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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第1页)

两样东西往复合毒的方向想呢?我似乎没给过这方面的暗示吧。呃,难道我无意间给了他这样的暗示,那实在是不好意思,天地良心,我真的是无心的。

毒药不会在空气中莫名其妙地合成,我想毒死的是他,又不是整个地牢的人;他还没有尊贵到让我杀全牢的人下去伺候他的地步。

问题当然是出在酒里头。

酒当然是有毒的。

只是毒并非砒霜。

用银试毒是古代很流行的验毒方式。按照黑格尔的理论:存在即有道理。这种方法无疑是有科学可靠的一面的。但也有它的局限性,否则也不会在现代社会消声匿境。

众所周知,古代最常用的毒药是砒霜,砒霜的有效成分是五氧化二砷,这种东西和银确实没有什么明显的反应发生。可是古人提炼技术并不十分高超,砒霜里通常还含有杂质硫,硫可以和银反映生成黑色的硫化银,为肉眼所见。

银器的验毒功力仅局限于并非精制的砒霜,对于氰化物甲醇肉毒素之流就无济于事了。而现代社会常用的毒物则已经是氰化物,因为这个缘故,没有谁还会拿着把银勺子试验自己吃的饭汤是否有毒。

甲醇,俗称木精,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山西特大假酒案的“元凶”。它看上去跟白酒的主要成分——乙醇并无二致,同样散发着特有的浓郁香气,然而甲醇有毒,饮者轻者失明,重者丧命。

我从树干里提取了少量甲醇,自己也不是很肯定它的纯度,老死猫死狗毕竟会影响不好。没想到,第一次制药就效果斐然。人倒霉起来,老天爷都会赶上来踹一脚,我也没料到这坛酒里的甲醇含量已经高到了这份上了;毁了楚天昊眼睛之后,顺便把他的小命也带走了。

唉,天要亡你,着实不能太怪我。

凌迟的时候,倘若剐到九百九十八刀,犯人依然生命力顽强,那么最后一刀自然是插到他(她)的胸口上。

我不是乐善好施的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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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7…08…29 18:29:12 本章字数:11696)

藏服,500元人民币还有廖剩无几的阿司匹林。

安安静静地坐在我面前。

我愁眉苦脸地对着天蚕丝袋里已经粉碎性骨折的三星手机长吁短叹,当日它舍身救主护下我一条小命自己也英勇捐躯了。我狐疑地把袋子抓在手里试探地晃了晃,得,彻底散架了;我还指望再来一通神秘的未知来电把我给招回二十一世纪呢,这下子估计是彻底没戏了。我看着已然成分化状态的手机兄,顿时欲哭无泪。我跟现代社会有所联系的东西已经屈指可数了,它居然还敢这么不厚道地弃我而去。破手机,烂手机,亏我不离不弃地用了你五年时间。(手机~…~:那是你葛朗台精神泛滥,舍不得换而已,你以为偶稀饭被你用?司嘉洛(黑线,暴走状态,忽而阴笑,无限温柔滴~):你很不满意吗?——信不信我拆了你?手机(面无表情):不必了,偶已经散架了。尔后某女一直呈控诉苍天的姿势。)

啊!我不活了,你这个没良心没道义的家伙,居然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古代。

立马头脑中浮现出小白菜同学的形象,凄风苦雨中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模样好不可怜。

偶比她更加凄凉。

人生在世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做这件事又有什么目的。我已经扳倒了楚天昊,(至于他的余党,他们又没有直接惹上我,冤有头债有主,我不随便迁怒无辜。)也算是为我在古代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报了仇,貌似我没理由再在这里赖着不走。可是如果走,我又能上哪儿去,这个世界很大,却没有我的容身之处;对于这个时空而言,我终究是个过客,不知道哪一天就会突然消失不见。我的生理依然是停滞的,这个事实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自己的客人身份。倘若这里真正接纳了我,我又怎么会不会慢慢老去。

以前看武侠小说,看上面的人物(呃,当然多半是反派的女魔头)可以青春永驻,红颜不老,总是会由衷地羡慕;可这样的事情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就是一种悲哀。我说过,我最喜欢的一句诗歌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我又能牵着谁的手,慢慢变老?就算我侥幸找到这样一个愿意和我相濡以沫,更加爱惜我苍老的容颜的人,我也没有能力给他相同的待遇。

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轻轻地我走了,就如我轻轻地来。我也不想再装病,让楚天裔大张旗鼓地寻找一名为“司洛”的大夫进宫;商文柏是一大好青年,我这个妖女还是不要接着“毁人不倦”,把他也带回现代继续折腾了吧。我爱过人,也被人爱过;我结过婚,也尝过家庭的滋味。这些曾经让我一时新鲜,但是很快就会厌倦,我本来就是个没有什么长性的人;不断地希望安定,却又有不断地想要落荒而逃,无论走到哪里,即使是在喧嚣的人流中依然会觉得孤寂。每个人都渴求幸福,只是幸福可遇不可求,我似乎没有这样的运气。

我已经厌倦。

厌倦所有人阿谀奉承的嘴脸,厌倦了这枯燥乏味的宫廷生活。即使是皇帝驾到,我也没有任何感觉。

可是楚天裔却是兴致勃勃,很是欣喜的模样。我拉不下脸面,虽然我已决议离开,但现在好歹也是人家山珍海味养着,绫罗绸缎供着,我还没金贵到一笑千金,非得逼着皇帝烽火戏诸侯的地步,自然也得动两下表情肌意思意思。

得,我收回以前对楚天裔的评价,什么崇尚俭朴,不骄奢淫逸。才坐上龙椅多久就要大兴土木。

我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他正笑容满面,一脸期待地看我。到嘴边的话立刻咽了回去,貌似我比较适合当奸臣,没有直言忠谏的勇气和傻气。

“看出来了没有?我要把这里修建为最别致的宫殿,给你做‘清音雅阁’。你不是喜欢木英吗?可惜皇宫里种植的很少,这种东西又是多年以后才能开花还最忌讳移动根土。当初看你喜欢,我就想,总有一天,我会在它的旁边为你修建最美丽的宫殿,让你可以天天看到它。”

我有些糊涂了,这么大费周章,仅仅是为了搏我喜欢。拜托!这么赔本的买卖实在不是他的作风。楚天昊被我解决了,他自己也已经登上了金銮殿的宝座;貌似我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他还这么不辞劳苦地讨我的欢心,唱的是哪出戏?我以为按照我们目前的态势,他衣食无虞地把我当食客养起来即可,其余的,实在没什么必要。

看他兴奋地在忙碌的工地前指点江山,我不由得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落日的余晖在他脸上镀了层奇异的金色,不威严庄重,反而有股调皮的孩子气。

暖暖的落日的光芒照耀着我和他的脸,明亮而不眩目。

陪我一道走进夕阳的余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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