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庄书兰面带遗憾,虽然她跟毒煞不是很熟,但她跟四儿熟啊!
四儿是这十年来待在她身边时间最长的一个丫鬟,而且在还不知道四儿就是毒煞时,她是真正她把四儿当成姐妹来待,甚至想过来一个很狗血的金兰秸拜!现在,毒煞一声不响地让四儿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甚至连最后一面也未见着,怎么不遗憾,怎么不失落?
“不过,她临走时要我转告你几句估。”想到毒煞以四儿身份说的那几句话,司徒明锐嘴角的笑也是忍不住她扩大。
“什么话?”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庄书兰相信如果姜煞是以四儿的身份说的,那肯定不会是什么好话。“原话是这样的:飞羽,你帮我告诉庄书兰,就说是我毒煞以四儿的身份说的。”司徒明锐换了个坐姿,敛起了笑容,学着毒煞的语气说:
“小姐,四儿跟着你也有一年多了,你什么都好,唯有感情迟钝得像个白痴!我第一次偷随你去见幻柏那个冰块傻冒时就看出他对你情根深种,偏偏你还不自知!
现在你也一样,四儿瞧着那姓司徒的笨蛋把你当块宝在宠,你偏把他当根草来踩,你若不觉悟,总有一天会遭报应的!不过,现在你的报应已经来了,不然吐什么血,气急攻心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你这种个性冷漠的人身上?承认了吧,吃醋了吧,以前你看庄书瑶也挺不顺眼的,怎么着没发狠要弄出条人命来?如果你要说是你不屑于动手,那我也不反对,你就继续自欺吧!
这算是四儿给你的临别赠言,也是最后的赠言,自此以后,四儿就会在这个世上消失。不过,如果明年你生个女儿来当我的徒弟,我可以考虑让四儿回来陪你两天!
这话就由司徒明锐传给你,我也懒得写在纸上了,可能你也懒得看,倒不如让他说给你听,顺便给你们制造点话题,免得你们两个一见面就一个神游发呆、一个愣着傻笑,真的是,越说越想骂人,不说了,就这样。”
庄书兰听完,立即黑了脸,这话,怎么听着就不像是以四儿的口吻说出来的!果然是江湖中人,说的话果然很彪悍!而且还偷用在她这里听到的词语!如果下次真有机会见着她,一定要向她讨个版权费!最重要的是,她居然还骂自己是个白痴!虽然她在感情这一方面是迟钝了一些,但她绝对不承认到了白痴这种地步!当她意识自己的情感问题时,她是会拿出时间和精力来理清楚这些问题的!
“哼,就算有了女儿也不要跟着她习毒,学什么不好偏要学毒,就像她一样,长着一张娃娃脸,欺骗我的感情,欺骗世人的感情!”庄书兰忍不住低声抱怨,再抬眼见着司徒明锐笑得一脸得意,暗骂着,“哼,被人骂作笨蛋还能笑出来,真是古今第一人也!”
“笨蛋配白痴,刚刚好!”小声的低语没逃过耳尖的司徒明锐,听着她的低声抱怨里没有反驳毒煞的估,倒像是顺着毒煞的话来说的——就这一点,就足以让他的心飞扬起来——女儿啊,明年有个女儿当然好啦!那是像她好还是像自己好?想,还是像她好了,至少安全一些,若真像自己,那肯定是要倾国倾城的!
“好你个头!”庄书兰瞪眼,现在她真的很怀疑司徒明锐的智商是不是只有三岁了,瞧他那笨蛋样,像是陷入了地限遐想中,连他招牌笑也变得傻傻起来,可庄书兰不知为何,越看越觉得他发傻的样子比他邪笑着打鬼主意的样子可爱多了,如果真这样看他一辈子,也是很赏心悦目的!
当刘香领着其他侍从送饭到屋里来时,就见着这一怪异现象:她家爷也就是司徒明锐依旧嘴角含笑,眼也不眨地盯着庄书兰;而庄书兰却是托着下巴靠在桌上回视着司徒明锐,眉眼含笑,若有所思。但是,不知为何,刘香总觉得这两人看上去都是傻傻的,甚至连这屋里来了其他人也未自知!
“爷,夫人,请用膳!”刘香把饭莱都布置好放在桌上,见那两个还是动也不动,只好硬着头皮说话了。一阵饭菜的香味成功她让庄书兰回了神,见刘香正屈身向自己请着礼,连忙摆手示意她不用这样多礼。站起身走到桌边一瞧,菜色都是她所喜欢的,面色一喜,大赞:“呵呵,难为你了,刘香,居然知道我喜欢吃这些!”
