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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些作曲家学习作曲。他心中的偶像,是法国著名作曲家拉威尔。

格什温很早就对各种通俗音乐十分熟悉,18 岁发表了他的歌曲处女作。20 岁时,他创作的歌曲《天鹅》红极一时,成为经典的流行歌曲。21岁时,他又创作了一部百老汇音乐剧《拉拉露西尔》,大获成功。其后14 年中,他的每一部音乐喜剧都受到纽约市民的欢迎。26岁的格什温,已经在轻音乐界大红大紫,他那一首首脍炙人口的歌曲,令年轻人趋之若鹜,争相传唱。

有一次,格什温终于见到了拉威尔,他希望跟随自己的偶像学习作曲。当时,格什温已经是有名的通俗音乐作曲家,但他希望拉威尔能教他“严肃音乐”。

收这样一位杰出的弟子,拉威尔应该是欣然允诺吧?谁料,大师却委婉地拒绝了他的请求,他风趣地说:“如果你向我学,最多成为第二流的拉威尔,可是,你已经成为第一流的格什温了。”

格什温终身都铭记着这句话,在后来的音乐生涯中,他致力于通俗歌曲的创作,尤其在爵士乐方面独领风骚。

爵士乐是源自美国本土的一种通俗音乐形式,它的节奏强烈而富于变化,曲调自由而充满激情,许多作曲家都从爵士乐中汲取创作的营养。但是,第一位系统、深入地把爵士乐语言用于交响乐中的作曲家,当属格什温。

在格什温之前,爵士乐与交响乐等“严肃音乐”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实上,自爵士乐诞生之日起,上流社会对它的批评就从未止息。许多传统的卫道士把爵士乐视为对“文明的基督教标准”的一大威胁。发明大王爱迪生就曾讥笑说:“爵士乐倒着放,听起来效果倒是不错。”但是,爵士乐作为一种“平民音乐”,在民间受到热烈欢迎。

1924年初,格什温结识了著名的爵士乐演奏家怀特曼,后者建议格什温创作一部严肃音乐性质的爵士协奏曲。因为在当时,爵士乐还仅仅是用来伴奏、舞蹈的。几天后,格什温在前往波士顿演出的途中,完成了新曲的构思。一个星期后,爵士协奏曲《蓝色狂想曲》诞生了。用一位乐评家的话来说,“它是真正的爵士乐,又是传统式的协奏曲”。这完全是格什温的首创,在创作时,他没有任何人的作品可以参照。

1924年4月,《蓝色狂想曲》在严肃音乐的殿堂卡内基大厅奏响,立即在全美引起轰动,不久又风靡欧洲。《纽约时报》评论说:“听众被感动了,连那些不动情感的音乐爱好者都被激动起来了,他们为一个新天才的出现而兴奋。这个天才要对世界说的话,既是他个人的话,也是一个民族的声音。他给已经衰竭的古典钢琴协奏曲,带来了新的巨大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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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第一章 打破榜样的神话(5)

后来,格什温又创作了《F 大调钢琴协奏曲》,这两部乐曲都是格什温将爵士乐与严肃音乐结合的大胆尝试,都大获成功。它们的出现,为爵士乐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也奠定了格什温世界音乐大师的地位。

1937 年,格什温在录音室为一部电影配乐时,突然晕倒,经医院诊断为脑癌。做完手术两周后,这位独具特色的作曲家离开了人世。

终其一生,格什温都没有为成为第二流的任何人而劳心费神,他成为了“第一流的格什温”,这是他取得巨大成功的关键。幸亏当年拉威尔没有收下格什温这个弟子,否则世界音乐史上很可能少了一位里程碑式的人物。

树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同样,世间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由于出生背景、生活环境、个人禀赋的不同,人与人之间其实存在很大的差异。如果你内心羡慕另一个人的成就,以为向他学准没错,那最好还是三思而后行,因为你没准会失去自己的特色。

