁灯……
这根本不是阿斯克之前所住的旅馆!
“切,我想要的可不是这个噩梦!”
阿斯克有些暴躁的抓着头发,他大概猜到自己现在正在做噩梦,按照常规来说,从噩梦里醒来不外乎几种办法:被其他人唤醒、自行挣脱以及……死亡!
如果这是噩梦,那么根本不会有人找到那个房间叫醒阿斯克,自行挣脱的难度太大,而且到底该怎么挣脱,阿斯克也不知道。看起来,似乎只有最后一种办法行之有效了,大多数噩梦的结局一般都是自己死亡,然后满头大汗,惊恐的睁开眼睛,脱离噩梦。
只不过……
“阿斯克,你知道什么是信仰吗?”尼可·勒梅曾经和阿斯克聊过关于宗教的事情,当然只是他单方面讲故事,阿斯克在一边听着而已。
“《圣经》,新约,约翰福音——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引用了《圣经》里的话之后,尼可·勒梅指了一下自己,用一种开玩笑的语气说道:“信我者,得永生!你知道我为什么长生不老吗?因为我信上帝,而且是最虔诚的那一个,仁慈的上帝赐予我永生……”
阿斯克当时只把这当成笑话,他真正记住并在意的是之后尼可·勒梅说的话——
“信我者,得永生,哪一句才是重点?当然是‘信我者’,那么这句话里面,那个字才是重点?当然是‘信’……那么,阿斯克,从现在开始我要对你提一个要求,那便是……”
“不要轻易地去‘信’,因为你并不知道‘信’是多么危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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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本吃货书
你所见的未必是真的,但也别轻率的把它当成假的。
推了一下眼镜,阿斯克有些头疼,也许对其他人来说在梦里死了就等于梦醒,可对于他来说,一个不小心死了就真的死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这里的“信”,是赌上性命的“信”,很不幸的,阿斯克已经没有不“信”的权利,对于任何发生的事情,不管它是真的还是假的,阿斯克只能选择“信”。更不幸的是,阿斯克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会让他对很多东西下意识的的选择不“信”,但实际情况要求他必须“信”。
“好吧,这不是梦,死了就真的死了。”
阿斯克耸了耸肩膀,有些无奈,他很清楚他现在的情况,他一直相信这是一个梦,但他必须把这个梦当成现实去对待,两者之间微妙的区别也许会让他掉进坑里。
“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
反正现在也不知道该去哪里,阿斯克就站在原地,不停的自言自语着,重复着那句话,一次又一次,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这也算是他从尼可·勒梅那里学来的一点小技巧,催眠,对自己的催眠。按照尼可·勒梅所说的,只要把这句话重复一百万次,他就会把这句话当成真理,原先那种“这只是一个梦”的观念就会被取代。
一百万次,这句话说上一次需要5秒,一百万次也即是500万秒,约合83333分钟,1388个小时,57天,几乎是两个月,昼夜不停,废寝忘食,不食人间五谷的两个月。上厕所倒是可以,不过就算是上厕所也要不停的念着才可以。
洗脑。
从尼可·勒梅那里听到这玩意的时候,阿斯克就想到了这个词,麻瓜发明的词,就像它的字面意思一般,对大脑进行清洗,留下需要的,清洗不想要的。重复一百万次的这个过程就是清洗与植入的过程,植入的是“这不是梦”,清洗的是“这是梦”。
阿斯克倒还不至于真的重复一百万次,事实上,他只重复了五分钟都没到。
“……这不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