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总是那么有先见之明。
风衣是藏青色,一种很显白的颜色,布料虽然也是容易皱的那种,但看起来利落干净,气质清冷卓然。
斯悦给人的感觉本就俊俏又不好接触,稍微拾掇一下更具有疏离感了。
他收拾好了,把手机穿进兜里,急匆匆往楼下跑去。
白简在客厅里品茶,金灿灿的阳光将整个客厅都用漫天的金色给重新铺就了一遍,擦得发亮的花瓶和柜子上摆着的各种金器摆件折射出刺眼的光点。
越发显得富丽堂皇了,感觉地面上都被洒了金子。
楼梯转角的那幅人鱼满月图也变得生动温柔,不再阴郁幽暗,满月的边缘被阳光描绘出了一圈金色。
斯悦不懂茶,哪怕是已经认识了白简这么久,他也还是不懂茶。
不过他知道客厅里的味道是茶香。
白鹭穿着小西装小皮鞋,扎着小领结,端着一个白瓷茶杯一本正经地小口品着茶。
“呼~”白鹭望向陈叔,“能加点可乐进去吗?”
陈叔只笑,不做回应。
斯悦的下楼的脚步声将几人的注意力引走,白简是最后一个抬眼看上去的,他清隽的眉眼在茶壶蒸腾的热气后边显得温柔无比,斯悦在看见对方的时候,脚步微顿,心跳也同时漏了几拍。
斯悦想起来程珏说过的话,也想起来自己看见过的,他说人鱼害羞的时候耳后也会出现鳞片,只是多少的问题,有时候只有一片,有时候是三两片,情绪越不受控制,耳后鳞片出现的数量也会越多。
他现在还是挺庆幸自己是个人类的,顶多就是脸红耳朵红,他要是人鱼,别说耳后出现鳞片了,什么耳鳍什么尾巴,估计统统都得露出来。
“阿悦,你这个风格,好看!”白鹭眼睛亮晶晶的,他向陈叔求得赞同,“陈叔,你说对吧?”
陈叔这次做声了,“阿悦少爷很英俊。”
白简是最后出声说话的,他将手中的茶匙轻轻搁在盘子中,缓缓道:“很好看。”
这是长得帅所占的好处。
加上气质和身形,就穿什么都好看,什么风格的服饰都架得起来。
斯悦是人穿衣服,穿什么就是什么,不至于有违和感。
风衣挑人,又要身板正,又要长得好,比例还得好,腰得细,扎上腰带时令人觉得一只手掌就能揽入掌中。
斯悦还是学生,少年气正浓的年龄段,从小到大的众星捧月,举手抬足都透着一股不可一世的傲气劲儿。
斯悦发现白家的人真的很爱夸人。
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耳朵,“现在出发吗?”他另外一只手中还捏着一枚袖扣,经过昨晚,他把盒子都拆了,就一枚袖扣握在掌心里,钻石将手心硌得生疼。
白鹭听见可以出发了,立马跳了起来,“走走走!走走走!终于可以走了?阿悦,你想骑马马吗?我带你玩!”他一边说,一边跑到门口,能看出来他很开心。
他几乎没有和他哥一起出去玩儿过,现在还有了斯悦,那就更完美了,虽然白鹭是顺带带上的,这次虽然只是邀请青北名家一起游玩,但大家心里都清楚,这次仍然是商业性质的酒会,表面上说不谈生意,那是没到碰上想谈生意的人。
众所周知,白家的当家人白简今年一百三十七岁,鲜少出现在酒会上,哪怕是资料,在网上也是非常零碎不完整,白简的低调是出了名的,大家都很识趣地不去打扰白简。
但这次酒会的主办方有三家,其中一家是成野,成野和白简关系好也是众所周知的,于是在知道白简收下这次酒会的请柬之后,青北其他企业顿时为了酒会的请柬抢破了头。
他们以为白简是看在好友的面子上才答应的,不过成野当天就知道了,白简是因为斯悦想去,他才应下邀请的。
成野当时就知道,什么联姻,什么联姻,联姻个屁,他也是当时喝了点儿酒才信了白简那么随口一说的“联姻”,白家什么时候需要用联姻来巩固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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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圣歌号”是青北富人圈一起搞出来的一个专门用来玩儿的游轮,船身长一百五十多米,娱乐措施一应俱全,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搞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