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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部分(第1页)

有幸脱离战场的成员中,前艾尔秩诺的军事总司令周公瑾,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结束了与雷因斯一方的对抗,所有背负的任务告一段落,在公瑾犹自思索何去何从时,他已经离开中都城数百里外,进入了附近的山野。

漫步于岩石蔓草间,天地之大,无限宽广,他有着太多地方可以去,可是当他确认自己的心意,想找出自己真正想去的弛方,却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或许,自己应该在中都城附近多待一段时间,因为不管之后情势如何发展,都有一段可预期的动乱,单凭雷因斯和艾尔铁诺现有的人力,他怀疑那些人能够妥善处理。

(算了,这些事情不该再由我来插手了。旭烈兀有足够的才能去处理,再不学会放手,我就和师父没有两样,白鹿洞历代相传的错误,没有理由再延续下去……)

对旭烈兀能力的信任,是一大理由,但更重要的一点,公瑾自知自己是个伤者,还是一个重伤者,现在首要该做的事情,就是先把自己的伤势处理、压制。

斋天位的不灭体异能,能够把肉体的痊愈能力强化千倍,照理说武者登上斋天位之后,几乎没有处理不了的肉体伤势,但郝可莲匕首上所涂抹的药物,却似乎专门针对这项异能,令的伤口出血不止,每当伤口愈合到一定程度,愈合效果就开始反转,令的伤口再次溃烂扩大,更造成大量出血。

专门针对天位武者的毒素,这种事说来不可思议,但如果是出白毒皇一脉的手笔,那就不足为奇。在漫长的历史上,他们专门对天位武者进行研究,门派内也曾出现天位武者,有足够的素材进行研究。两千年前的孤峰之战,魔族史上的最强者,大魔神王铁木真,也是在毒皇一脉的药物拖累下,被强敌围攻,以致身亡,阅读过这段记录的公瑾,相当警惕于心,他不想给敌人依样画葫芦的机会。

(鸣雷纯虽然声称要投向雷因斯,但很可能与石崇有所牵扯,换言之,石崇的知我目前状况,一定不会放过。)

公瑾有此自知之明,因为在石崇的种种奸谋败露后,双方已是不死不休,自己固然誓诛石崇,但想来石崇也不会错过致己死命的机会,尤其是双方有着明显的实力差距,石崇若要保命,非的要趁自己最弱的时候动手。

毒皇一脉的药物虽然厉害,但其实并不难对付,以自己身中的败血毒素来论,那应该不是单纯的植物毒素,而是某种隐性细菌,潜伏患者体内,搜查不易,但只要静下心来,有十几天到半月的时间,好好找出病菌潜伏的位置,自己就可以轻易逼出。

过去历史上死在毒皇一脉手中的绝顶武者,包括铁木真在内,没有一个是真的死于毒药,全都是被毒药拖累,受到强敌群起而攻,战斗中无暇处理毒患,这才落败身死,郝可莲当时的打算,应该是让自己中毒之后,战力减退,与雷因斯方面两败俱伤,他们再来收拾残局。

(换言之,附近应该还有他们的人,是多尔衮?还是花天邪?)

多尔衮倒也罢了,花天邪却是极不好对付,如果兰斯洛能够进入斋天位,花天邪无疑更有进入斋天位的可能,不能用万物元气锁的异能取胜,以自己的伤疲之躯,要正面作战实在很不利。

此时的公瑾并不如道,花天邪被铁达尼要塞的爆炸威力正面席卷,处于生死不明的惨烈状况,但在他作着各种思考时,郝可莲曾说的一句话闪过脑海。

“一个武者尽管怎么强,始终还是血肉之躯,如果血流光了,还是会没命的,说来你真是荣幸,这个毒素研究超过百年,最近才终于成功,预定的第一号牺牲者本来并不是你……”

之前战况紧急时,很多东西没有时间仔细思考,可是现在想来,在郝可莲无意间说出的话中,其实透露了很多的蛛丝马迹,新研究成的毒素,如果多被使用,就会被找出破解之法,所以第一次使用必然是针对最强的敌人,而在当前的天位武者当中,纯以力量来看,自己无疑该是首选,假如不是,那么……还有谁比自己更强?

