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用前门钥匙开了门,走进去,后面跟着一个小伙子,正在笨拙地摘下鸭舌帽。他穿着带有海水气息的粗布衣裳,置身在这宽敞的门厅里,显然是不得其所的。他不知道拿自己的鸭舌帽怎么办才好,正把它塞进上衣口袋,对方就伸手拿了过去。这一下干得又从容又自然,叫这笨手笨脚的小伙子感激得很。“他会体谅人,”他这么想。“他会对我照应到底的。”
他紧跟在那人后面走,肩膀一摇一摆的,两条腿不知不觉地张开着,好像这平坦的地板正随着海浪的起伏在一忽儿翘起、一忽儿下沉似的。他这样摇摇摆摆地迈步,使这些宽敞的房间似乎显得太狭小了,他心里还怀着恐惧,生怕自己那宽阔的肩膀会撞上门框子,或者把那较低的壁炉架上的小摆设给带下来。他在这些形形色色的东西中间走着,时常东闪西避,这一来平添了不少危险,其实这些危险只存在于他的心里。在一架大钢琴和屋中央一张高高地堆满书本的桌子之间,空着好些地方,尽够五六个人并肩走过,然而他还是战战兢兢地走过去。他两条粗大的胳膊软弱无力地垂在身子两旁。他不知道拿这两条胳膊和两只手怎么办才好,他心情激动,一看到一条胳膊似乎就要碰上桌子上的书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儿般猛地朝旁边一跳,差一点把那只琴凳子带倒。他看见前面那人走起路来从容不迫,才第一次发觉自己的走路样子跟别人的不一样。想想自己的走路样子竟这么粗野,他不禁感到一阵羞愧。他前额上冒出一颗颗汗珠,于是他停了步,用手绢儿抹抹紫膛色的脸蛋。
“等一等,阿瑟老弟,”他说,想用开玩笑的口气来掩饰自己的不安。“一下子叫鄙人这么样,可受不了啊。给我机会定定神。你知道,我本来不想来,再说,我看你的一家子也不见得巴不得看看我吧。”
“没关系,”对方这样回答,要他安心。“你不用见我们怕。我们也不过是普通人——啊,有我的信。”
他走到桌子边,撕开信封就看,给这位生客一个定神的机会。这位生客会意,心里很感激。他天生富有同情心,懂得好歹,因此尽管外表上神色慌张,心里可感觉到别人的好意。他擦干前额上的汗水,朝四下望着,控制住自己的感情,脸上不流露出来,然而眼睛里还带着惊慌的表情,如同一头野兽生怕掉在陷阱里去时的神气一样。他处身在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里,害怕会出什么事,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明白自己的走路样子和一举一动都笨拙得很,又生怕自己所有的品性和能力都同样地犯上了这种毛病。他非常神经过敏,自惭形秽得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因此对方从信纸顶上偷偷对他投射的那一瞥感到有趣的眼光,像匕首般热辣辣地直扎进他的心里。他看到了这一瞥,可是一点儿不动声色,因为在他所学到的东西中间,有一项是怎样约束自己。这匕首般的一扎,还伤了他的自尊心。他埋怨自己,本来就不该来,可同时又下了决心,既然来了,那不管怎么样,总得熬到底才是。他脸上的线条变得硬绷绷的,眼睛里闪出好斗的光芒。他比较随便地往四下望着,目光炯炯地留意着一切,把这美观的室内陈设的每一个细节都印在脑海里。他两只眼睛之间的距离很宽,什么东西也逃不出他的视野;当它们饱览面前的美景时,好斗的光芒消失了,代替它的是一股热烈的光彩。他对美是敏感的,而这里正有着给他感受的东西。
