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玥咬了下嘴唇:“律师就一定能帮我保住旗袍店吗?”
“张老板,你弄错了一件事。”江瑟从剪刀光滑的金属面里抬起眸子,“是我能保住这家店,不是律师。所以,今天你要和我签订一份协议,将旗袍店转让给我。”
张玥僵在原地:“为什么要转让给你?”
“因为只有在我的名下,你的灯塔才能守得住。”江瑟弯唇笑了下,“怎么?你敢来找我,却不敢信我?不信我,我们怎么合作?”
张玥看着江瑟。
她第一次出现在旗袍店的那日,小苗兴冲冲地同她说,说店里来了个天仙似的客人,说她头一回遇见这样的人,只需要站在那儿,就能叫整条锦绣巷都明亮起来。
的确。
眼前的姑娘是她见过最美也最从容不迫的人。
那些令人辗转难眠、令人不安愤怒的事到了她手里,甚至都不能叫她皱一下眉头。
有那么一瞬间,张玥是害怕的。
害怕江瑟替她守住了一座灯塔,却又要夺走另一座。
可她没有别的选择。
不转给江瑟,也会被其他人夺走。
张玥松开几乎要被咬出血的唇肉,颔首道:“好,我信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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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瑟花了几天的时间,将旗袍店转到自己名下。
过程比她以为的要顺利。
也不知张玥是因为走投无路只能信她,还是说,太过天真。
经历过各种欺骗与苦难后依旧保有一丝天真的人,往往是因为有人替她负重前行,又或者是,替她做尽了这世间最肮脏的事。
望着合同上的落款,江瑟轻轻垂下了眼。
锁好合同,她看了眼时间,给江川回了条不过去吃午饭的消息,便驱车前往桐城市一院。
从北城带来的药该告罄了,江瑟必须得跑一趟神经内科再开一些新药。
这些药不管她吃不吃,都不能停。
市一院是桐城最好的医院,即使是工作日,也是人山人海,在窗口等待取药的队伍更是长得只望得见黑压压的人头。
江瑟早上只喝了一碗杂粮粥,这会正饿得前胸贴后背,将处方药单叠收好,便穿过人群往外走,准备先去买点填肚子的东西。
医院附近就有一家余诗英推荐的面包房,说里头的红豆面包在桐城顶有名。
今日雪大,地面上的积雪被踩成了一片脏兮兮的泥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