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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第1页)

--“乖乖,给我喝一口你的。”--“你自己不是有?”--“我这杯不好喝。”--“路听野,我俩一个口味!”--“啊?是吗?你拿来我尝尝。”男人仗着自己个子高力气大,不由分说偷走她手里的奶茶,把自己手里的换过去,笑眯眯地喝光她剩下的奶茶。沈常乐深吸一口气,将储物格里一盒烟抓过来,抖了根咬在嘴里。这车是沈常西的,烟估计是他留在这的。沈常乐飞快地抽出车载点烟器,烟点燃的瞬间,她急切地抽了一口,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尝试这玩意。浓涩的烟味让她大力呛咳起来,一边呛着一边痛苦地皱着眉。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矫情吗,还是感动自己,让自己不那么有负罪感?她告诫自己,不能想。不能想的。做了决定就该往前走,忘了该忘的。可越是强迫,脑海里越是涌出两人相处的画面,像一场堵不住的山洪。会所里她先招惹他,游艇上他像忠心耿耿的守卫者,再到港城的时光,他一点点走进她的心里,她生病时他分分秒秒的照顾,安排她的一日三餐,给她送花,送一期一会的蜻蜓胸针,把母亲留给他的遗物拿来做新年礼物她不会再遇见比路听野更爱她的男人了。她知道的。沈常乐自嘲地笑了笑,灰白色的烟雾在车内缭绕,很快就充斥了整个车厢,人犹如困在迷雾里,不知所以。唯有无名指上的戒指在迷雾中依然闪着璀璨的光,那光几乎烫热了她的眼。铂金的戒指,嵌着无数小碎钻。沈常乐呼吸着呛人的烟雾,正准备再学着抽一口,搁在一旁的手机振动起来。来电显示是齐特助。若不是重要的事,齐特助绝不会大晚上给她打电话。沈常乐怕是父亲那边有不好的消息,稳住心中慌乱的心情按下接通,一边掐了烟,“怎么了?”对面的语气很激动,“二小姐!找到了!找到了!”沈常乐倏地坐直:“找到我爸了?”特助重重点头:“是!董事长目前很安全,我这边已经安排飞机去接了!”沈常乐长长呼出一口气来,突如其来的大悲大喜让她有些承受不住,手激动地在打颤,“好好我父亲有受伤吗?飞机什么时候过去?”“董事长很好,秘书说董事长为了救一个孩子被灯砸到了肩膀,但没有大碍,没有伤到骨头,回来需要安排一次检查。飞机这边已经去报空管局了,批准后立刻就能飞。最迟不超过明天八点。”“好,这段时候辛苦你了。年终奖我额外给你添一倍。”挂电话后,沈常乐立刻打给妈妈和奶奶报平安,通完消息后的她几乎快虚脱了,是一种解脱的无力。爸爸没有危险,集团没有危险,一切的一切都朝着正常的轨道行驶,她应该高兴啊!应该高兴的!沈常乐强迫自己笑,可笑起来的样子比哭还难看,她甚是恼恨地把遮阳扳扣上去。三天后。房车内,沈常乐坐在沙发里,整个人无精打采,阿喻正给她上妆。看着沈常乐眼下的乌青色,阿喻没敢多问,默不作声给她多上一层厚重的遮瑕膏,可遮瑕膏再厚也遮不住眸色里的疲倦。此时是清晨七点,车子驶向沈家在上京近郊新建的温泉度假村,电影《花束》剧组转到这里进行拍摄。今天还有媒体来做采访。涂口红之前,阿喻问:“姐姐,先吃早饭在涂口红吧,给你带了小笼包和粥。”沈常乐看了眼早餐,提不起胃口,刚要说算了,耳边好似出现了幻听,隐隐有一道温柔又迷人的低嗓。--“不吃早饭怎么行?你好歹尝两口,要不我给你拿保温盒装着,你带去剧组吃。”--“乖,多吃点,不然我抱着都硌手。”阿喻连连唤了沈常乐好几声。“祖宗,您这是怎么了?”阿喻满脸关切,自从两天前,沈常乐回了剧组就开始不对劲了,时而恍惚,时而发呆,时而冷如冰霜,让人心里犯怵。沈常乐回过神来,“没什么,我吃点吧。”说着就把保温盒打开,拿起包子咬了一口。不是他做的,难吃。沈常乐无端有种极委屈的情绪在心口里揉成一团。阿喻收拾完化妆包,余光扫到沈常乐发红的眼圈,她差点惊出声。好端端的,这大祖宗怎么哭了?度假村是前两年开发的,去年五月份才试营业,开业一年以来生意很火爆。在自己家的地盘拍摄,各方面都很方便,吃的住的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剧组上下都喜气洋洋,更加卖力的工作,等电影上映,还能免费宣传一波度假村,简直是一箭双雕。车子从贵宾入口进度假村别墅群,有三栋靠边的别墅被剧组征用,拿封条绕着,不让外人进入。一大早,封条外就有不少人围着,肩上架着长枪大炮,大约是粉丝知道剧组在这拍戏,想来拍路透。

