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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第2页)

说起来以后捉黄狼子的事儿,弟兄们七嘴八舌的出主意,刘宾说咱忘了让韩泽林再给咱们上上课,捉黄狼子的绝招咱还没学会啊;常汉强说以后还得捉野兔,那玩意儿也值钱;薛志刚就说我们要自己去邯郸卖,并且努力打开销路,将我们的黄狼子皮卖遍全中国、走向全世界……

我们在这里嘻嘻哈哈的展望未来,常云亮在旁边不屑的连连冷笑,弟兄们好一会儿才发现这小子一句话没说,急忙扭过头来看着他。

常云亮见我们都不说话了,等着他发表意见呢,这才拿着架子故意咳嗽了两声,说道:“嗯,你们的想法是正确的,吃苦耐劳,勤奋好学,不骄不躁,是好现象……不过呢,你们在思想上太有局限性,想的不够远大,也太没出息了。”

“哟,我们都没出息了,想的不够远大,那你他娘的说说,怎么才算远大,我们又怎么局限了?”陈金大着舌头笑呵呵的问道。

我也在旁边儿说道:“别,别整天,他娘的,装的跟你爹似的,你,你又不是村支书,装什么大尾巴鹰呢?快说,说的不在理儿了,老子罚你喝三杯酒,嘿嘿。”

第一卷 识村庙 第87章 怪异的斑痕

常云亮吸了口烟,慢条斯理的说道:“咱们捉黄狼子是为了啥?不就是为了弄点儿零花钱么?可现在咱们是什么身份的人?咱每个人都顶得上好几个万元户了,那就是有身份的人了,再熬夜去荒郊野外捉黄狼子,都不觉得寒碜么?咱得去做大的,拿出钱来,开公司,办企业……”

“我,我,我去你娘的吧!”我哈哈笑了起来,指着常云亮的鼻子骂道:“你他娘的,也不看看自己的德行,还,还开公司,办,办企业呢?我呸!咱们上学的时候,你小子学习成绩是最差的,你连字儿都,都认不全,你还……还想当省长呢,做梦去吧。”

陈金立马拍起了巴掌,冲我伸出大拇指,非常赞同我的话。

刘宾喝了酒之后,胆儿肥多了,站起来挥着手示意我们都安静下来,我们自然给他这个面子,就都不说话了,静下来看着他。这小子平时没出过风头,难得想出一次风头嘛。

等我们都安静下来看着他了,这小子又有点儿害羞似的,嘿嘿讪笑了几声,才说道:“是,是这么个事儿啊,咱各自的爹娘不都跟咱们说了么?这金条,卖了钱之后,不能声张出去,都得藏着掖着,要不会招人惦记,所以咱以前是啥样,以后还得怎么样,所以我觉得吧,大人们也肯定不会给咱多少钱,咱,咱们还是得捉黄狼子,卖钱,这金条都给家里了,以后咱捉黄狼子卖了钱,家里大人肯定不会再管咱们要了,那,那钱也不少了,咱们又有钱花了,还不招人怀疑,多好啊,这个……这个,你们说,是这个理儿不?”

兄弟们纷纷点头,我赞赏的说道:“嗨,说的好,好,你们还,还他娘的别说,刘宾这小子,平时三脚丫子踢不出个屁来,关键时刻,还真就,真就想到点子上了呢。”

“对对,是这么个理儿。”哥儿几个纷纷赞同。

事实如此嘛。

常云亮觉得自己的话遭到了众人的反对,面子上很是过不去,可人家刘宾的话说的在理儿,他也不好说什么,只好少数服从多数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都说了些什么,我记不太清楚了,一是时间太久了,而且都是些扯淡的闲话,二嘛,我喝醉了,喝的软倒在了桌子底下,丢人丢大发了啊。

等我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天阴沉沉的,窗外刮着呼呼的大风,看样子又要变天了。

口渴难耐,起床倒了些水喝了,点上支烟,我坐在床头皱着眉头回想着之前都干嘛了?我喝醉了?平时我可是酒量最大的,而且今天我还真就不如哥儿几个喝的多啊,难道是……后来我又狂性大发,对着酒瓶子吹来着?

