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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第1页)

这世上也没什么意思了,所以,就这样死了吧!

迷糊间,隐隐听得一个稚气的女娃娃声:“姨,这边有个活死人呢!”

“兰儿,别乱说话,这里可是乱葬岗,听人说一到晚上就有不干净的东西出来,我们还是快走吧!一会回去晚了,被那人知道了,你又有苦果子吃了!”是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带着几分训斥。

“今天他们全家出去应酬,没人管我,就算我一夜不归也没人知道的。

”稚气的声音里透着七分老道,“姨,我去看看他死透了没有,没死透就把他捡回去吧!,,”兰兰,乖,我们还要赶路呢,要是带着个伤人,天黑之前肯定是进不了城的了。再说看他样子也快没气了,走吧!“”不行,姨,基于人道主义,我一定得去看看,否则我良心会不安一辈子的。管他要不要断气了,我们尽点人事,他能不能活,就听天命吧!何况今日见着他让我想起了死去的娘……“”好啦,姨听你的,我们把他带走,我记得前面有个赤脚医馆,把他带到那里去!“于是,他被两个一大一小的女人抬来丢到马车上。

其实他很想说让她们别废力气了,不是他身上的毒很霸道,而是他已经丧失了活下去的理由,但是他没力气说话,任由她们把他送到了医馆,而接下来的事他并不猜楚,后来她说那晚他一直烧个不停,那大夫都说他能活下来是奇迹了。偏偏他活了下来,听说是十岁的她不眠不休地照顾了他一整晚。

后来,他一直在想,她那时为什么对一个陌生将死之人那样好?如果她没有照顾他,让他这样死去,那他也不用欠她这一世的猜了。

他还记得他醒来时,睁眼就见到一个十来岁扎着两个羊角辫的小女孩子守在床边,脑袋一搭一搭地打着磕睡。

”你……“才刚刚发出一点声音,那颗小脑袋立即昂了起来,是一张乖巧的小脸,眼神迷蒙,可就算是迷蒙的眼神也是那般的干净,像是个一尘不染的精灵。

”你醒来啦!“她边打着呵欠边伸着懒腰边嘀咕地碎念,”我就是说吧,中了毒还能撑那么久,解了毒了还会被那点烧烧死不成?医学落后就是落后,明明两片退烧药就可以搞定的问题在这里偏像是要听天由命了!“”我……“他想谢她一句,可还没有说完,又放她抢了话去。

”你刚发过烧嗓子肯定不舒服吧,我去倒点水给你喝!“她站起身,身子却歪了歪,好像是坐太久腿麻了,于是她又坐了下去,先是抱歉地身他笑了笑,然后转头看向一边高喊,”姨,他醒了!您快醒醒啦,给他倒点水,我腿麻了,动不了啦!“听着她这一声喊,他才惊觉地发现,这屋子里还有一个女人,趴在那边的高榻上睡得正香,看上去二十来岁,一身布衫,却丝毫不减她的风月之姿。

”真是的,比我还能睡!“她抱怨地嘀咕,也没有继续喊,转而揉弄起腿脚来,小脸不时地凑到一块,一副痛苦的膜样。

他挣扎着微微撑起身体,伸出长手到她的腿上轻点了两个穴道,沙哑地问:”现在舒服点了吗?“”嗯,感觉好多了!谢谢啊!“她随口地说着,有些漫不经心,安然的态度好像她的年龄不是十岁一般,正自恍然间,她忽地转过脸,神色欣喜的问,”你会传说中的武功是不是?刚才你手指撮了我腿两下,是不是传说中的点穴?“”嗯。“体力不支地他又再次躺回了床。

听到这样的回答,那第小脸激动了,十岁孩童的天真也回到了她的脸上,一把紧拽着他的手语速极快地说:”这位大侠,我拜你为师好不好?我不学什么高身的功夫也不去闯江溯,教我两括来强身健体行不行?那有那个点穴,好神奇,这个我也想学,以后看着哪个不顺眼时,点了他看他还欺负人不!“他失笑的摇了摇头,小孩子就是小孩子,竟把武夫当成好玩的玩意了!

”我不收徒弟。“冷声地回拒了。

”喔!不收徒弟啊!“她失望地重复了一次,一手抱胸一手托着下巴摩挲着,高深莫测地看着他,这让他再次确信这样的表猜是在十岁的孩童身上看不到的,而且一股阴寒由背脊处升起——这个小丫头好像不好惹啊!