一幅油画吸引了他的视线,把他迷住了。一股大浪轰隆隆地冲击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弄得浪花四溅;天空中一片黑压压的孕育着暴风雨的乌云;那道浪涛以外,有一条迎风行驶的领港帆船,船身倾斜得使甲板上什么东西都看得见,正在破浪前进,背景是一个风雨欲来、落日映照的天空。画幅上洋溢着美,不可抗拒地把他吸引住了。他忘掉了自己走起路来的那副笨拙相,向画幅走近一点,走得很近。美顿时从画布上消失了。他脸上显出迷惑的表情。他眼睁睁地望了望这一片活像用油彩随意乱涂出来的东西,然后走开去。全部的美一下子又回到画幅上去啦。“这幅画会变戏法,”他想,接着就不再去想它了,尽管在感受这些形形色色的印象的当儿,他有时不禁感到愤慨,为了变一个戏法,竟然牺牲这么多的美。他不懂得油画。他从小看惯的只有五彩石印画和石版画,这些画,不管你近看还是远看,总是线条明确而轮廓分明的。不错,他也曾见过油画,在铺子的橱窗里见过,可是橱窗上的玻璃使他不能迫不及待地把眼睛凑近去看。
他掉过头去望望在读信的朋友,看到了桌子上的那些书。他眼睛里顿时出现一股热烈的渴望,活像饿着肚子的人一看到食物,眼睛里顿时露出贪馋的神色一般。他凭着冲动迈一大步,肩膀左一摇右一摆的,就到了桌子边,亲切地翻阅起书本来。他看着一本本书的书名和作者的名字,挑几段文字阅读一番,眼睛爱恋地瞅着,双手抚摸着这些书本,有一次,还认出一本他以前看过的书。除了这本以外,可全是陌生的,作者也全是陌生的。他偶然翻到一本史文朋的诗集,就一直看下去,忘掉了自己在什么地方,脸上红通通的。他有两次用食指按在看到的地方,把书合上,看作者的名字。史文朋!他要记住这个名字。这个家伙有眼光,他一定体验过五光十色的生活。可是,史文朋是谁呢?他跟多半诗人一样,死了上百年了吗?要不,他还活着,还在写作?他翻到书名页……哦,不错,他还写过别的书;好,他明儿早上第一件事就是上公共图书馆,去找几本史文朋写的东西。他又阅读起来,读得出了神。他没有留意一个年轻女子走进屋子来。等到听见阿瑟的声音,他才发觉,阿瑟说的是:
“罗丝,这位是伊登先生。”
书本合在他的食指上,他还没有转过身来,便被第一个崭新的印象弄得心里卜卜跳,这印象不是由那个姑娘,而是由她弟弟的话引起的。他这肌肉发达的身子里,是一团打着哆嗦、感觉敏锐的神经。哪怕外界对他的知觉极轻微的一碰,他的思想、感觉和情绪就会像明灭不定的火焰似的跳动、摇曳起来。他出奇地颖悟、敏感,他那万分紧张的想象力一刻不停地活动着,在分辨事物的相似和不同的地方。使他心里卜卜跳的是“伊登先生”这个称呼——他一辈子尽被人家叫作“伊登”,“马丁·伊登”,或者光是“马丁”。这一回竟是“先生”啦!他心想,这当然是了不起的事啦。他的头脑好像一下子变成了一架巨大的照相机的暗箱,他看到自己的意识周围,一望无际地排列着一幅幅自己生活里的情景:汽锅室、水手舱、野营、沙滩、监牢、酒窟、传染病院、贫民窟的街头等地方的情景,在这些不同的场合中,人家对他的称呼的方式,好比一根线,把这些情景贯串在一起。
