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嫁到德国是什么感受 > 第1部分(第2页)

第1部分(第2页)

一个女孩是不是招人喜欢,其实不仅是脸蛋儿,不仅是身材,最主要的,还是性格。

从小家里人就叫我小羊羔,因为我皮肤白皙,性格乖巧,文静可爱。

到了大学,同学们叫我小黄莺,原因自然是因为我性格开朗,活泼好动。很多同学还注意到了,我是一个经常耽于梦想的小女孩儿。

很多书中都写到,人是啼哭着来到这个世界的,有一天离去,也会哭着告别人世。我一直疑惑,一直不解。人们为什么不去寻找快乐呢?为什么不去寻找幸福呢?生活里不能没有童话,没有童话,没有梦想,人生会是多么乏味啊?

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一本书,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想不开。

这本书叫<;<;时间简史>;>;,是世界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逖芬。霍金写的。

世界有一个开头,所以,必然会有结束。这个无情的事实,造成许多人对人生的悲观,厌世。

其实,包括伟大的霍金等物理学家在内的人们为什么没注意到,人生每一天都在不停地更迭,每一年都在轮回。所以,每一天都是新鲜的,是过去一天的结束,是新的一天的到来。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悲哀,为什么要绝望呢?

世界,应该是一个精美的图画,人的一生,应该象童话一样精致美丽。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我生活得特别欢快,我的梦想充满了色彩。

我在大学的专业是英语,这是我自己选择的专业。

我喜欢英语,英语朗诵起来抑扬顿挫,带着莎士比亚戏剧中威廉王子高贵的风格,也有李尔王粗旷的豪迈,真是妙不可言。

美国式英语使得英语这个贵族的语言变得*,很多人喜欢美式英语,但我不喜欢。

妈妈说,我的血管里流淌着骑士的浪漫。我喜欢欧洲的骑士,骑士文化是人类最高贵的文化之一。骑士勇敢,坚强,一丝不苟,敢於负责,最重要的是,骑士怀抱拯救人类的理想,境界崇高,永不放弃。对於爱情,骑士也是最坚贞,最浪漫的。

我最欣赏拿破仑手下那位骑士龙骑兵队长说过的话。他说,做为骄傲的皇家龙骑兵,28岁就应该是最高的年龄了。到了28岁时还苟活于世,对於皇家龙骑兵这个骄傲的职业来说,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结果,在滑铁卢,这位队长终於在28岁这个年龄战死沙场,实现了马革裹尸的理想。

每想到这位皇家龙骑兵队长,我就热泪盈眶。

现代人苟且猥琐,尤其男人,得过且过,不负责任,忘记了人类最崇高的理想是什么,更无骑士风范。

比如我在大二的男朋友刘齐吧。

刘齐高我一届,是大学的学生会主席。号称社会活动家,学生领袖。

能够看中他,是因为他杰出的外表和高雅的言谈举止。他身高182,体重75KG,模样帅气,四肢矜长。是我们大学出名的大帅哥。

大一的时候,他趁着我刚刚离开家门还朦朦懂懂,开始了最猛烈的进攻,而我,刚进入大学,环境陌生,年少无知,思维幼稚,让刘齐轻易得手。

刘齐模样帅,为人好,有教养,一举一动充满骑士风范。那时的我芳心可可,只会看人的表面,觉得看上刘齐,自己的运气真不错。

但相处才一个月,我就发现刘齐是个败絮其中的伪君子。

他把我的好朋友马小春打伤了。

马小春是我的同乡,也是我的中学同学。多年来被小春哥照顾,我从没意识过小春哥是否爱过我,但他确实把我当成自己的亲妹妹。我考大学到了北京,小春哥也考到北京另一所大学。

小春哥每个周末都来看我,给我带来各种好吃的零食,还带我到北京的公园名胜去玩。多年来,我一直把小春哥当做自己的亲哥哥,从没想过别的。刚进大学那会儿,也曾有同学把马小春当成我的男朋友,但我稍加说明,误会立刻消除。

确实,小春哥渺小,普通,我却象个骄傲的白天鹅。小春哥再怎么说,也不配做我的男朋友。

但刘齐却把他打伤了。

是嫉妒吗?不可能啊,刘齐高大帅气,身上有学生领袖应该具备的一切优良素质。马小春跟刘齐相比,无异于鸭子之于天鹅。

其实,我真的不愿意再提起这个刘齐,不愿意再复诉那些庸俗不堪,平淡无奇的往事。刘齐对根本不是竞争对手的马小春大打出手,并非争风吃醋,而是因为马小春无意中在王府井碰到刘齐与另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他们神态暧昧,举止亲昵,刘齐也同时看到了马小春。为了保守秘密,刘齐打算收买家境一般的马小春。。。

唉,后来发生的事情是那样庸俗,那样乏味,那样无聊,那样不值一提。我拒绝了刘齐的一切哀怨,恳求,我在心里把刘齐放在最不值得留意的角落。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