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这个。”
发现沈明初会打麻将以后,赵意眠就彻底的抛弃了自己的大脑,成了一个只会动手的达芬奇机器人,完全听从沈明初的指挥,她让打哪张就打哪张。
不过她虽然不动脑子,但在局势非常明确的时候,到底是打了四五年的人,还是能够一眼看的出来:“是不是下叫了?待会儿咱们小胡一张就走吧。”
“眠眠,贪心一点。”沈明初在她耳边轻声道,“做个清一色吧,还有几张就把其他牌全部打完了。”
赵意眠紧张道:“我贪牌很容易输的,咱们还是谨慎一点,早走早超生吧,不然被她们抓了怎么办?我有一把就是贪心,结果挨了三个满把,输的裤子都差点当了。”
“我在你身边,你还怕输不起吗?输了算我的,赢了算你的,你就当是在帮我打牌,眠眠,听我的,贪心一点,把这张牌打出去。”
能赢二十,谁愿意只赢一块呢?
麻将的乐趣,不就正在于这种博弈的不确定性吗?
赵意眠固然胆小谨慎,但还是有些小小贪心的。
有了沈明初壮胆,一下子就硬气起来,啪的一声把那张沈明初指到的牌打了出去,“三万!”
赵意眠一个人打麻将的时候,是其他人偶尔同情她一把,放个炮让她逃脱一劫。
等沈明初在身边,就成了个大杀四方的割草游戏,到后来,已经成了她在沈明初耳边小声劝道:“这把小胡就够啦,赢得太多了!”
渐渐地,沈明初其实就不再指挥她打牌了,但也许是从她那里学到了技术,又或者是继承到了胆气,赵意眠在牌桌上,竟不像一开始那么畏手畏脚,犹犹豫豫,变得游刃有余起来,码牌的速度虽然依旧蜗牛,但打牌的速度明显快了不少。
就算眼看着有一方在做清一色,她也不像之前那样慌着逃脱,反而气定神闲的等着好牌到自己的手里来,不时和沈明初交头接耳,探讨两句该出哪张牌,除了吃狗粮以外,从她脸上竟然看不出牌好还是牌坏了。
这场牌局,输的最惨的人是招呼赵意眠出来打牌的沈曼玉。
每一把开钱的时候,她都觉得心如刀割。
牌打得不大,封顶也就二十块钱,架不住场数多了,也输出去好几百块。
连牌友都调侃道:“鳗鱼,你表姐是专门帮着眠眠来宰你的吧?”
沈曼玉眼含热泪,“这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有了对象之后,这胳膊肘就朝外拐了,拦不住,拦不住……”
赵意眠得意的抱住沈明初的胳膊,“什么叫做嫁出去的女儿,这是我的老婆好吗?”
沈明初回来以后,几人到底没有像原来计划的那样,打到凌晨,六点过一点,茶楼的老板进来问她们续不续摊的时候,有眼里介的牌友,就自觉站起来道:“哎呀,今天打到这里就差不多了,我家里还有事明天还要上班,就先回去了。”
“眠眠,下次再出来打牌呀!”
赵意眠跟她俩告别,“行啊,没问题,发消息给我就来。”
她现在对自己的牌技自信的很。
从牌桌的抽屉里拿出一叠厚厚的零钱,输钱的时候她眼睛都是眯着的——笑眯的。
“哈哈哈,我还是第一次赢那么多钱,再来几把,我之前交的学费都快赚回来了。”
沈曼玉控诉,“眠眠,你拿着这些钱,就没听到什么声音吗?”
赵意眠呆萌地问道:“什么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