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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第1页)

“你是在伦敦受——审——的吗?”

“你说的是哪一次?”他说道,脸上露出机警的神色。

“最近一次。”

他点点头。“就是那一次我和贾格斯先生相识了。贾格斯是我的辩护人。”

我想问他为了什么受审,话刚到嘴边,他便拿起餐刀在空中一挥,并且说道:“我过去所做的都已得到惩罚,一切都已偿还!”然后继续吃他的早饭。

他狼吞虎咽地吃着,吃相实在不敢恭维,整个行为表现得都很粗鲁,吃东西的响声很大,而且一副贪婪的样子。自从在沼泽地上见到他吃东西以来,他已掉了几颗牙齿,因而总是用嘴巴磨动着食物,把头斜在一边,尽量用他的几颗犬牙在啃食物,样子极为可怕,就像一条饥饿的老狗。

如果说我本来很想吃些东西,这下子胃口全被他倒光了。我只是坐在那里,对他产生了一种难以克制的厌恶,忧郁而又失望地打量着桌布。

“亲爱的孩子,我算得上是一个厉害的吃客,”他吃完了早餐后,很有礼貌地向我道歉道,“不过我一向如此。如果我的身体不这么好,吃得不这么香,说不定就会少惹些麻烦了。同样,我还得抽烟。我第一次在世界的那个天涯海角被雇去放羊时,如果没有烟抽,我一定会忧郁得发疯,自己也变成一条羊了。”

他说着便从桌旁站起来,把一只手伸进他穿的厚呢上衣的胸袋中,摸出一只短短的黑色烟斗,又摸出一把散装的烟草,就是被称为黑人头牌的烟草。他装满了一烟斗后,把多余的烟草又放回口袋,好像他的口袋就是一只抽屉。然后,他拿起火钳从炉火中夹起一块炭火,点燃了烟斗,并且在炉前地毯上转过身子,接着又做出他最喜欢的动作,把他的两只手伸给我。

他的双手抓住我的双手上下荡着,嘴里叨着的烟斗喷出一股烟气。他说道:“瞧,这才是我培养出来的绅士!这是货真价实的上等人!皮普,只要看着你,便使我心花怒放。我一心所想的只是站在你旁边,细细地看着你,亲爱的孩子!”

我尽快地把两手挣脱出来,然后才感到慢慢地定下心来,思考着当时我所处的境况。一听到他那嘶哑的话语,一坐在那里看着他皱纹满布的秃脑门,以及两鬓的铁灰色发须,我心中便十分明白,我身上已加了一条相当沉重的镣铐。

“我绝对不能看到我的绅士踩在街头的泥泞之中,我绝对不让他的皮靴上沾上尘土。皮普,我培养的上等人一定要有自己的马车!要有自己的马骑,有自己的马车乘,而且连他的仆人也要有自己的马骑,有自己的马车乘。难道只看着那些移民们骑在高头大马上,骑在纯种马上,天啦!难道我的伦敦绅士却没有马骑?不,不。皮普,我们要让他们看看,事情不是他们所想象的那样,是不是,皮普?”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又大又厚的皮夹子,里面装着满满的钞票,向桌上一丢。

“这皮夹子中的钱是够你花的了,亲爱的孩子。这钱就是你的。我挣的钱都不是我的,都是你的。你大可不必担心花钱,我还有更多的钱呢。我这次回到我的故国,就是要看一看我培养造就的绅士花起钱来像一个绅士,这就是我的乐趣。我的乐趣就是要看你花钱。他妈的,其他的人全都该死!”说完后,他看着四周,用手指叭的一声打出个清脆的榧子,“他妈的一个一个的都该死,从戴着假发的法官,到骑着高头大马踏起满天灰尘的移民全都该死,我要让他们瞧瞧我的这位绅士比他们全加在一起还要更绅士!”

我心里充满了恐惧的厌恶,几乎达到了疯狂的程度。我说道:“不要再说下去了!我有话对你说。我要知道以后该怎么办,我要知道你怎么样才可以避开危险,你将在这儿住多久,有什么计划等等。”

“皮普,你听我说,”他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胳膊上,突然改变了态度,温和地低低说着,“你听我说。第一,刚才我确实一说话就忘了形,说的全是粗野不文明的话;唉,全是这些粗野不文明的话。皮普,听我说,你就放过这一次,我以后再也不粗野了。”

“最重要的是,”带着心中说不出来的痛苦,我说道,“我们该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措施,你才不至于被人家发现,或者被逮住?”

