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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暴力孤独2(第1页)

对人性的颠覆

观看美国的《教父》系列电影,你会知道,所谓暴力远比我们想像的复杂,绝对不是几个小流氓打打架而已,教父是游走在合法和非法之间,包皮括国会议员都是他的人,你可以想像他能做到像甘迺迪槍杀案那样,到现在还没有办法破案,背后的黑道力量大到什麼程度?我们无法想像。

政府的军火买卖也会运用所谓的高层和黑道之间的关系,这种买卖的金额大到几百亿美金,使类似案件的处理难上加难。暴力,绝对不只是动拳头的问题,透过一层一层之间的牵连,会纠缠成一个政治富商与所谓的黑道之间的复杂关系。

如果前述那位在华盛顿被逮捕的槍手,有机会在审判庭上侃侃而谈,我相信会非常精釆。他辩论的内容将会触碰到合法暴力与非法暴力的议题,可是我怀疑这个画面会不会在电视上播放出来?他提出的质疑可能会动摇美国人的基本信念,美国在越南做的事不是暴力吗?在阿富汗做的事不是暴力吗?在伊拉克做的事不是暴力吗?而在这个时候,我们对暴力的本质就能有更多样的思考,同时就会发现自己早已经被划分在一个合法暴力机构裡,去抵制非法的暴力。

法国剧本作家卡繆,在作品《正义之士》(TheJustAssassins)裡面,提到在俄国革命的时候,有几个无政府安那其组织的党人,设计一个非常周详的计画,要谋剌俄国暴君。行刺当天,杀手看到暴君旁边的两个孩子,一派天真烂漫的模样,他下不了手,忽然开始检讨

起暴力的本质。此剧本在法国引起很大的讨论,到底杀手是妇人之仁还是革命本质上的一个暴力的再认知?

其实没有答案。我相信大部分的人在那一剎那都会犹疑,就是我要杀的是这个暴君,他该死,可是那两个孩子不是无辜的吗?要怎麼去面对孩子的死亡?人常常陷在两难之间,就会想以黑白分明的逻辑,将问题简化:十恶不赦的人就该死!然而,所有的文学家、哲学家,他们的思维都是从这些十恶不赦的人身上去发展,不然文学与哲学都失去意义。

从这个角度来看,陈进兴的死亡也应该是我们谈暴力孤独时一个重要的议题。从法律、从受难者家属的角度去看,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若是从暴力孤独的角度去看,他所表现出来的暴力本质,正是对人性的颠覆。

这件事情发生在一九九七年,震惊整个社会,我记得当他潜藏到天母某一个大使馆家中,电视二十四小时转播。那天我到学校上课时,没有一个学生来,事后他们还反问我:「你怎麼会来上课?」

那是在台湾空前伟大的一个「暴力仪式」,从年纪最大到最小,都在电视机前面参与,我不觉得那只是陈进兴的个案,而是代表全台湾对於暴力的耸动和暴力潜意识的渴望,当时人们面对这个事件的心态,就像我小时候看到驯兽师把头放在狮子的嘴巴裡一样,又希望他被咬,又希望他不被咬。哪边的比重比较高?我不敢去想。

人性裡还掩盖了多少我们不自知又不敢去想的状态?

春秋战国时候,孟子说人性本善,人是性善的发扬;另一个非常大的荀子流派,则说人性是恶的,因為性恶,才需要很多的教养和禁忌去限制。这两种绝然不同的流派,争论不休;到了今天,好像孔孟之道的「人性本善」论是主流,然而,既是人性本善,何来那麼多的禁忌与法律?

性善论本身有漏洞、有矛盾,人性中的确存在一种我们无法捉摸的东西,若我们的文化裡只是一味地发扬孔孟之道,忘掉像荀子这一类提出不同思维的哲学家,我们在面对各种社会现象时,就会失去思考的平衡点。我相信,荀子的哲学若能继续发展,就会发扬出所谓的暴力美学。

潜意识裡的暴力美学

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不只是写出了革命孤独裡的荒凉感,也有很精釆的暴力美学。其中一则是提到豫让行刺赵襄子。豫让效忠智伯,但智伯被赵襄子所害,所以豫让要替智伯报仇。他第一次要去行刺赵襄子失败,反被抓住,赵襄子觉得他是个义士,就把他放了。豫让不死心,他想已经被看到脸了,再去行刺会被认出,他回去之后就把整个脸皮削掉,把自己毁容,再去谋刺。第二次又被捉到,又被放了,他回去吞炭,连声音也变了,再去行刺。第叁次他又被逮捕,这次赵襄子不能再放他,而豫让还是非杀他不可,所以就向赵襄子要了一件衣服,刺了叁刀,表示仇已经报了,他再自杀。

