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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第三天,汪欢实带她去看798里不要门票的展览,他带着她倒了两次公交车,只为了指着其中一幅照片告诉她:“这幅画我三年以前在创意市集上看到过,当时卖五十块我没舍得买,你看后来在香港拍卖居然值五万了!”

“你怎么五十块都没有?”

汪欢实不好意思地低头:“女朋友想吃冰激凌。”

她想了想,严肃地恭喜汪欢实:“幸好你跟她分手了,你女友绝对是扫把星转世。”

汪欢实却说:“就算回到当初我也会买冰激凌不买画的,那天是我们的初吻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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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汪欢实教她打网球,她汗都没出,汪欢实捡球捡到腰肌劳损。她想,她会坚持打网球,很多人在生命里来来去去,总要留下一些什么,比如,庞城留下了一段感情。

第五天,汪欢实送给她一本食谱,叮嘱她即便他离开了,她也应该好好地照顾自己。

第六天,他们坐在阳台上,喝了一瓶红酒,看了一次日出一次日落。

第七天,她告诉汪欢实,她已经不想死了,就算庞城离开了她,她的人生也还是要继续。

还是隔着阳台,汪欢实吻了她,他身后是已经整理好的两只行李箱。

他说:“这世界上再浓烈的情感也不该逾越作为人想要活下去的本能。”

她站在阳台上抽第三支烟,隔壁阳台的汪欢实就那么忽然地消失了,像从没有出现过一样——她终于完成了她幻想中的走马灯,回顾的只有爱情。但她想,这不会是她临终的那个。

她终于放下了支撑在阳台上的双臂,虽然她还是不知道怎么释怀:假如,当年庞城不是暑假租了她隔壁的房子,就不会因为帮她捡晾在阳台上掉下去的鞋认识她;假如,那年庞城买了那幅画没有买冰激凌给她,或许就没有那个吻。

假如,那次闹分手她换了号码不再换回来,庞城或许就已经离开北京回了老家工作……假如没有过去,他们不会有七天前因为一件小事争执,她不会愤而离开没告诉庞城自己要出差,庞城不会因为担心她没带钥匙又赌气不肯打电话而执意为她留着门……假如这一切,有任何一件事改变了轨迹,今天,应该就不会是庞城的“头七”。

可庞城已经走了,一个一米八五的人,只带走一只行李箱、一只登机箱。她哭着想,如果不是迷迷糊糊中他以为是她回家,也不至于如此措手不及……她真是他的扫把星啊,她却还是必须苟活于这世上。

她手上还拿着庞城的信:

“下次吵架,你不要离家出走了好吗?你说,如果我向你求婚,我们应该像交换戒指一样交换人生的一个秘密。我现在告诉你我的秘密。我小时候身体不好,奶奶迷信,让我认过一个狗爹,给我取过一个好养活的孬名。别人的孬名顶多叫狗剩、拴柱,我比较倒霉,还得随狗爹姓汪,叫欢实……我想向你求婚,我的秘密说完了,你的呢?”

是啊,她的秘密是什么呢?或许是,她会把这个故事假装成别人的故事那样讲出来。

或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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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

文  赵雷 民谣歌手 @赵雷Z

在这个世界有这样一个女人,我叫她妈妈。

对镜贴花黄的年纪我没见过,留给我的岁月却是最美的。

儿时,我住在她为我建造的童话王国里,一砖一瓦都可以肆无忌惮地风声水起。长大后,我想把整个世界带给她,觉得她会一直在我身边。

妈妈,真庆幸我是你身上掉下来的那块连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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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我六岁,北京的夏天那时不是闷热的,树荫下总有凉爽的风。知了声声叫着,追着我跑。我妈四十岁,正式步入中年,每天忙碌着穿过我家院子里的一棵大柿子树到厨房,给我和我爸准备一日三餐。

六岁,开始长心眼,有了自主意识,觉得都叫妈妈没什么特点,不能特殊到一叫我妈,大家都知道她是我妈,于是不叫“妈妈”,直接叫名——敏子。我爸上来就骂:这孩子,没大没小,哪有不叫妈叫名的。

我妈倒是没那么多讲究,就随了我。我整天“敏子敏子”地叫着,我妈也不嫌烦,每次都应我,弄得我爸更生气。

敏子三十四岁才有的我,说不惯着,也是护得要命,就连吃个苹果,也要给我留最大的。

我最爱敏子给我挠痒痒,粗糙的手在我后背轻轻地划上来划下去,每每这时候,我多动的四肢很快就会安静下来,也会很快进入梦里,但是挠痒痒不能停,一停我准醒。敏子说:雷雷,让妈歇会儿,挠几下行了。

我混蛋地回答:不行,我要挠痒痒。

那时我决定了,挠痒痒是个长期工程,长大了定要找个会挠痒痒的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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