1。4变化是唯一不变的东西

有个楚国人坐船渡江,船到江心,他不小心把佩剑掉到江里去了。船上的人都在替他想办法,有的让船家停船,有的催他下水捞剑,他却不慌不忙地掏出一把小刀,在船舷上刻上一个记号,说:“我的剑就是从这里落水的。”船靠岸以后,楚国人立即在刻记号的地方下水捞剑,捞了半天也没捞着。这个人抓耳挠腮,还觉得很奇怪,逗得岸上的人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刻舟求剑”的故事,记载在战国古书《吕氏春秋》上,相信大家都听过很多遍。有人说,这个“刻舟求剑”的人简直太傻了,世界上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傻瓜了。事实确实如此,但是别忘了这只是一个寓言。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拘泥于旧的传统,不知变通的话,也可能会犯类似的错误。

当年,面对滚滚东流的江水,孔子说了一句名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间,就像这江水一样,匆匆而逝。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我们该如何积极应对,才能赢得成功的人生呢?有两个哈佛大学学生的故事,应该能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赶在变化前面的人

1973年,一个叫科莱特的英国小伙子考入了美国哈佛大学,常和他一起听课的,是一位红头发的美国小伙子。这个美国小伙子其貌不扬,而且多少有点“不务正业”。他读的是法律系,却对电脑情有独钟。大学二年级那年,“红头发”邀请科莱特和他一起退学,去开发32Bit财务软件。科莱特对这个提议感到非常震惊,因为对Bit系统,自己才学了点皮毛。而他认为,要开发Bit软件,非学完大学的全部课程不可。于是,他委婉地回绝了“红头发”的邀请。

10年后,科莱特成为哈佛计算机系的博士研究生,同一年,“红头发”进入了《福布斯》杂志的富豪排行榜。1992年,科莱特拿到博士后学位,而“红头发”的个人资产已达到65亿美元,成为仅次于“股神”巴菲特的美国第二富豪。1995年,科莱特认为开发32Bit财务软件的时机已到,而“红头发”已绕过Bit系统,开发出比Bit快1500倍的Eit软件,并且在两个星期内占领了全球市场。这一年,“红头发”超越巴菲特,登上了世界首富的宝座。他,就是比尔?盖茨——成功与财富的化身。

比尔?盖茨和科莱特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盖茨总是试图赶在变化的前面,而科莱特则总是跟在变化的后面。这一前一后,结局自然大不相同。

其实,盖茨从哈佛退学之前,就已经在电脑方面小有成就,他的梦想是写出“伟大的电脑软件”。当时,盖茨已隐约察觉到电脑正在朝微型化、个人化的方向发展,决心创立一家微电脑软件公司,为此一直在寻找机遇。一天,盖茨从“大众电子学”封面上看到MITS公司研制的第一台微型电脑的照片,立刻意识到这种体积小、价格低的电脑,完全可以进入千家万户,成为像电视机、电话一样的日用品。他的梦想更进一步,变成了“让每一张办公桌上和每个家庭都有一部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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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第一章 打破榜样的神话(6)

盖茨对于电脑发展趋势的认识,与当时计算机界的主流思想背道而驰。IBM公司是当时计算机世界的“巨无霸”,他们致力于大型电脑的发展,认为微型电脑不过是难登大雅之堂的小玩意,玩玩小游戏还行,根本无法进行复杂的计算。比尔?盖茨对IBM权威人士的主张并不信服,却对自己的新想法感到激动不已,他认为微型电脑的诞生,将引发一场深刻的革命,一场能够改变人类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的革命,他决心把握这个机遇。

当时,所有程序都是为大型电脑编写的。盖茨和同伴艾伦打电话给MITS公司的负责人罗伯兹,希望对方给他们一个机会,聘请他们为MITS公司编写适合于微型电脑的程序。当时,已经有不少人向罗伯兹提了同样的要求,因此罗伯兹简单答复他们说:“谁先写完程序,谁就得到这份工作。”

盖茨和艾伦废寝忘食地干了5个星期,终于编写出一种简单的编程语言BASIC,为微型电脑的普及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一年,盖茨19岁。在他看来,微型电脑的曙光已经初现。

就这样,盖茨从哈佛退学,和艾伦一起创办了一家小公司,这就是今天名闻遐迩的“微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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