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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将遇良才(第1页)

太阳刚刚红透,草原呈现出一天中最美的颜色,蜿蜒的小溪边,垂发轻曳的柳树,浴后少女般笑在那里,任凭多情的夕晖,将自己染遍。

濛洁正专心致志,刷洗自己心爱的枣红马,因为那马除了她,谁也不让沾身,尤其是男的,远在丈外,就响鼻连天,刨蹄瞪眼,因此,濛洁只好亲自侍候它。

濛洁正一手水壶,一手棕刷的清洗马腿,只听那马轻轻打了个响鼻,濛洁便知是父亲来了,于是,佯装不知,继续干活。

素和贵知道那马的怪癖,所以,就在丈外搭讪上了。

“上午,可汗派人来了。”

“知道!不就是想让我做王妃么!”

“那你。。。。。。”

“答应他!”

素和贵像是猛然懵愣了一下,嘴里欣喜地“哎”了一声,转头就朝回走。

微微摇摆的脑袋,带动着羊角似的八字胡,风吹兔尾般晃动,心里美滋滋的叹道:原来,女儿早就盯上了年轻力壮的可汗。

濛洁的意外答应,让积极主动的素和贵,在王室和自家往返了几趟,便定下了迎亲的日子,得到了大片封地和上千牛羊的奖赏,这还不算,迎娶那日,还有不少的金银财宝,女儿真是他的摇钱树。

国王纳妃,不需要亲自出马,只是由身边近臣和家人代为迎娶,就在那日,杨烁第一次见到了让他心里暗暗一颤的濛洁。

杨烁一直认为,公主是天下最好看的女人,但见了濛洁,他又开始恍惚了起来。

两个女人比对一下,究竟是哪个更美呢?在心里称来称去,最后得出的结果是:公主像牡丹,雍容华贵,高雅大气;而濛洁像玫瑰,艳丽多彩,而又暗暗带刺。

杨烁虽然出身贫贱是个孤儿,但自打得到公主的好感后,他便在漂亮的女人堆里长大。

公主丫鬟们抛沙包踢毽子,放个风筝什么的,都要呼喊他,而杨烁也是乐此不疲,咧嘴憨笑。

直到有一天,杨烁在捡沙包时,稍微勤快了一点,和小姐撞了个满怀,而小姐不但没怪罪,反而亲昵的伸手摸了下他的耳朵。

一缕淡淡的香气,令他有些痴迷,那如缎般滑润的纤指,让他初次领略了身心的酥麻和温热,从此,他便开始有了男人的感觉,和对于异性的好感。

自那以后,他看公主的眼神里,便不知不觉的多了点东西,而且,非常喜欢看,好像怎么看也看不够,希望一直守在她身边,不为别的,只为能够看着她。

当然,比他大几岁的浣茜,不会觉察不出杨烁的这种微妙变化,但作为小姐的她,也只是把这种变化,当做自信和炫耀,因为她也喜欢这个不是弟弟的弟弟,所以,只是对杨烁的关心体贴更加多了些。

当听说自己要被嫁到很远的蛮地,浣茜当时瘫了,而杨烁也像瞬间丢了魂似的,一两天都不吃不喝,一直呆坐在小姐屋前的大树叉上。

只要见小姐出门,就飞奔过来,忽闪着两眼,像是满含泪水,但却一滴也流不出来,浣茜知道,杨烁舍不得离开自己,所以,在释然决定远嫁时,就带上了杨烁。

在草原生活了几年,公主见杨烁已长成个健壮的小伙子,按民间习俗,也到了该成家的年龄。

本想把身边的丫鬟许配给他,但每次提及,杨烁总是腼腆摇头,连说不急,公主知道,他心气高,总是拿别人和自个比。

尽管是新婚之夜,但濛洁这朵带刺的玫瑰,并没给可汗纠缠不休的机会。

太阳才闪出个红红的边儿,濛洁便身着短襟衣,足踏软底靴,手拎柳叶单刀,带着十名陪嫁侍女,英姿飒爽的朝缓坡走来,这是她们每天练功习武的时间。

一行刚刚来到坡顶,就见有个体格健壮的年轻人,赤膊束发,手持宝剑,在那里龙腾虎跃的练武。

濛洁赶忙挥手止步,静静看那人练功,脸上渐渐露出了欣喜之色。

练武之人最忌讳被人偷看,那人像是已经发现了这帮手持兵器的女人,动作稍微迟缓了一下,便匆匆收势,拎起衣服就要离开。

濛洁是受过昆仑派名师的指点,当然清楚练武人的规矩,明知自己理亏,但以她骄横跋扈的性格,就是可汗她也不放在眼里,更何况是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汉人。

于是,单刀直指那人,声音脆响道:“站住!谁让你走了?”

那人的脚步猛地滞了一下,缓缓转身,将剑插在地上,不慌不忙的穿好衣裳,声音淡淡道:“请问小姐,呼喊在下有何见教。”当然,那人也说的是本地话。

但话音才落,就见有个身材细条的女子上前两步,冷声喝道:“大胆!见了王妃还不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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