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砂无话可说。
两人在街上找了客栈住下,上楼的时候,凤仪突然说道:“师父和师兄在灵岩洞也要静坐三天,咱们走的时候,不知他们会不会追上。别遇上他们才好。”
这句话让胡砂又是一夜没睡好。
从荷包里取出白纸小人,捏在手里盯着看,明明只是小小的一片,既轻薄又柔软,她却感觉重若千钧。
她闭着眼一个劲告诉自己:你有相公了,你有相公了,你有相公了……如此这般念了千百遍,到底还是睡着了。只是做了个梦:那个画在纸上的相公突然跳下来,变作芳准的模样,拈花含笑;不知怎的,忽然又变成了凤仪,斜倚月下。
她就这般心猿意马地过了三天,无时无刻不在妇德与失德之间徘徊为难,越发觉得自己成了个坏女人,惶惶不可终日。
到了第三日,莫名果然早早等在了八塞渡口,至于让胡砂担心了好久的师父和大师兄,直到他们顺利上船都没出现,她也不知是安心还是失望。
从生洲坐船去瀛洲,起码要花上半个月的时间。前几日,胡砂还觉得茫茫大海很有意思,每天泡在船头,白天数海鸥,晚上数星星,越到后面越觉得无聊,最后只和凤仪他们一样,躲在船舱里睡觉,连话都懒得说。
“二师兄,还有多少天才能到瀛洲啊?”无聊到了极致,胡砂终于忍不住在吃饭的时候发问了。
凤仪还恪守着清远的规矩,不吃荤腥,只夹了两筷子青菜,一面喝茶,一面慢悠悠说道:“还有三四天吧。海上航行,谁也说不准确切时间,不可预计的情况太多。”
正说着,却见莫名愁眉苦脸地捧着一件五彩斑斓的衣服过来了:“想不到这种仙山仙地也有奸商,花了那么多银子,居然给我一件破衣服!”
胡砂好奇地凑过去看,却见他手上捧着的正是在生洲那家成衣坊做的新衣,听说是比天香湖青蚕丝更贵的料子,珠光宝气的,只可惜胸前有个拇指大小的洞,显见是不能穿出去的。
“买的时候你没验货吗?”凤仪接过来看了一眼,用手搓搓,又奇道:“像是新戳出来的,你自己戳的?”
莫名脸上一红,嗫嚅道:“那老板说这是火浣鼠毛织就的衣裳,不畏水火,刀枪不入,我……我就用匕首试了试……谁想一戳就破……”
凤仪忍不住失声笑了出来,将衣服抛给他:“显然他是欺负你这外乡人没见识。火浣鼠的毛皮是何等珍贵,与天香湖青蚕岂止差了一个档次,神仙也未必能穿上,他会用那种价格卖给你?这确是毛皮织就,但并非火浣鼠,而是知春山的地鼠皮毛,大抵是比寻常衣服暖和些,至于水火刀枪,是一点也不能防的。”
莫名尴尬地攥着衣服,也不知是要把它丢掉,还是捧着大哭一场。胡砂赶紧过去安慰:“莫名大哥,你别难过,就是一个洞而已。这衣服花里胡哨的,我这两天帮二师兄做衣服,还有剩余的布料,颜色也差不多,我帮你补上吧。”
莫名感激不尽地给她拱手道谢:“真是劳烦胡砂姑娘了,大恩不言谢!日后姑娘有任何差遣,在下一定为你做到。”
胡砂骇笑:“这……不是什么大事,算不上大恩……补个洞而已……”
他连连摇头,叹道:“非也,实不相瞒,这衣裳……是买给我数年未见的未婚妻的,我因一些事情不得不在大婚前离开她,如今事情快要办妥,终于可以回到家乡,这件衣裳是给她带的礼物……”
话未说完,却听凤仪问道:“不知莫兄家乡在何方?我二人正好近日下山历练,没什么俗事,倒可以送你一程。”
摆明了是套话,奈何莫名老兄半点也没发觉,大方地笑道:“我家乡在川蜀渝州,只怕两位没听说过,不敢劳烦相送了。”
胡砂差点跳起来,手指着他的鼻尖,一个劲抖,偏生说不出一个字。
莫名莫名其妙地看着胡砂,奇道:“胡砂姑娘怎么了?”
凤仪撑着下巴,懒洋洋地说道:“我只有一句话问你,那土堰鼓是你找到了,交给青灵真君的?”
这次轮到莫名跳起来,浑身发抖,脸色忽青忽白。
彼时胡砂才弄清楚,莫名出身武术世家,习得一身好武艺,自小行走江湖,资质非凡。因着在山神庙没有磕头,夜来做梦就被抓到了海内十洲,为人嘱咐十年内取得土堰鼓与水琉琴。
他身怀武艺,自然比手无缚鸡之力的胡砂厉害些,在海内十洲跑了两三年,居然还真给他在聚窟洲无穷谷找到了土堰鼓。此后,他四处打探,得知水琉琴藏在瀛洲乐正石山旧殿,正要出发,便遇到了胡砂与凤仪。
凤仪听说,便点头笑道:“看来,如今真君手里已经有了两件天神遗物。神器得其三便能成事,就差这一个水琉琴了。难怪他这样焦急。”
此言一出,胡砂和莫名都疑惑地看着他,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
他解释道:“金木水火土成套的五件神器,聚集五行之力,威力巨大。木昊铃为我那友人所得,土堰鼓由莫名所得,都给了真君。金琵琶被盗,御火笛在魔道手中,真君是没本事拿到了,只能盯着最难拿的水琉琴。只要得到它,他和你们的心愿就都了了,互取所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