“这是爷吩咐的!”刘香有些愧对于庄书兰的赞赏了,呐呐地说。
“喔!”庄书兰笑容未减,甚至还多了几分明艳,回头对坐在榻上的司徒明锐说,“喂,你不吃吗?这么多菜,我一个人怎么吃得完?”
庄书兰态度的改变已经告诉司徒明锐风暴已经过去,不过,她总是称他为“喂”,这种感觉很不好!“兰儿,我们是不是来讨论讨论关于你怎么称呼我的问题?”
“好啊!”庄书兰坐在桌旁,边对着满桌的饭菜边咽口水边漫不经心随口地回答。
看着这样的庄书兰,司徒明锐失笑,看来她真的是饿坏了!忽想起毒煞曾说过她嗜吃,而且当她在吃东西时是她心情最好的时候,心情一好基本上说什么她都会同意。但不知毒煞的这番话可信不可信,不如现在就来试试好了!
打定这样的主意,司徒明锐也走到桌旁坐在了庄书兰的身边,示意刘香添饭,再等着庄书兰愉快地进食时才接着说:“兰儿以后可不可以不称我为喂,或是那个司徒?”
“嗯!”庄书兰边忙活着优雅地吃饭边得了个闲应了一声,“那叫你什么?”
“夫君?”
“好难听!”嘴里包满饭还不忘提出反对意见。
看来传闻有待考定了!司徒明锐暗暗记了下来——庄书兰在吃饭时也不是个好说话的人。“那换成相公?”
“还官人呢!”庄书兰堵了一句,“再换一个,最好是比较特别的,就像喂、司徒一样,基本上这皇朝里没有人是这样称呼人的,就很特别,就算是在人群里也不会弄错!”什么夫君、相公、官人、老爷之类的东西,满大街都是这样称呼的,她庄书兰好歹也是一个现代人,可不想连称呼这点也被古人同化掉!
“喂字哪里好了?就像在叫一个陌生人一样!我可是你丈夫!而司徒是国姓,若在大庭广众下这样喊会惹来许多麻烦的!”司徒明锐强调,同时也郁闷,庄书兰就不能体贴可人一次吗?将就他一次又会怎么样?每次跟她提点什么她都会找出一大堆话来反驳!虽然他是讨厌那种没主见没思想的花瓶儿,但他也喜欢自己的女儿偶尔也小女人一次,撒撒娇,满足一下他大男人的心又如何?“叫我的字,天御。”叫字总比叫那两个亲近多了。
“呃……算了吧,又是名又是字的,麻烦死人了。”庄书兰对古人这种既起名又起字的方式不感冒,名字就是一个代号而已,有必要弄得这样复杂吗?
放下碗,把嘴里的饭菜全部吞下,然后认真地看着司徒明锐,半晌,深呼吸,像是做了很大决定一样:“这样,给你这个时代里独一无二的称呼:
老公!”
说完后,庄书兰开始像驼鸟一般继续吃饭,心里却七上八下的,也不停在她自问,自己真就这样决定了?这一辈子就这样认定他了?不会后悔了?
这情,来得太突然,不,应该是承认得太突然了,突然到让庄书兰自己也有些措手不及了!
对司徒明锐有好感,这点,她自己早就承认了,能让她承认他是她在这个时代里所遇到过一个有趣的人,这就是一种好感;而后来的接触里,虽然每决基本上都是在吵架中渡过,不是他气得她跳脚就是她与他大斗法。这种关系就像猫逗弄玩毛线球,玩着玩着猫在不知不觉中就被毛线裹了一身了,想解又解不了,索性就让它们这样缠着吧!想来司徒明锐也是这样认为的吧……呸呸呸!她庄书兰才不是毛线球,再怎么也是一只猫!
“老公,独一无二?”司徒明锐笑眯眯地重复?“老公是什么意思?”
虽然可以猜着,可他就是想坏心眼地让她亲口解释清楚,如果能把她逗弄得脸红就更好了——说真的,还真很少瞧着她在正常理智下因他而脸红含羞过呢!!
“就是老公的意思!”庄书兰小声她嘀咕着,同时也舒了心,他不知道这个是什么意思,嘿嘿,正好以后可以拿这个来捉弄捉弄他!
“想?”暧昧地轻哼一声,顿时司徒明锐非常满意地看到了庄书兰脸颊染上了一片绯红,果然是无限风情,一如新婚的那晚,很引人犯邪念。
“想什么想!”庄书兰板起了脸,却挡不住脸上的红晕,这让她冷冰冰的话也转而成了另外的一种撒娇,“食不言寝不语,这可是圣人古训!”
“不对!圣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