兰斯洛吗?可能性很低,在中都大战后,他的力量与重要性获的肯定,但是在那之前,应该不至于成为敌人首要目标……

想不出问题的答案,在反复斟酌间,公瑾隐隐有一种很不吉利的预感,让他不禁回头望向中都,下意识感应到那里或许有什么变局发生。

“二师兄!”

传入耳中的一声叫唤,令公瑾为之一惊,警戒松懈加上重伤,他的耳目灵敏逊于平时,竟没能发现有人靠到近处,当然,来人的武功之高也是理由之一。

公瑾转过头来,眼前出现了旭烈兀的身影。仍是一身如雪白衣,干净毕挺的西装打扮,白手套、白皮鞋,在晨光中甚至显的刺眼,与周围的山林野径看来颇不协调,但穿在旭烈兀的身上,看来就是潇洒无比。

几乎成为他个人记号的那辆跑车,因为日前妮儿从天而降,砸毁在中都市街上,一时之间还没有购车替补,所以这名贵公子难的的亲自走远路,动用他的一双腿。

在这世上,旭烈兀是公瑾极少会付出关心地几个人之一,见到他平安无事,公瑾简单的笑了笑,却没有多说些什么,只是简单从他身旁走过去。

“不是说好了要一起打天下吗?自己这么一个人跑路,扔下小弟一个,这点实在说不过去啊。”

旭烈兀伸手栏人,重提旧事,说到当初二师兄找自己出面,一起发动政变,连手把师父陆游、奸臣石崇扫除,再把父亲曹寿给拉下王座,虽说当时是邀请自己出面,但师兄言词中表现出的强势,却是根本不容拒他,自己也才无奈的答应。

“创业也好,夺国也好,作事作到一半,创业伙伴突然跑掉,只剩下我一个人独撑大局,这种责任感实在过分,过分啊。”

“每个人生下来都有他的责任,我的黄忙尽了,而你流着父尔铁诺皇族之血,这个国家的兴衰胜败,就是你注定要面对的责任,现座轮到你把这责任挑负起来了。”

“流着皇族之血就有责任?艾尔铁诺皇室的私生子遍地都是,城门口朱雀大街那个卖饺子的雪特人,根据考证也流着皇室之血,请他来接这责任如何?”

“是吗?如果这样子符合你的美学,那你就放手去做吧。”

一反过去的强烈执着,公瑾淡淡的处理旭烈兀的辩驳,彼此都有着水准以上的智慧,更多的说话已经没有必要,说的太多只会陷入诡辩的循环,没法真正说服人心。

而公瑾最后的回答,似乎准确命中旭烈兀个性上的要害,令这行事充满王侯气息的贵公子瞬间哑口无言,找不到其它的话好回答,伸起的手垂放下来,任着公瑾由自己身旁走过。

就在两人错身,染血战袍、雪白燕尾服交错地瞬间,旭烈兀突然开口,刚才他以国家气数为由,要求公瑾留下帮手的时候,语气中仍是不改平时的嘻笑戏谑,但这时的他,语气中却流露出一股悠然,一股难的的“认真”。

“二师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其实你应该算是我的姐夫。”

一句话就令公瑾的脚步顿住,公瑾不明白旭烈兀提起此事的用意,这名师弟没有喜欢攀亲带故的作风,也向来懂的不去触碰旁人心事伤口,现在莫名其妙地冒出这句话来,是为了什麽?

“照白鹿洞一贯的兴衰规划,艾尔铁诺早就该被新王朝取代了,能够延续到现在,全是因为你在独撑大局,不属于曹氏王族的你,会对这个国家如此鞠躬尽瘁,还把我父亲这样尊重,都是因为我那位小姊姊的关系吧?”

旭烈兀与公瑾背对着背,任谁都没有转过来目光交会的意思,只是径自把话说下去。

“说到我那小姊姊,其实我曾经见过她一面,那时候我还很小,她在乌鲁木齐开温泉旅馆,我特别赶去看她,记忆中……我那姊姊是个美人,而二师兄你坐在柜台的样子也很帅气,但你对我这个兽人小鬼大概没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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