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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我爱轻狂少年上(第1页)

[引子]

我跟方仁凯的“婚外之情”,从这天开始,持续了两年多。他从东岸纽泽西举家搬来前,藉出差和应聘工作面晤之便,又来过两次矽谷。我们都在这同一家旅馆幽会、上床过好几回;也每次都搞得昏天黑地;才依依不舍地分手。

只是这几次幽会,都因为他还要返回纽泽西,加上,又不知道他最后会不会搬来矽谷,以致作爱时作得特别狂热、激情,心中格外感觉有种“绝望”,也是我最难以忘怀的体会(自白第10篇的结尾)。而每当我一想到它,心情都会变得特别沈重、透不过气来。

所幸,这段日子中,我还有一个可以发泄心中郁闷之途、还有另一个可去之处、及暂时可以忘掉自己的事情做∶°°跟“轻狂的少年”偷欢、享受纯肉欲的性满足;也就是∶°°到旧金山隆巴底街、找李小健玩。(见自白第8、及9中,两篇。)

可是,这天我没找到李小健,却意外巾到他的表哥吕大钢、跟他玩了一个下午。只不过,要把这整个经过坦白出来,还真有点难以启口!就让我辜且一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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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么发生的。

礼拜六早上,天还没亮,就接到丈夫由台湾打来的电话,要我把一份关于搬家前后的开支转为公司成本的文档,立刻找人公证、快递回台北。我说我们常用的那家律师楼周末不上班;除非进城找唐人街的律师办才行。而他马上就光火、大声地吼着∶

“跑趟城里有什么了不起,又没叫你去死!┅人懒┅也不能懒成这样啊?”

“好嘛~!人家┅去就是了,何必骂人呢?┅”我应得心都酸了。

“事情火急啊!又不是不懂,公司里上千人都卖命加班,只有你┅叫不动!”

丈夫解释的虽是事实,但他一急就骂人,而且讲得那么难听,真让我很受不了。可有时候也想到∶自己身为他们企业家族的一员,却在美国无所适事的作个张家大少奶奶、过消遥日子;自然产生某种程度的罪恶感,便对他奚落我、责怪我的种种言辞,觉得无言以对了!

再说,丈夫家的企业开得那么大,连我们杨家兄弟几人全都在公司里任职;其中,大弟还被派到南洋当厂长。也可以说∶正因为我的婚姻,才使整个娘家的生计,有了着落的。

当我们初搬来加州,就跟丈夫讲∶反正孩子己渐渐长大,想出去上班工作、每天好有点事做,才不会无聊。然而他却没答应,说他家生意做得那么成功,我身为大老板夫人,如果还要到别人的公司做事,成何体统?!

“那┅在矽谷┅自己的公司呢?我总可以去┅帮帮忙吧?”我问丈夫。

“也不必!公司有洋人经理、业务很上轨道,用不着你去混日子。”他说。

“我┅呆在家,还不是混┅”“┅日子?”还没讲出口,话就被打断了。

“只要把小孩教好,你爱干什么干什么,我都没有意见。学琴、学画、学插花;不然,每天打打牌、瞎拚shoppg、上上馆子┅也可以!┅┅”

丈夫这话,听起来象他满“疼”我。非但无法让我领情,反而还激起强烈反感。难道我唯一的价值,只是作他的大老板“夫人”、张家“大少奶奶”?而其他的,就全无一可取之处吗?

那我┅同时也是个“女人”的张太太,除了为他们张家传宗接代、在床上作个让丈夫泄欲的“性工具”;出入社交场合时,穿得漂漂亮亮、打扮得雍容华贵,作他的附庸、为他赢取别人的羡慕与赞誉;象一件他展示所拥有的财产之外,身为杨小青的我,又算是什么呢?┅┅难道我整个人,就仅仅是看得见的外在形象、和体面的穿着下,只能让丈夫瞧、任他一个人象器皿般使用的身体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为什么不选个我喜欢的、我爱的人来瞧瞧、让他来用用?却傻呼呼的,死守着像丈夫那么既不懂风情、又不知疼惜妻子的男人呢?

相信,这也是我之所以会跟李桐、跟方仁凯、和李小健发生关系的原因之一吧!只因为我深知∶自己从李桐、从方仁凯成熟的心智中,寻找的爱情;和在李小健年轻而强壮的身体上,所追求的解放,都是我不可能由丈夫那儿得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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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着绿色小跑车在280公路上,往旧金山城里飞驶时,我扭开收音机,一边听流行音乐、一边想的这些令我不畅的事,突然被另一个念头取代了。

我想起与我同样也是丈夫常在台湾、独自一人住在矽谷的女友凌海伦,最近提到她找了个心理医师,分析自己的事;说自从作谘询以来,心情就好得很多。因为终于了解了自己,并为她的所作所为,找到具有说服力的理由;不但消除了困惑,甚至以前常作的恶梦,也大为减少,变得好快乐。

由于她每礼拜作两次分析,每次都得花两、三个小时,对那位男心理医师的爱慕渐渐萌芽;最后情不自禁、就在谈话间的长沙发上,与他发生了肉体关系。现在,他们常常做一做心理分析、然后脱衣服作作爱;十分享受那种心理、和生理上都得到满足的乐趣。

被凌海伦讲得心痒、几乎也想找个心理医师来试试,可是立刻又否决了这念头。因为我最怕的,就是对别人道出心底的秘密、和自己都不敢承认、却又无法否认的某些想法;更不要说面对一个男人、一个洋人,坦白供出从前所做过的、那种见不得人、或肮脏而不名誉的事呀!

还是方仁凯说得对∶想太多、或知道太多了,都不好。应该用头脑最简单的方式,好好享受人生。那样,才不会庸人自扰。

用什么方式享受呢?当然是找个比较单纯点、又没有复杂感情的年轻人∶李小健玩;玩那种既轻松、又畅快,而且纯粹是满足肉欲的性游戏呀!

至于对不对得起丈夫,就管不了了!┅┅尤其,他每次差遣我进城,都讲得让我心里好受委曲、好不值得;那,我又何必顾着他的┅什么颜面呢!?

“好吧!你每这样对待我一回,我就找李小健轻松一次!也跟你扯平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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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上两次一样,我匆匆办完事,就把车开到隆巴底街;在那家k-art购买廉价而俗气、又十分暴露的衣服。同样跑进隔壁的肯塔基炸鸡店、啃鸡腿时,想起上回和李小健玩,搞得太激烈,连阴户皮肉都被戳破、流脓,不但痛得要死、还吓着自己以为泄上了性病;害得第二天跟方仁凯亲热,都无法作爱的事。

这回我放聪明多了。吃完炸鸡腿,踱到西药房,在那儿挑了罐水性滑润膏、又买了打也是涂上滑润油、那种比较厚的、上面长满凹凹凸凸颗粒的保险套。一方面是保护自己,同时也享受享受凸粒带给女人的强烈性刺激。

至于李小健如果不愿意戴套子,我也有办法应付∶只要说我丈夫在台湾另有其他来历不明的女人;考虑到安全与健康,才要他戴套子的。我还可以进一步哄他,说只要他肯用这种带颗粒的套子,我在床上就会变得持别风骚、加倍淫荡,保证令他爽歪歪的直呼过瘾!

想好了,跑到k-art的女厕所换上那种暴露衣服,就拨公用电话给李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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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喂~?┅who“sthat?”声音不太象小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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