感觉左手手腕上痒痒的难受,我伸手抓挠了几下,不经意间,看见左手手腕上出现一块儿紫金色的痕迹,赶紧抬起手仔细看了下,我大吃一惊,心里也再次犯起了疑惑,这,这也太巧合了吧?

手腕上那块儿皮肤,不知怎么的,变成了紫金色,而且形状竟然是……我弄到的那块儿三角形金子上那种物事的样子,像是黄狼子却长着翅膀的那玩意儿。

我怔住了,要说以前喝完酒偶尔过敏,身上出现红斑的情况也有过,可今天这个斑痕,绝对不同于往日,而且我心里马上就肯定这不是什么好现象,那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我有些担心,却不知道这东西会如何的影响我,思来想去,赶紧往爷爷的屋里跑去,我也不敢告诉他,只是想再看看那三角形的金子,无论如何,我还是想再次确认一下,是不是这个紫金色的斑痕,就跟那个东西一模一样。

爷爷问我拿金子干嘛,我说就是想看看,有点事儿。爷爷有些疑惑的从炕上掀开被褥,原来他在炕上掏了个洞,放了进去,还用砖堵上了。我拿着仔细看了一遍,惊讶的发现,原本三面都有的那个画面,现在竟然少了一个,还剩下俩。那么另一个呢?

毫无疑问,在我手腕上了。

见我怔怔的拿着那金子站在屋子里一动不动,爷爷走过来关切的问道:“银乐,想啥呢?你没事儿吧?”

“啊?哦,没事儿,没事儿。”我回过神儿来,急忙说道。

爷爷从我手里拿过去那金子看了看,皱着眉头说道:“哎,这东西我记得三面都有画像的,现在咋少了一个?”

“哪儿能呢?”我急忙说道:“您记错了,本来就是俩画像啊。”

“哦对,好像是俩来着。”爷爷点了点头,还是有些怀疑的看了我一眼,嘟哝道:“唉,年纪大了,眼神儿不好使,记性也差了。”

“没有没有,爷爷您不老,身子骨多硬朗啊,嘿嘿。”我讪笑着说了几句讨爷爷高兴的话,便急匆匆走了出去。

我心里的不安愈加强烈起来,怪事儿遇多了,对于这种奇特现象,自然会联想到邪事儿上面,可是我却不能表现出来,毕竟一个人不安也就算了,再让全家人和你一起担心,那就有点儿太不爷们儿了。

那个年代的年轻人,尤其是男孩子,崇尚的多半都是战斗英雄,男子汉,在我们内心里,男子汉的概念就是一人做事一人当,并且敢于面对任何危险任何困难,还有一点,那就是……女人在家相夫教子,男人跑外赚钱养家,因为生活就是在与命运战斗,而战争,就要让女人走开。

好像又扯远了?

爹娘并没有埋怨我今天喝醉酒的事儿,只是劝我以后喝酒注意点儿,别喝起来就没个够,出去了这样会招人烦,再者就是马上张罗着要给我订婚了,这喝醉酒的事儿传出去,会让亲家那边儿犯疑惑的,甚至会为此考虑不和这边儿结亲。

我当然点头答应,并且承诺以后一定不再喝醉酒。

问起来今天二叔他们去卖金条的事儿,爹和娘告诉我,金条卖了,六根金条六斤重,一斤市价两万六,你二叔找的人是私底下倒卖金子的,人家出价两万八,而且还是现钱,十四万八千块啊!每家分得了一万八千五百块钱。

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家里,目前还放着价值八万四千元的金条。

不,我这里不仅仅是这点儿,我还有一块儿三斤多的金疙瘩,那也等于是八九万元甚至更多……我再次陷入了极度的喜悦当中,甚至于忘却了我自己手腕上还有一块儿莫名其妙、稀奇古怪且诡异万分的紫金色斑痕。

晚饭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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