”哎,你叫什么名宇?“”一无名之人,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他冷冷地说,虽然意外她竟没有缠着要求收她为徒弟,但这十年来的冷漠让他不愿意与陌生人有太多的交集。

”不说就拉倒!“她似乎没多大的耐心对待他的冷淡,站起身走到桌边捡了个杯子满上一杯水又端过来递到他的眼前,”喏,给你!“没的有拒绝,面无表情地接过喝下。

”你不说也没关系!反正你这半条命也是我替你捡回来的,还有半条一会儿要回城才能捡回来,所以呢,我打算着先把你安排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然后慢慢地问。反正我是什么没有就是有的是时间,你这伤不耗个一年半载是好不了的,如果半年的时间我还不能把你收服,那我得去蹲墙角深刻地检讨一下自己能力退化到连个古人也搞不定了。“她接过碗,凉凉地说。

他内心一震,这小女子的口气不小,忽地冷漠的心里来了一丝兴趣,他倒是要看看这个小丫头能做出什么事让他心甘情愿地收了她为徒弟!

于是,他被她带回了城里,安排到了一家青楼里住着养伤。用她的话来说就是青楼虽是鱼龙混杂之地,是最危险却又是最安全的地方,不用担心他的仇家会找上门来。

他觉得这话说得没错,没料着小小年纪竟有如此见地!而更令他吃惊的是,原以为她也是青楼老鸨的女子的她实际里是当朝丞相的二千金!

他想不明白,她好好的一个千金,怎么称青楼里的老鸨为姨?更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把青楼当成她的家,几乎每天都会跑到青楼里跟青楼里的姑娘玩耍。

虽然好奇,但也没有多问。冷漠已经是他的一种习惯,别人的事他不会去理会,家破人亡、杀人无数的他早已经把热忱与软心抛弃。可是自打认识她后,他的心开始在变化着,虽然习惯于冷漠,但他冷眼看着她每日到青楼后那种毫无肆忌的笑闹,仿佛在她身上藏着数不尽的热忱,她就像是个会发光的小太阳,绕在她身边的只是阳光与欢笑。只是,在很久很久以后,他才知道,她的笑她的光芒只是在醉未宛里才展现出来,只要出了醉未宛,她立即变成了一个冷漠的人,有着与她实际年龄不相符的思量与行为,另人着磨不透。

经过一个叫如玉的风尘女子透露,才知道她有着悲悯的身世及她虽为丞相府的二千金却不受宠被嫌弃的事实。与他相比,他是幸运的,他是失去亲的人的痛苦,但他至少比她强的是,他的父女临死前还保了他一命,而她,却是生生地被人冷落,她自小无人疼无人爱,却依旧过得精彩!

所以,他是汗颜的,他竟不如一个小丫头的心态,用她的话来说,生命可贵,一生就这么一次,如果就那样轻易放弃了,先不说对不起父母,单单就对不起你自己了。

在醉春宛的半年里,她也说到做到收服了他,成了他的徒弟。她的做法很简单,说来也不可思议,她竟与他打赌说用一根手指头打败他,他当然不信,于是他们来了一场比赛,而比赛的结局不言而阶,他输了,也输得心悦诚服,她不是用武力而是用头脑打败了他!

多年以后,他还记得当年的她在赢了他时,挑着眉似笑非笑地说:”我庄书兰向来不做没把握的事,不出手则矣,出手就要看到令我满意的效果!

浪费体力和脑力的事我不去做,既然我提出了,自然是要得到的!所以,你就认命地收了我这个徒弟吧!“那时,她脸上洋溢的自信风彩举手投足间的淡定从容让他这一世也忘不了!

自收她为徒后,他出使任务时,不论什么时候,只要完成了任务,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回去见她一眼,因为他不自知他什么时候把她放到了心底,也许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时,也许是在她扬起灿烂的笑容时,也许是在她傲视天下之时!

他看着她一天天地长夫、长高,长得越来越漂亮,越发地让人移不开眼,也越发地想把她纳入自己的羽翼之下,可他的身份,给不了她所要的安稳,因为她一点也不掩饰地告诉他,她不喜欢江湖中人的打打杀杀,也讨厌官场上人的假面,她的要求不高,只求安安稳稳平平凡凡地过一辈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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