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从南美洲,以及西部非洲出产的物资要运抵美国或者协约国其他成员国的本土港口,都需要经过大西洋中部与大西洋北部,这两片海域都在帝国海军破交舰队地活动范围之内。如此一来,协约国集团在获取海外资源的时候。也要受到巨大的威胁。
正是这种地理环境上的差别,导致交战双方在破交战场上处于不同的境地。
从一开始,同盟国就更加重视破交作战。而协约国则更加重视保交作战。在七十五年(43年)之前,协约国集团投入破交作战的舰艇还不到执行护航任务的十分之一。当时,美国海军地大部分老式战列舰,以及最先服役的大型巡洋舰几乎都在执行护航任务。
也正是如此,战后很多人都认为,同盟国集团能够获得胜利,主要就是在破交作战上占有主动权。
从经济学角度看,即便破交作战的主要力量,即大型巡洋舰地造价极为高昂,可是在破交战场上。大型巡洋舰的作战效率超过了其他所有战舰。按照交换比来计算。一艘大型巡洋舰相当于一百三十五万载重吨的商船与七万五千吨护航战舰的总和。如果按照造价来计算,大型巡洋舰能够在战场上获得自身价值三点五倍的战果。
毫无疑问。破交战比护航战的效率更高,也更有价值。
由此也不难理解。美国为什么情愿少造几艘快速战列舰,也要建造足够多的大型巡洋舰。如果美国输掉了破交战,就必然输掉整场战争。
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军指挥官对帝国海军的破交舰队肯定是深恶痛绝。
也正是如此,尼米兹才会想方设法的干掉帝国海军在太平洋上活动的破交舰队。
问题是,如果采用普通地战术,很难消灭破交舰队。
不说别地,任何一艘大型巡洋舰的速度都在快速战列舰之上,其持续巡航速度更是远远超过了快速战列舰。另外,大型巡洋舰有着无与伦比地续航力,拥有最先进的探测设备,能够做到先敌发现。如此一来,别说那些速度慢得出奇地老式战列舰,就算是美军出动以快速战列舰为主力的作战舰队,也不见得能够消灭那些在太平洋上神出鬼没,东打一枪,西放一炮的破交舰队。
如果不出动快速战列舰,就算派遣大型巡洋舰组成的“反破交舰队”,也不见得能够战胜帝国海军的破交舰队。
更何况,破交舰队即便在执行作战任务的时候,都是分散行动的,而且每支破交舰队都有预定的巡逻海域,很少聚在一起。因此,即便能够在战斗中干掉一艘大型巡洋舰,也无法干掉所有的破交舰。同样的,即便能够抓住机会干掉一支破交舰队,也不可能干掉所有的破交舰队,反而会使其他破交舰队更加小心谨慎,更加难以对付。
如此一来,要想干掉太平洋上的所有破交舰队,尼米兹就得想办法让其集中行动。
只有当帝国海军抽调不出更多的作战舰队,而美军的攻势又是第11舰队无法单独应付地情况出现。帝国海军才会调集破交舰队,为第11舰队提供支援。
显然,此时的情况完全符合尼米兹的要求。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尼米兹不但出动了第51舰队。还调集了能够找到地所有大型战舰,然后以攻打中途岛为饵,迫使帝国海军不得不迎战。也许,尼米兹根本没有想过要干掉第11舰队,只是想借此机会干掉集中行动的破交舰队!
理清思路之后,白佑彬顿时有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
当然,这还远远不能解决问题。
为了对付秦孝东等人指挥的破交舰队,尼米兹有两种选择。一是出动第51舰队,由四艘强大的快速战列舰出手,以毫无悬念的方式解决掉困扰美军二年多的难题。二是集中数量更多的大型巡洋舰。以围攻的方式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
很明显,尼米兹更希望采用前一种战术。
只要被快速战列舰逮住,大型巡洋舰往往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问题是,在第11舰队地威胁之下,尼米兹不可能采取前一种战术,不然美军的大型巡洋舰也将遭到第11舰队的屠杀。
换个方向,仅仅干掉秦孝东等人指挥的破交舰队不足以使美国在破交战场上获得胜利。要想扭转局势。尼米兹不但要干掉帝国海军的破交舰队,还要保存自己的破交舰队。这样一来,美军才能在印度洋上投入更多的破交力量。让帝国海军不得不建造更多用于护航作战地战舰,或者让帝国损失更多的运输船只与战略物资,从而让帝国的战争实力下降,最终使帝国海军无以为继。
想到这一点之后,白佑彬几乎敢肯定,尼米兹派来地大型巡洋舰不只十二艘。
他甚至敢断定,除了留在南太平洋上为运输船队提供掩护的那二支护航舰队之外,尼米兹已经将美军部署在太平洋战场上的二十艘大型巡洋舰全部集中到了中途岛附近海域,而且编成了至少二支舰队。其中一支舰队扮演火力支援的角色,负责引诱帝国海军的破交舰队前去交战。而另外一支舰队则埋伏在附近。准备围歼帝国海军的破交舰队。
果真如此的话,即便第11舰队缠住了第51舰队。秦孝东杀向中途岛,也等于送死。那么。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在众多参谋的注视下,白佑彬在司令舰桥内不停的来回走动着。
此时要求增兵已经来不及了,而且卫延年已经力所能及的派来了增援力量,如果再要求增兵,就只能从西南太平洋上抽调兵力。这样一来,势必影响到新喀里多尼亚地进攻行动,从而迟缓进攻澳洲大陆地作战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