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证据:墙面血迹多为陈旧蚊虫血迹;精液证据:被褥有陈旧精液;其他体液证据:无;
汗液证据:被褥有陈旧汗液;唾液证据:枕巾有陈旧唾液;尿液证据:便池有陈旧尿液;
指纹证据:多处提取到分属不同人的两组不完整指纹,A组含左右手五指指纹,初步比对结果系死者所留,B组含左右手五指指纹,遗留者不详。
掌纹证据:个别处提取到分属不同人的两组不完整掌纹,A组含左右手掌纹,比对结果系死者所留,B组含左右手掌纹,遗留者不详,掌纹形态与B组指纹构成一体,系一人所留。
鞋印证据:有多处42号鞋鞋印,与死者遗留鞋只可配伍,有少量43号鞋印,均为前述右脚脚弓处有一缺损小圆圈特征皮鞋印,疑似犯罪嫌疑人遗留。
足迹证据:提取两组足迹:A组足迹多见,双足外踏,内蹬,大外展步,步短而宽,步行姿态应为运足迈步缓慢,躯干后仰,左右摆动明显;B组足迹少见,双足正踏,正蹬,直行步,步长而窄,步行姿态应为运足迈步较敏捷,躯干前倾,摇摆幅度小,微低头。经鞋印比对,A组足迹为死者所留,B组足迹系43号鞋印遗留,疑似犯罪嫌疑人鞋印。
毛发证据:床铺无毛发,地面有较多脱落毛发。纤维证据:地面发现少量长短不一黑色化纤丝;
区域三:生前较少活动区域,包括厨房、卧室的书架、桌子、大衣柜以及房屋边角。
整体描述:厨房很少使用,卧室的书架、桌子、大衣柜都呈空置状态,没有提取到体液证据,提取到少量指纹证据、掌纹证据、鞋印证据、足迹证据、毛发证据和纤维证据,性质与区域二相同,故不详述。
初步分析:
1。受害者与凶手较熟悉,曾同处一室,主要居住人为受害者;
2。犯罪现场无搏斗痕迹,疑为受害者坐在床上时,被凶手用麻醉品瞬间致昏后吊死;
3。黑色化纤丝应为假发或假胡须的材料,而整个房间内并未发现假发和假胡须,故可能是凶手化装用物品;
4。从受害者个人物品的摆放情况看,他入住时间不长;
5。从鞋印情况分析,凶手与受害人身高应该相等或略高;
6。在区域一发现地面有多处X形花纹,对称轴附近有较多灰尘聚集,成因不详。
看完这张表格,蕾蓉显得很困惑,她指着最后一行问刘思缈:“这个X形花纹到底是什么啊?”
刘思缈摇摇头:“我还没有想出来。”
蕾蓉说:“你这里写到:黄静风是被凶手麻醉后吊死的,这个我同意,因为黄静风的后脑等致昏部位并无外伤,我马上回研究所进行尸检,看一下他到底是被什么药物麻醉的。”
刘思缈点了点头:“我跟你一起过去吧,把尼龙绳、假发再做个详细的检验,指纹、掌纹、毛发DNA信息什么的,也要在数据库里搜索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配伍。我倒是很好奇,这个凶手为什么这么大的胆子,平时来往也不戴个手套,留下这么多指纹,作案后也不擦拭一下——呼延云,你在干什么?!”
她的责问声让蕾蓉吃了一惊,蕾蓉定睛一看,不知什么时候,呼延云再一次钻进了屋子,半跪在黄静风吊死的地方,用一只放大镜一寸寸地查看着附近地面,沙里淘金一般的专注。
“呼延云,我问你在干什么?!”刘思缈生气了,声音猛地提高了八度,“你怎么就这么走进去了?你这样可能会破坏现场的脚印,你知不知道?!”
呼延云理都不理她,伸出左手:“姐姐,把那张《犯罪现场初步勘查表》再拿来我看一下。”
蕾蓉看了刘思缈一眼,走进去把勘查表交到呼延云手里。
呼延云拿了过来,视线盯在其中一个地方,认认真真地看了又看,仿佛要把那张纸看透一般。蕾蓉想顺着他的视线,看看他关注的是哪里,他却已然抬起头来,目光中充满了迷惘,正如清晨弥漫的茫茫大雾。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呢?”他闭上眼,用右手的中指和食指一起轻轻地扣着紧皱的眉心。
突然,他睁开眼……雾气散了一点,但依然将一切都遮蔽在乳白色的缭绕里。
“思缈,你的笔记本电脑里有没有拷贝名茗馆做的那个《弧矢七分析基础资料表》?”他问。
那个表格后来刘思缈从名茗馆拷贝了一份,就存放在随身携带的索尼S2平板电脑里,刘思缈知道,此时此刻,呼延云脑子里正运转着无法揣测的奥妙,于是拿出电脑,打开表格,递给了他。
“这是什么啊?”蕾蓉没见过这表格,惊讶地问。
呼延云很粗鲁地甩了一下手,意思是让她闭嘴,蕾蓉知道他从小就是这个臭脾气,只好不再发问,静静地在一边看着他。
寂静的、刚刚发生过凶案的房间,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门外的警察们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呼延云把左手的《犯罪现场初步勘查表》和右手的《弧矢七分析基础资料表》看了又看,双眼中的雾气,犹如被风拂过一般渐渐散去,终于闪烁出明亮至极、堪透一切的光芒!
“也不知道你要看什么!”刘思缈忍不住了,“凶手非常狡猾,根本就没有留下什么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