嗅觉有些迟钝,我不愿承认是喝了酒的缘故,因该是烤串的烟火味太香了,嗯嗯。
叁分之一秒后。啊,我识别出来了。
这是我弟。
“呦,男朋友?”王林依旧阴阳怪气。“看来你白表现了。”
虽然现在我很希望可以晕过去来躲避这个尴尬局面,但是孩子这话说的我蛮爱听的哈。
谁不愿意在前任面前带着特别靓的妞来个闪耀登场?
更何况还是我正肖想这妞能和我干男女朋友干的事儿呢。
我极小范围地活动了下肩膀,刚刚后背撞他胸膛了,硬邦邦,有点疼。
靓是挺靓的,只不过这“妞”稍微有点猛啊,额呵呵呵……
有了“假”靠山,我才正常速度看了一眼他的脸。不只他,我们的变化都应该蛮大的吧,外貌,气质,衣着,谈吐。没留任何联系方式的六年后还能认出对方来,倒也不容易。
“没,是我初恋。”他盯着我说。
我草!
草草草!
你他妈现在说个球啊!你搁着宣战呢啊?!
你知不知道这曾是你小舅子啊!你知不知道这是跟在你身后骑死飞的闷黑啊!
你不知道!
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了。
“别他妈放屁,孔雀开屏开到季衍这儿来了,没多少酒量就别几把瞎喝,然后跟这发你妈酒疯。”
不是,弟,听姐一句,他没放屁。
就这样剑拔弩张了,我还不合时宜地想到季淙这话里的脏字比我半年听他说的还要多。
你说他不文明吧,确实比我口吐芬芳少太多了,说他文明吧,这……确实影响不太好。
就在我以为drama到不能再drama的时候,那忍笑的主儿来了句:“Tony,你初恋带着现任和你穿情侣鞋呢。”
话音一落,这桌上的,旁边围着看热闹的,全都齐刷刷往我们脚底看——很好,我脚上一双b27,我弟脚上一双b27,骚粉脚上一双b27。
“咋啦?”
是从围观群众中挤进来的路柏恩,语气里带着不谙世事的天真和欢快。
环视了四周,他又用着一种离谱的可爱语气说:“厌厌,你熟人?”
前男友和我弟瞬间满脸黑线。
“衍衍。”他叫我。
我知道我不能装死了。
“那个,Tony啊……。好久不见。”我背着左边小臂,从后面轻轻拍了拍季淙的腰。
他的声音有些哑:“没想到会在这见到你。”
我不想叫他的中文名字,因为我仍觉得那段不伦不类的喜欢羞于启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