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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歌小议(第1页)

少年谐谑

我的孩子(他现在已经当了爸爸了)曾在一个“少年之家”“上”过。有一次唱歌比赛,几个男孩子上了台。指挥是一个姓肖的孩子。“预备——齐!”几个孩子放声歌唱:

排起队,

唱起歌,

拉起大粪车。

花园里,

花儿多,

马蜂螫了我!

表情严肃,唱得很齐。

少年之家的老师傻了眼了:这是什么歌?

一个时期,北京的孩子(主要是女孩子)传唱过一首歌:

小孩小孩你别哭,

前面就是你大姑。

你大姑罗圈腿,

走起路来扭屁股,

——扭屁股哎嗨哟哦……

这首歌是用山东柳琴的调子唱的,歌词与曲调结合得恰好,而且有山东味儿。

这些歌是孩子们“胡编”出来的。如果细心搜集,单是在北京,就可以搜集到不少这种少年儿童信口胡编的歌。

对于孩子们自己编出来的这样的歌,我们持什么态度?

一种态度是鼓励。截至现在为止,还没有听到一位少儿教育专家提出应该鼓励孩子们这样的创造性。

第二种态度是禁止。禁止不了,除非禁止人没有童年。

第三种态度是不管,由它去。少年之家的老师对淘气的男孩子唱那样的歌,不知如何是好,只是傻了眼。“傻了眼”不失为一种明智的态度。

第四种态度是研究它。我觉得孩子们编这样的歌反映了一种逆反心理,甚至是对于强加于他们的过于严肃的生活规范,包括带有教条意味的过于严肃的歌曲的抗议。这些歌是他们自己的歌。

第五种态度是向他们学习。作家应该向孩子学习。学习他们的信口胡编。第一是信口。孩子对于语言的韵律有一种先天的敏感。他们自己编的歌都非常“顺”,非常自然,一听就记得住。现在的新诗多不留意韵律,朦胧诗尤其是这样。我不懂,是不是朦胧诗就非得排斥韵律不可?我以为朦胧诗尤其需要韵律。李商隐的不少诗很难“达诂”,但是听起来很美。戴望舒的《雨巷》说的是什么?但听起来很美。听起来美,便受到感染,于是似乎是懂了。不懂之懂,是为真懂。其次,是“胡编”。就是说,学习孩子们的滑稽感,学习他们对于生活的并不恶毒的嘲谑态度。直截了当地说:学习他们的胡闹。

但是胡闹是不易学的。这需要才能,我们的胡闹才能已经被孔夫子和教条主义者敲打得一干二净。我们只有正经文学,没有胡闹文学。再过二十年,才许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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