这个故事裡面有非常惊人的暴力美学元素。《史记》裡面的刺客,如荆軻,常常被提到,因為他以堂皇伟大的革命為目的,可是豫让的

行动没有革命的主题,他只是在替人报仇,他要杀的人也不是什麼暴君,所以大部分的人不敢谈他,谈了好像就是鼓励暴力,但是在春秋战国时代,这样的暴力却是激发人心的故事。

香港在七○年代,有一个导演张彻,拍了一系列武侠电影,充满了血腥杀戮,当然没有像西方的暴力美学那麼完整,可是他已经触碰到了暴力美学的边缘。

张彻曾经把传统戏曲京崑的《盘肠大战》带到银幕上,那真是惊人的画面。所谓「盘肠大战」就是战士在战场上杀人,杀到最后肠子流出来,还苦战不休,最后把肠子打个结,盘在身上,继续咬牙死战。我小时候听到「盘肠大战」觉得好美,长大了才知道那是壮烈残酷的暴力美学,而这样的东西在我们的文化裡,一直被消毒、一直被过滤,一直不敢去触碰、去揭发,我们期待这麼做,暴力就能消失。

暴力会因為被掩盖而消失吗?我不认為。

中国文学还有一本小说也是暴力美学的经典,那就是《水滸传》。梁山泊好汉在冠上替天行道的大帽子后,他们杀人的行径是很惊人的。你到梁山泊的馆子裡坐下来,要了包皮子吃,吃着吃着,就会吃到人的指甲,而这个指甲的主人不是老闆的仇人,可能只是个被打劫的过路客商,剁肉成材料。读到此,你一定也会觉得毛骨悚然吧!我们读《水滸传》,读林冲雪夜上梁山、鲁智深大闹野猪林,都是比较美的画面,可是像一丈青这一个卖人肉包皮子的女人,你就很难想像了。

暴力美学在《水滸传》中,还演发出某种权力,表现在对女性的

态度上;且看武松如何对待潘金莲;潘金莲衣服被拉开,武松持刀往她那雪白的胸脯上一刀划下,活活地把心臟拿出来,祭奠武松的哥哥武大郎。看到这裡,我们会觉得这是婬妇的下场,很过癮;可是不要忘了,这是活生生的生命,一个女性的肉体,她的胸膛被剖开,心臟被活活地摘出来,放在祭台上,这是暴力美学。我们在阅读时,会用自己的道德意识去过滤那种看到驯兽师把头放在狮子嘴巴裡的快感--我用「快感」这两个字,也许大家不会承认,可是当我们看到武松杀潘金莲时,会觉得「过癮」、「婬妇下场就该如此」,不就是一种快感?

只有非法暴力才会残忍吗?事实上,江洋大盗处置人都还没有官方的合法暴力来得凶残。听过「凌迟」吧!凌迟是要在犯人身上划下叁百多刀,过程中刽子手不能让犯人死掉,死掉的话,刽子手有罪。凌迟发展到明朝,还有了新的发明,我们在国外很多的刑罚博物馆裡会看到,就是一件铁线製成的网状背心,让犯人穿在身上,缩紧以后,肉会从网洞冒出来,这个时候要「鱼鳞碎剐」,将肉一刀一刀地削去。

在国外的博物馆展览,我得忍住眼泪和呕吐的感觉,才有办法正视这样的一个刑具;可是你知道吗?古代犯人行刑时,是有许多人围观的,这是所谓孔孟之道背后惊人的暴力美学,围观的人亲眼目睹暴力被合法地执行。在鲁迅的小说裡,有一些这样的描述,例如阿Q就喜欢看砍头,很长一段时间,他和一般人一样,把砍头当作一场很好看的戏,知道什麼地方砍头,也许平常没有那麼早起,也会早早起床,很快乐地跑去看砍头。如果被砍头的犯人表现得有点窝囊,害怕到尿撒裤子,围观的群眾还会笑他,然后说「不要怕!不要怕!」、「二十年后又一条好汉」、「那头砍下来不过是碗大的疤」之类的话,当暴

力被道德合法化后,激发出每个人内心裡的暴力意识,反而是最让人恐惧的。

所以在鲁迅的〈狂人日记〉裡面,他说每一种文化都只有两个字:「吃人」,这是令人沉痛的两个字。在鲁迅写小说的年代,砍头的事还是满街看得到,他发现这个民族是以砍头作為一个戏剧仪式。现在我们不再把「看砍头」这件事情合理化,可是有一段时间,如果年长的朋友还有记忆的话,台湾在经济起飞的时候,抢劫案件愈来愈多,政府為了要杀一儆百,曾经用电视拍摄抢劫犯在处决以前的画面。那个时候我刚从法国回来,是一九七六到一九七七年间,我在电视上看到这个画面,与之前看马戏团的经验、之后看《铁达尼号》的经验连结起来,我们的确是在宣洩潜意识裡的暴力美学。

暴力美学无所不在,可是我们不一定有那麼清醒的自觉,去检查在我们身上并没有消失的暴力,对於合法暴力与不合法暴力之间的隐晦性,也不敢多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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