沈常乐拿余光往人群里扫过,眼睛被倏地烫了下,她屏住呼吸,侧过头。高瘦挺拔的男人永远鹤立鸡群,耀眼得忘乎所以,以至于一瞬间就抓住了她的视线。沈常乐心脏突突一跳,飞快收回目光。路听野怎么来了?他清瘦了不少,但还是那么招眼。沈常乐感觉心脏被小虫子蛰了下,仓促收回视线,“让司机别走这条路,从后面绕过去。”媒体采访拍照过后,到了中午。中餐由度假村提供,虽然还是盒饭,但不论是菜色还是味道都很不错,每人还能领到一杯奶茶和水果盒。休息室里,沈常乐在给向存喻讲戏。向存喻是一个好苗子,科班出身台词和镜头表现能力都不错,就是太年轻了,很多复杂的情绪他无法感同身受。今天这场戏很关键,讲的是男女主十年之后再次相遇。“沈导,我不是很明白,男女主明明很相爱,分开的十年里也曾各自后悔当年没有坚持这段感情,既然十年后他们能够重新选择一次,为什么还是要放弃?这也”向存喻在为戏里的角色叫屈,他实在是不理解。沈常乐无声笑了笑,声音低沉:“因为这个世界上喜欢不是最重要的事。二十七岁的他们已经过了喜欢就一定要拥有的年纪。”向存喻似懂非懂,拧着眉头看着剧本上那几句台词。--“十七岁的我们战胜不了这个世界,二十七岁的我们依然做不到。所以这十年光阴,我们都做了些什么?还能做什么?”--“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结婚,不一定要厮守,不一定要白头。”向存喻才十九岁而已,十九岁的少年,喜欢就是最大的事。没有什么能拦住一颗年轻的冲动的心脏,他们一无所有,所以输的起。看着向存喻,沈常乐不免想到路听野。对路听野来说,喜欢也是最大的事吧。可她不是,她可以为喜欢买单,但不能为了喜欢赌上一切。她输不起。就在沈常乐陷入深思时,阿喻匆匆走过来,附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两句。沈常乐怔住,“他还在外面等着?”阿喻点头,难为情:“要不然,让安保把他放进来吧。姐,今天太阳好大,小路哥一上午水都没喝一滴。”沈常乐感觉一颗心在被人用力揉碎,揉碎一朵干花般,能听到清脆的咔嚓声。她静静闭上眼,想着傅砚泽那句半威胁半玩笑的话。--“若是沈小姐不忍心,我不介意帮你清理门户。”傅砚泽这样一个雷霆手段的男人,为了两家联姻的稳固,什么事都做的出。若是她心软,若是给路听野任何希望,那就是在害他,把他往深渊里推。思及此处,沈常乐拿指甲掐着手掌,狠下心来。“阿喻,你去假装路过,把他带进来。别让他知道是我让他进来的。”阿喻不知道沈常乐要做什么,还是按照吩咐行事。一旁的向存喻还在琢磨这场相遇的戏,从沈常乐的话语里听出来等会儿有人过来,他很自觉地起身,“沈导,您等会还有事,要不我先回避?”沈常乐:“不用,你就坐着。”向存喻点头,重新坐下。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沈常乐看了眼时钟,五分钟过去了。门外传来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存喻,会拍借位的吻戏吗?”沈常乐忽然出声。向存喻一怔,“丽嘉啊前几场戏演过,会。”休息室门口,那脚步声止住,停了几秒后,传来几声咚咚的敲门声。那咚咚声仿佛敲在她心上。沈常乐面朝向存喻,表情冷淡且严肃,不容商榷的命令:“你现在站起来,吻我。借位。”向存喻抽了口气:“沈导?”许久没有人回应,那敲门声开始焦躁,开始变重,酝酿着一场暴雨。“现在。马上。”沈常乐来不及跟向存喻解释,左手将嘴唇上的口红揉花,右手去拿他手里的台词本,拽了下。随着靠近沈常乐,向存喻心跳剧烈加速,鼻腔里满是一股奇异的昂贵的幽香,房门被人暴力推开的那一刻,沈常乐抬手勾住了向存喻的脖子。两人的距离近到只剩下一张薄薄的纸,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来,都能看出两人在接吻,吻的很投入。路听野呼吸在打开门的那一刻停滞了。女人穿着华美的高定连衣裙,细腰向里弯折,两只如白玉的胳膊藤蔓一般勾着男人的脖子。男人俯身低头,闭着眼,吻住女人的唇,忘我而投入。向存喻大脑已经宕机了,只能紧张的闭着眼睛,直到有人狠狠拽住他的胳膊,把他掀翻在地,给了他下颌一拳,他也没有缓过神来。路听野胸口剧烈起伏,就这样死死地看着沈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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