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不知,那一边山林正是邪教的总坛,而总坛后方的小村落里,秦明月正纠结着如何将地形图送出来。
若是她按照原路返回,靠着两条腿,怕是两三天都走不到。
是以,她不得不出重金聘请当地的农户,拉了一辆老牛车送她回苏州城。
老牛车走得极慢,也十分悠闲。半个时辰内,竟然一直保持着那个速度,从来没停下来,也从来没加速。一开始,秦明月还有些着急,可是到后来,知道急也没什么用。干脆仰头躺在牛车上,看着湛蓝的天空,咬着一根狗尾巴草,眯着眼睛睡觉。
一辆牛车,两个大活人走了一上午,才走了不到二十里路,看着远山一片没有尽头,秦明月彻底的死心了。
于是拉住牛车,打算喂喂牛,顺便喂喂自己。
她悠闲的晃到一个茶棚前,要了一壶茶水,两个白面馒头,一口一口吃得没滋没味的。不过好在她前世受的教育好,从不浪费一粒粮食。是以她忍着快噎死的危险,就着茶水将这两只馒头吃了下去。
她交完了钱,正准备上马,却发现迎面一阵尘土飞扬,脚下的土地犹如地震般微微颤抖。小茶棚的主人一个惊慌,赶紧藏进了桌子底下,显然对于这样的阵仗是没见过。
虽说秦明月也没见过,但是此时不是显示涵养的时候,她身份特殊,身上又藏着重要的地形图,是以还是躲躲的好。她闪进小茶棚的厨房,从那口烧水的大黑锅上抹了一把黑灰涂在脸上,又细心得将手和脖颈都抹了抹,直到将老乡也看得十分不忍的时候,这才住手。
而此时,那一伙兵马已经飞驰到眼前,那些兵勇一股杀气袭来,虽然端的是风尘仆仆,却也令人看了不寒而栗。显然这群人是经历过血腥场面的老兵了,而且看着一个个身材魁梧有力,脸膛发黑,估计是久经沙场,暴晒而至。
而苏州这样的南方,兵勇都擅长水路,虽然各个也是精神抖擞,可是毕竟照着这群兵勇来看,还是显得纤细了很多。
秦明月只一眼,便看出这群兵的与众不同。进而想着,是不是父皇听说了什么,从京城调来的兵马。
可是从京城到这里,若是快马加鞭还需三日,若是兵马辎重加起来少说也要七日。而她出事的时候不过是两日前,难道他皇帝老爹有未卜先知的本事?
秦明月有些迷惑了。
这一队人马显然人数不多,而且还都是骑兵,大约不过三千左右。只见一路上旌旗招展,那黑底白色镶金的大旗上赫然写着一个大大的‘奚’字。
只是眨眼间便到了眼前,秦明月的脑海中还停留着那一面大旗。还在猜测这支队伍到底是谁的人的时候,一个大兵却是猛地嘘声拉马,昂首阔步的站在茶棚前。
一把洪亮的略带沙哑的嗓音响起,“喂,店家来两壶冰茶水,我们奚将军要解解渴!”
那大兵长得虎背熊腰,满脸的黑胡茬,一双虎目不怒自威,居高临下大刀阔斧看起来十分可怕。那胆小的店家早已经头一歪,眼一翻,昏过去了。
“喂,没用的东西!”那大兵不屑的瞥了一眼那昏倒的店家,十分生气的说道。他本应该可以自己下马倒水,可是偏偏将军说了不准停留,马上赶到苏州。是以他不过是想节省点时间罢了。
他眼睛一扫,正看见黑煤球似的秦明月,长得瘦不拉几的,倒是一双眼睛贼亮贼亮的看着他们,似乎还很激动。
“喂,你叫什么?来给我们将军提两壶水来,赏钱绝对不少!”说着,那大兵大手一甩,将一锭碎银扔在了桌子上。
秦明月一愣,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那锭银子,心想着,奚临风真是不会过日子,这锭银子可是顶的上普通人家一年的口粮了,他竟然只买了两壶水。
“还不快来!”那大兵见她一副见钱眼开的模样,不由得冷哼一声。
秦明月猛地回过神来,伸手快速的拿起银子,露着一口小白牙,乐呵呵的提了两壶水,送到了这位军爷面前。
那大兵看也不看她一眼,一只手抄起两壶茶水,直接跑到了队伍的中间。
秦明月伸着脖子看着那大兵直奔一个年轻的将军而去,此人带着银盔白甲,脚蹬黑色战靴,身背一把长枪,虽然看不清脸色,可是从那熟悉的动作中,秦明月仍旧一眼可以看出,这家伙正是奚临风。
要说如何判断,还要靠那时几位驸马有事无事的跑来蹭饭,秦明月面对那么多的美男,虽然不能吃,却能看。奚临风的这双手孔武有力,特别是骨骼轻奇,青筋突出,十分性感。而且在他的右手小拇指接连手背的位置上,有一个十分奇特的棕色胎记。由于位置太过奇特,再加上形状可爱,长在那双手上反差极大,是以她记得十分清楚。
刚才她还想着如何回苏州,就碰上了奚临风。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她正可以搭个顺风马。
只是该如何才能让奚临风答应带她回去呢?
奚临风这个人看似不言不语,你说什么都喜欢反驳,看起来好像很好说话。可是固执起来,也颇为让人头疼。
“这位大兵哥,不知道你们此去所为何啊?需不需要一位领路人啊?”秦明月凑近边上一位看起来十分木纳的兵勇,谄媚的说道。
“走开,凑什么热闹!”轰的一声,那兵勇一嗓子险些将秦明月惊呆,真是什么人养什么兵,和奚临风那一鸣惊人的脾气真是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