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欲望中的城市听书 > 第19部分(第1页)

第19部分(第1页)

吸引力了。当然,假如因为这个而没有考虑到某些朋友的喜好,那么我只好抱歉了。

既然主人公定下来了是一男一女,那么这个女的应该要漂亮一点,年轻一点,这当然也是考虑的大部分人的需要。我不知道现在社会上哪个行业美女比较多一些,没统计过。不过好在大家的兴趣也不在她的职业上,关键是她得是一良家妇女,基本上假如她是一个“小姐”,估计很多人会没有了兴趣。这估计是大多数人的心理吧。

好了,下面该描述我们的女主人公的穿着了。因为必竟不能让我们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出来就裸奔,好歹也是个社会主义国家,不能让人以为咱这儿的闺女都没衣服穿不是?而且适当的打扮也能让我们的男主人公更加的努力亢奋不是?

可是关于穿着,我就费了很多心思了。如今这社会的穿着实在是太复杂,而且在干这个勾当上的穿着讲究已经非常的专业化了,相当一部分的男同胞们口味是非常的独特而且高尚的。万一因穿着不当而造成我们广大的观众无法提起情绪,甚至不举等等。那就是我莫大的罪过了。具体的设想有:迷你裙、紧身衣、高叉泳衣、婷美内衣、超人装(不会吧?)、职业女装、护士服、空姐制服、警服(!?)、蜘蛛侠装(有个性!)等等。

最后,我决定了,为了体现民族性,我们的女主人公定为身穿旗袍,而且是腰身特细特紧两边开衩到大腿的那种。而且人必须长得漂亮,明眸皓齿艳光四射楚楚动人身材标志特纯情特温柔一笑百媚生俩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默默那种,反正你心里那梦中情人什么样,就照那模子去想吧。

()

下面要让我们的男主角出场了,男主角不能太出色太优秀,回头弄出郎才女貌的感觉来了;弄的众位流氓观众都特自卑,那就不好了呵!所以咱们这男主角得选一个特卑猥特猥琐特小人物而且得是个反面角色!让大家看了就特自豪特自信什么的。当然,我们这么美丽的一女主人公糟蹋在这么一小子手里,效果就更火爆了。

好了下面我要开始故事的高潮部分了,也就是大家伸常了脖子等了老半天的东西了。事情就让它发生在一个寂静的夜晚吧,月黑风高杀人夜么。我们的美女走在一条偏僻无人的路上,这么安排是为了让我们的男主角好更加方便的下毒手,而且不用担心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英雄救美。

当时的场景是,女孩走在路上,因为天黑,所以走的比较快。这时一个黑影迅速的扑上!然后两人一起摔倒在地上。

“你是谁?你要干什么?”女孩惊恐的声音,然后美丽的大眼睛里露出惊慌的目光。虽然这台词比较俗,但几乎也是此类情节里必不可少的对白。

“靠!怎么还是这台词呵?有点新的没有??你一看老子就是劫色的啊!”男人挺郁闷。

可是我们的女主角不干了“靠!丫那傻样!这是经典台词懂不?我这叫敬业!丫还想干不?不干拉倒!”

“别,别呵!我这不就是一说么?”男主角急了,然后换上一副凶巴巴的表情,两眼巡视着我们美丽柔弱的女主角身上的重要部位,恶狠狠的说,“我要欺负你!我要耍流氓!”

“对嘛!这才象话!”女主角满意了,然后换了一个高了100分贝的音儿大喊“不要啊!救命啊!”

下面,最刺激的场景就要开始了,因为我们的男主角要开始动手了!关于这方面我曾做了很多的设想,因为众所周知,如今这勾当的技巧已经到了五花八门花样百出上天下地无所不能的地步了。所以在给我们的男主角定位时我也煞费了一番苦心呵。

“你怎么了?怎么不动呵?”我们的女主角等了半天,见上面那位还没动静,光自个憋红了脸忽忽运气。

“我……我不会……”男主角一脸的羞愧。

“什么?靠!你敢大半夜的劫道劫色,现在箭在弦上了你居然说你不会?你耍本姑娘呐?”

“不是!真不是!我是真不会!没干过──对不住呵!”男主角一脸的愧疚。

刚看我写到这里,胖子噌就蹦老高,大骂道:“陈阳你他妈写什么狗屁!丫一个劫道的采花贼,居然是一处男?!”

我不慌不忙,镇定回答:“因为前面将男主角的定位就有问题呵。试想,一个如此卑猥无财无势无貌的男子,怎么会有女士垂青呢?估计这小子长这么大都没有和一个正宗的雌性灵长类动物亲密接触过,所以还是一处男也就不奇怪了而且还得算是情理之中!”

说完我特别得意冲胖子一笑,说:“我这故事编得如何?”

胖子两眼无神,估计受了刺激了,半天才缓过来,说:“好不好我不知道,我就知道那个开头能让人看得充血,可等看到这个结尾,估计那些色狼观众们得集体不举!”

正文 第四十七章 【恶搞历史!!】

“你的意思是这个创意不行?”我非常平和的看着胖子。

“废话!当然不行!如果你想被观众涂抹淹死的话!”

“嗯。”我非常深沉的思考了片刻,然后很镇定的说:“那我们就写历史吧!”

“历史?历史题材有人看么?”

“当然有!”我非常轻松的看着胖子,“你没看见这几年流行的都是些什么格格啊皇帝微服私访啊什么的,历史人物加一点戏说就可以了。”

胖子问我准备写什么人,我非常含蓄的一笑,说:“李白,剑侠诗仙。”

胖子没说话,拿了张旧报纸去上厕所,我重新坐到电脑前,开始描述历史。

我立刻开始写,李白的马子叫赵香炉,女儿叫紫烟,所以留下了千古名句:日赵香炉生紫烟。

李白自己本人是一个杀手。当时世上崇尚剑术,而最厉害的一本剑击谱叫做《太玄经》。为了争夺这本书,李白和其他江湖中人一样,参加了每四年一度在蜀山举行的天下第一比武大会。

胖子从厕所爬出来,看见这段文字,先怔了一下,然后大吼:“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历史。”我看了他一眼,非常平静的说:“你先把裤子穿好,让我慢慢说给你听罢。”

“李白其实是俄罗斯人,惟其肤色而得名。他生下来后,父亲就郁闷地对孩子他妈说,我就纳了闷,同样是两个黄种人,咋就搞出来个小白?

()

孩子他妈坦陈,事实是怎么怎么地。

孩子他爸sigh了一把,说孩子是无辜的,就叫他小白吧,全名罗勃特-白白罗夫司机。

小白的成长过程就略了。反正人和阿猫阿狗都差不多,小时候贼可爱,长大就显出本性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