“亲爱的孩子,这不是最重要的,”他用像刚才一样的语气说道,“最重要的是我的粗野不文明。我以多年的心血培养一个绅士,并不是不懂得如何和绅士打交道。皮普,你听我说。我是粗野不文明的,亲爱的孩子,你得放过这点。”

他严肃的语气中表现出的荒唐可笑,使我又焦急又好笑,于是答道:“我已经放过你了,以老天的名义,不要再唠叨了。”

他还是坚持他的理由说:“是啊。不过你听我说,亲爱的孩子,我从那么远的地方回来看你,当然不是为了我的粗野不文明。那么,亲爱的孩子,现在你说吧。你刚才正在说——”

“我要你想一下,该怎么样逃避会遭遇到的危险。”

“唔,亲爱的孩子,说来危险也并不见得很大。只要没有人去告密,也就没有什么危险。只有贾格斯、温米克和你知道。除你们三个人外,又有谁会去告密呢?”

“你走在街上会不会碰巧遇到什么人认识你呢?”我说道。

他答道:“唔,我看还不至于吧。当然我也不想在报纸上登个广告,说有个叫A·M的人(艾伯尔·马格韦契的缩写)从伯特尼港湾回来了。其实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谁能从中捞到什么呢?皮普,你还得听我说,即使有五十倍的危险,我还是要回来看你的,事情就是这样,这是我要让你知道的。”

“你在这里逗留多长时间呢?”

“多长时间?”他从嘴里取下了黑烟斗,嘴巴也没有合起来,只是瞪着我,说道,“我不回去了。我永远回来了。”

“你将住在哪里?”我说道,“该怎么样安排?在什么地方你才安全?”

他答道:“亲爱的孩子,假头发可以用钱买来,头发香粉、眼镜、黑衣服,还有短裤这类东西,都可以用钱买。别的人们靠了这方法过得很安全,还有别的人们也靠这方法过得挺安全,其他人可以仿照他们。至于住到哪里去,怎么样过日子,亲爱的孩子,我倒想听听你的高见。”

“你现在讲得如此轻松,”我说道,“可是昨天夜里你又那么严肃认真,还发誓说一旦被发现就是死路一条。”

“我现在还是发誓说,一旦被捉住就是死路一条,”他把烟斗重新放进嘴巴,说,“而且用绳子绞死,在离这里不远的大街上被公开绞死。这还是严肃认真的,你应当充分地了解这一点。木已成舟,那该怎么办?现在我来了,要回去吧,回去和在这里都是半斤八两,甚至于更糟。再说,皮普,我来到这里,因为我多少年来一直盼望着见到你,现在才为了你而来。说我大胆吧,是的,我已是一只久经风霜的老鸟,自从生下后就天不怕地不怕地历经了多少次罗网的捕捉,今日飞到稻草人上又何足为俱呢?如果稻草人里面隐藏杀机,那就让死神现出来,让我面对着他,我相信我对他也服了。不过现在我还得再看一下我一手培养出来的绅士。”

他又抓起我的两只手,仔细地打量着我,态度俨然是一副财主审视产业的样子,同时在恰然自得地抽着烟。

我想,最好在附近的某个地方给他找一处僻静的住所,这对他的安全有好处。就在最近两三天赫伯特要回来,他一回来就让我的这位不速之客搬过去。我一定要向赫伯特吐露真情,而且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这样一来很明显,我们可以共商对策,他可以提供建议,减轻我心理上的沉重负担。不过我的这一想法,对于普鲁威斯先生来讲就不那么显而易见了(我坚持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他),他认为他先得看一下赫伯特,看看他的面相,算一下他的命,再决定是不是让他参与此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袖珍《圣经》,油腻腻的,而且边上有扣子扣着,对我说:“即使这样,亲爱的孩子,我们也得要他对《圣经》起誓。”

我要是说,我的这位恩主拿着这本袖珍的黑皮《圣经》走遍世界,就是为了在紧急的关头要人们对《圣经》起誓,那不是很合理的说法,但是我可以说,我确实不知道他这本书派过任何其他的用处。就是这本书本身,看上去也是他从哪个法庭上稍带地偷来的,也许他了解和这本书有关的故事,再和他本人以往的体验联系起来,便相信这本书有无限的魔力和魅力,任何法律也奈何不得。我看到他从口袋中掏出这本书时,便回忆起童年时代在乡村墓地他是如何叫我对他发誓效忠的,而且昨天晚上,他自己也谈到他在孤寂的异国是如何发誓要实现心愿的。

他现在穿的衣服是一套水手的服装,穿这种衣服看上去好像他有一些鹦鹉及雪茄等待出售似的。我和他讨论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他应穿什么衣眼。他有一个特殊的信念,强调短裤的功效,认为其具有伪装方面的意义,并且在他自己心中,已经设计了他自己穿的服装式样,穿上这种衣服他就能成为介乎乡村牧师和牙科医生之间的人物。而我花了好大的耐心才说服他打扮成一个富裕农场主的样子。我们做了安排,要他把头发剪短,再扑上些粉。另外,既然我的那位洗衣妇和她的侄女尚未看见过他,那么,干脆等他换装改扮之后再和她们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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