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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两剑相击,铜剑应声碎裂。

尖叫声回荡在深夜树林里,罗伊斯的长剑裂成几百片碎片,碎片如同一阵针雨四散甩落。罗伊斯惨叫着跪下,伸手抢住双眼,鲜血从他指缝间汨汨流下。

旁观的异鬼彷佛接收到了什么讯号,这时一涌向前。一片死寂中,剑雨纷飞,这是场冷酷的屠杀。惨白的剑刀砍丝般切进环甲。威尔闭上眼睛。听见地面上远远传来它们的谈笑声,尖利一如冰针。良久,他终于鼓起勇气睁开眼睛。树下的山脊空无一人。

月亮缓缓爬过漆黑的天幕,但他依旧留在树上,吓得连呼吸也不大敢。最后,他驱动抽筋的肌肉和冻僵的手指,爬回树下。

罗伊斯的尸体面朝下倒卧在雪地里,一只手臂朝外伸。厚重的貂皮披风被砍得惨不忍睹。看到他命丧于此,你才会发现他原来有多年轻,不过是个大孩子罢了。

他在几尺外找到断剑的残骸,剑身像遭雷极的树顶支离破碎。威尔弯下身,小心地环顾四周,然后才把剑捡起来。他要拿这柄断剑做为证物,盖瑞会知道该怎么做。就算他不知道,“熊老”莫尔蒙或伊蒙学士也一定有办法。盖瑞还守着马匹等他回去么?最好加快脚步。

威尔起身。威玛·罗伊斯爵士站在他面前。他的华裳尽碎,容貌全毁,断剑的一块裂片反映出左眼瞳孔的一片茫然。他的右眼却是张开的,眼瞳中烧着蓝火,看着。

断剑从威尔无力的手里落下,他闭眼默祷。优雅修长的双手拂过他两颊,然后掐住他的咽喉。这双手虽然包裹在最上等的鼹鼠皮手套理,而且满是黏稠血块,却冰冷无比。

注解1:野人(wildings)指的是居住在绝境长城以北,不在王国法律统治之下的人。他们的首领是曼斯·雷德(ManceRayder),号称“境外之王”(King…beyond…the…Wall)。

注解2:守夜人(TheNight‘sWatch)是一支负责驻守王国最北绝境长城的部队,因身着黑衣,以防止长城外的异鬼和各种恐怖生物入侵为职志而得名。

注解3:指现任守夜人总司令杰奥·莫尔蒙(JeorMorment),外号“熊老”(oldBear)。

注解4:在《冰与火之歌》的世界里,四季时序完全错乱,严冬和盛夏往往可以延续十数年。因此每“一次”冬天很可能长达十数年,一个人一生能够经历的冬季和夏季次数相当少。

注解5:学士(maester)是作者自创的词,为一身兼学者、医生、教师、顾问之职业,本书中有时亦翻作“师傅”,作为较口语、较亲昵之用法。大学士(grandmaster)则亦作“国师”。

第一章 布兰

晨色清冷,带着一丝寂寥,隐然暗示夏日将尽。为数二十人的队伍于破晓时分轻骑启程,布兰策马置身其间,满心焦虑又兴奋难耐。这次他年纪总算够大,可以与父兄同往刑场,目睹国王律法的执行。这是夏天的第九年,布兰现年七岁。

死囚已被领至小丘上的平房外,罗柏认为他是个誓死效忠“境外之王”曼斯·雷德的野人。布兰回想起老奶妈在火炉边说过的故事,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她说野人生性凶残蛮狠,个个都是贩卖奴隶、杀人放火的偷盗之徒。他们与巨人族和食尸鬼狼狈为奸,在暗夜里诱拐童女、以磨亮的兽角茹毛饮血。他们的女人则相传在远古的“长夜”里与异鬼苟合,繁衍半人半鬼的恐怖后代。

然而眼前这个老人却削瘦枯槁,比罗柏高不了多少,手脚紧缚身后,静待国王意旨发落。他在酷寒中因冻疮失去了双耳和一根手指,全身衣着漆黑,与守夜人弟兄们的制服没有两样,只不过他的衣衫褴褛,而且脓疮四溢。

人马呼息在清晨的冷空气里交织成蒸腾的雪白雾网,父亲下令将墙边的人犯松绑,抱到队伍前面。罗柏和琼恩直挺背脊,昂然跨坐鞍背;布兰则骑着小马在两人中间,努力想要表现出七岁孩童所没有的成熟气度,彷佛眼前一切他早已司空见惯。微风吹过栅门,众人头顶飘扬着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旗帜,上头画着白底灰色的冰原奔狼。

父亲神情肃穆地骑在马上,满头棕色长发在风里飞扬。他修剪整齐的胡子冒出几缕白丝,看起来比三十五岁的实际年龄还要老些。这天他的灰色眼瞳严厉无情,怎么看也不像是那个会在风雪夜里端坐火炉前,娓娓细述远古英雄时代和森林之子(注解1)故事的人。他已经摘下慈父的容颜,而戴上了临冬城主史塔克公爵的面具,布兰心想。

清晨的寒意里,布兰听到有人问了些问题,以及问题的答案,然而事后他却想不起来究竟说过了哪些话。总之最后父亲下了命令,两名卫士便把那衣衫褴褛的人拖到空地中央的铁树木桩前,把他的头硬是按在漆黑的坚硬木头上。艾德·史塔克解鞍下马,他的养子(注解2)席恩·葛雷乔伊立刻递上宝剑。剑叫做“寒冰”,剑身宽过手掌,立起来比罗柏还长。刺刀是用瓦雷利亚钢锻造而成,受过法术加持,颜色暗如黑烟。世上没有任河东西比瓦雷利亚钢更锐利。

父亲脱下手套,交给侍卫队长乔里·凯索,然后双手擎剑,开口朗声说道:“以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及’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注解3)暨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一世之名,我临冬城主与北境统领,史塔克家族的艾德,在此宣判你死刑。”语毕后,他高举巨剑过头。

布兰的异母哥哥琼恩·雪诺凑了过来。“握紧缰绳,别让马儿乱动。还有千万别把头转开,不然父亲会知道的。”

于是布兰紧握缰绳,没让小马乱动,也没有把头转开。

父亲巨剑一挥,俐落地砍下死囚首级。鲜血溅洒在雪地上,殷红一如夏日的葡萄美酿。队伍中一匹马嘶声跃起,差点就要发狂乱跑。布兰目不转睛地直视血迹,树干旁的白雪饥渴地啜饮鲜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染成红色。

人头翻过树根,滚至葛雷乔伊脚边。席恩是个身形精瘦,肤色黝黑的十九岁青年,对任何事物都觉得兴致勃勃。他咧嘴一笑,抬腿踢开人头。

“混帐东西?quot;琼恩低声咒道,刻意放低声音不让葛雷乔伊听见。他伸手搭住布兰肩膀,布兰也转头看着自己的私生子哥哥。”你做得很好。“琼恩神情庄重地告诉他。琼恩今年十四岁,观看死刑对他来说已是司空见惯。

冷风已息,暖阳高照,但返回临冬城的漫漫长路却似乎更加寒冷。布兰与兄长并骑,远远地走在队伍前头,他跨下小马气喘吁吁地跟上其他坐骑的迅捷脚步。

“这逃兵死得挺勇敢。”罗柏说。高大壮硕的他每天都在长大,同时遗传了母亲的白皙肤色、红褐头发,以及徒利家族的蓝色眼眸。“不管怎么说,好歹他有点勇气。”

“不对,”琼恩静静地说,“那不算是勇气。史塔克,这家伙正是因为害怕而死的,你可以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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