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是手撕包菜。
还有一道……
是红烧肉。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发糖ovo还有人记得红烧肉吗?
纪小优在开头出现过,是于荣霞的女儿,听雨楼下邻居。
现在暂时定下来的文名叫《你恐同人设不要了吗》hhh应该不会再改了……吧?orz
第59章第十六话暧昧(2)
不是那种普通的炖得软烂的红烧肉。
是上次林听雨做的那道不小心炒焦了、他爸独门秘方的那种脆口红烧肉。
和上次林听雨搞出来的那盘炭不同的是,陈澍做出来的这盘红烧肉,块块切得粗细均匀,色泽晶莹剔透,盘子里浸着汪汪的糖油,令人一看就食欲大增。
“上次你提了一下做法,我就试着做了一下。”陈澍从厨房里盛了两碗饭出来,“尝尝看,合不合你的口味?”
“……好。”
林听雨说不出心理是什么滋味。
他拖出椅子坐下来,陈澍把碗筷递给他。
林听雨拿着筷子,筷尖伸向那盘红烧肉,却又在空中顿住了。
“再不吃就凉了。”陈澍注意着林听雨的一举一动,见他迟迟不下筷子,提醒了一句。
“……啊,好。”林听雨像是从沉思中惊醒过来,他有些无措地应了一声,夹了一块红烧肉,迟疑地送进口中。
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陈澍还是有些紧张。
他小心地观察着林听雨的表情。
在邀请林听雨过来吃饭之前,陈澍抽了点时间,尝试着做了两次。
炒冰糖的时候火候不太好控制,陈澍第一次做的时候,也不小心把糖给炒糊了。
但第二次做时,陈澍立刻掌握了精髓,成功地做出了这道菜。
这一次是第三次。
做的时候陈澍尝了好几次味道,他自己觉得味道还不错。
就是不太确定……这是不是林听雨想要的那种味道。
红烧肉。
陈澍是个细致的人,五花肉切得很小块,只有手指般粗细。
林听雨夹了一块,小心地咬了一口。
恰到好处的甜味顿时从舌尖上渗开,迅速抓住每一个味蕾。
味道偏甜,口感偏硬,因为滴了两滴醋,略带脆爽感,浓浓的焦糖裹着肥而不腻的五花肉,无论是味道还是口感,都恰到好处。
至于姜片和蒜,在出锅的时候,都已经被陈澍仔细地挑出来了。
……是。
是这个味道。
和记忆中一模一样的、脆口的红烧肉的、独特的味道。
“……怎么样?”林听雨一直没说话,陈澍终于沉不住气了,有些不自信地问。
林听雨低着头,陈澍看不清他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