接着,他转过身来,看到了那个姑娘。一见到她,他脑海里的幻景便马上消失了。她是一个苍白、轻盈的人,长着一双大大的、脱俗的蓝眼睛和一头浓密的金发。他没有看清她穿着得怎么样,只看清那身衣裳跟她一般的出色非凡。他把她比作长在一根纤细枝条上的一朵苍白的金花。不,她是一个精灵,一个天仙,一个女神;这般超凡脱俗的美,人间哪儿找得着!要不,也许书本上说得对,上流社会里她那种人多的是。她大可以被那个家伙史文朋来歌颂一番。说不定他在描绘桌子上那本书里的那姑娘伊索尔特时,脑子里正有着像她那样的一个人呢。这许多视觉、感觉和思想方面的活动全是一下子产生的。他处身其间的现实境界可一刻也没有停顿过。他看见她的手朝他自己手边伸过来,她一边凝视着他的眼睛,一边像男人般大大方方地跟他握手。他认识的娘儿们没有这样握手的。说起来,她们多半干脆就不握手。种种联想、他过去跟娘儿们打交道的种种不同的情景,像浪潮似地涌上他的心头,大有淹没一切的气势。可是,他摆脱了这些联想,只顾对她看着。他从没见过这么样的女人。他过去结交过的那批娘儿们,跟她一比,真是天差地远!一下子,他过去结交过的娘儿们都出现在她的两旁,排成一行。在这仿佛永恒的一刹那间,他站在一个画像陈列馆的正中,她在那里占着中心的位置,四周陈列着许许多多女人的画像,全得由他飞快地扫一眼来权衡轻重、测量大小,而她本人呢,就是轻重、大小的标准。他看到那些脸色憔悴的女工,还有市场街南面的那些吃吃痴笑、叫叫嚷嚷的姑娘。接着出现的是牧场里的女人和皮肤黝黑、抽烟卷儿的墨西哥女人。这些女人的形象又被排挤掉了,接着依次出现的是穿着木屐、走起路来扭扭捏捏的、洋娃娃似的日本女人;五官生得小巧、被打上堕落生活的烙印的欧亚混血儿;身材丰满、头戴花冠、肤色棕黑的南海小岛上的娘儿们。所有这些人,全被一帮奇形怪状的、梦魇般可怕的娘儿们遮没了——那是在白教堂区人行道上拖曳着脚步走的邋遢婆娘、灌饱了烧酒的老娼妓,以及这个广大的地狱里所有的满口粗话、脏手脏脚的母夜叉,她们用可怕的女人形象作伪装,折磨着水手、海港里的穷鬼和人间地狱的渣滓。
“请坐吧,伊登先生,”姑娘在说话了。“自从阿瑟告诉了我们,我一直盼望着跟你见面呢。你那次真勇敢——”
他不以为然地挥挥手,喃喃地说他干的事根本算不上什么,任何人都会这么干的。她留意到,他挥动着的那只手上有些在愈合中的新擦破的伤口,再一望另一只软弱无力地垂着的手,也是同样的情形。她那机灵、敏锐的眼光还注意到他腮帮上有着一条伤疤,还有一条露出在前额的头发下,另外还有一条一直往下,一端被浆硬的领子遮住了。她看到他紫膛色的脖子上那道给硬领磨出来的红痕,忍不住想笑。他显然是不习惯戴硬领的。她那女性的眼光也注意到他穿的衣裳、廉价而不美观的式样、上衣肩部的皱褶以及袖子上的一连串皱纹,这说明了鼓鼓囊囊的二头肌的所在。
他一边挥着手,喃喃地说他根本说不上干了些什么,一边听从了她的吩咐,预备在椅子上坐下来。他羡慕地看她从从容容地坐下来,然后蹒跚地朝她对面的椅子走去,满心感觉到自己的一副笨拙相。这对他是一种新的经验。他一辈子到这时为止,从来不知道自己的举动到底是文雅还是笨拙的。这一类关于自己的想法,从来没有钻进过他的头脑。他小心翼翼地在椅子边上坐下来,被自己的两只手弄得苦恼不堪。随他把手放在哪里,它们总是碍事。这时候,阿瑟正走出房去,马丁·伊登用恳切的眼光目送着他。他一个人跟这个苍白的、精灵般的女人待在屋子里,感到不知所措。没有酒保,没法叫酒,没有小厮,可打发他上街角去弄一罐啤酒来,用这种社交用的饮料来交流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