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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因为他没有像许多童星的家长们那样,试图把我们的收入据为己有。想想看,一个人怎么能偷自己孩子的钱呢?我爸爸从来不做这种事。可是我还是不了解他,这不能不让一个渴望理解亲生父亲的孩子感到难过。对我来说,他仍然是一个神秘的人,也许永远会这样。

虽然《圣经》上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而我却是从父亲那儿知道这个道理的,绝非受圣人的指点。有几次我和父亲同行时,他说:你可以拥有世界上所有的天赋,但如果你没有准备,又没有计划,也终究会一事无成。他用不同的方式说过好几遍,然而意思却一样清楚。

乔·杰克逊和我母亲一样,一向喜爱音乐和唱歌,但他也知道,在我们家那条街之外,还有一个更广阔的世界。对于“猎鹰”乐队的情况,我因为当时还小,已经记不大清了,我只记得,每逢周末,他们就到我家来排练。是音乐把他们从钢铁厂的劳动——我爸爸在那儿开吊车——带到别的世界中。“猎鹰”在城镇各处演奏,足迹遍及北印第安纳和芝加哥的俱乐部和学院。在我家排练时,爸爸就从柜子里拿出他那把吉他,并把它接在地下室的音频放大器上。大家都就座,音乐于是便响了起来。它喜欢弹奏布鲁斯摇滚乐,那把吉他便是他的骄傲和快乐之源。放吉他的柜子几乎被看成是一个圣地。不用说,我们小孩子是绝对不许接近那里的。爸爸不和我们一起去圣殿,但他和妈妈都知道,音乐能使我们全家抱成一团,也使我哥哥他们那么大的孩子不被附近的犯罪团伙拉下水。“猎鹰”小组来的时候,家里三个最大的孩子都被爸爸以各种理由留在旁边;爸爸尽力让他们明白,允许他们听排练是对他们的特殊照顾,其实是他自己非常愿意让他们留在身边。

蒂托带着极大的兴趣,注视着正在进行的一切。它一直是带着萨克斯管上学的,但现在他却说他的手已经足够大,能按到吉他上所有的和弦,并能在把上滑动,像爸爸那样奏出不断重复的即兴曲了。这说明他总有一天要赶上爸爸的;他和爸爸长得那么相象,我们都希望有一天他能把爸爸的本事都学到手。在他渐渐长大的过程中,这种相象变得有些令人不安起来。也许爸爸看出了蒂托热切的心情,于是他对我们兄弟几个下了一道禁令:在他出去的时候,谁也不能碰那把吉他一手指头。没什么好说的。

因此,杰基、蒂托和杰梅恩在瞧仔细妈妈去了厨房后,才敢从柜子中把那把吉他“借”出来。他们在搬琴时小心翼翼,不敢发出一点儿声音。到了我们自己的房里,他们便打开收音机或手提式便唱机,跟着一起弹奏。蒂托会把吉他举起来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往床上一仰,然后把它竖直。他和杰基、杰梅恩轮流弹着,三个人都想显示一下自己在学校学到的本事,还试着怎样才能弹奏出从收音机里听到的《绿洋葱》(Green Onions)中的那一段。

那会儿我已经长大了,可以偷偷溜进去看他们弹,如果我答应不告密的话。一天,妈妈终于抓住了他们,我们几个心里都忐忑不安。她训斥了我们一顿,但又说,假如我们一直小心谨慎的话她就不告诉爸爸。她知道,没有吉他,我们就可能去学坏,也可能挨打,所以她从不会拿走能让孩子们呆在她身边的任何一样东西。

当然,出事只是个迟早的问题。终于有一天,一根弦断了。哥哥们都吓得要死。在爸爸回来之前已经来不及把琴修好了,况且,我们谁也不知道该怎样修。哥哥们想不出好主意,便把吉他放回柜子里,希望爸爸会以为弦是自己断的。不用说,爸爸没买他们的账,他大发雷霆。姐姐示意我别吱声,也别露面。但我听到蒂托大哭起来,自然就跑去看个究竟。蒂托在他的床上哭个不停,爸爸走过去示意他起来。蒂托给吓坏了,可父亲就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他那把宝贝吉他。他严厉的看了蒂托一眼,好像要把他的五脏六腑看穿似的,然后说道:“让我看看你会弹些什么。”

哥哥恢复了镇静,开始弹他自学的几段快速音乐。当父亲看到蒂托弹得是那么出色之后,他明白了,他的儿子显然练习了好一阵子了,而且,蒂托和其他的孩子并没把他的宝贝吉他当玩具玩儿,已经发生的只不过是个小事故。就在这时,妈妈走了进来,对我们的音乐才能表示了热烈的赞赏。她告诉爸爸,我们是有天赋的,他应该听听我们的演奏。她一个劲儿的劝他,由于有这一天,他开始听我们的弹奏了,并且还挺喜欢。这样,蒂托、杰基和杰梅恩三个人就热切地练习起来。几年过去,在我五岁左右的时候,妈妈告诉爸爸,说我歌儿唱得还不错,又会打鼓,于是,我就成了小组的一名成员。

大概就在那时,爸爸决定要认真严肃的对待家里发生的这件事了。渐渐的,他和“猎鹰”小组在一起的时间少了,而更多的时间是和我们在一起。我们在一块儿练习弹奏的时候他指点我们,教给我们弹吉他的技巧。我和马龙年纪尚小,还不能弹,但我们观察爸爸如何训练哥哥们,边看边学。爸爸不在时不许动吉他的禁令依然有效,但一有机会,哥哥们就抱着那琴弹,爱不释手。杰克逊大街上我们那座房子里终日洋溢着音乐声。瑞比和杰基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花钱让他们去上音乐课,因此他俩的基础很好;剩下的孩子们就在加里的学校里上音乐课,并参加学校的乐队,但再多的练习也消耗不完我们那旺盛的精力。

“猎鹰”小组仍在演出挣钱,尽管他们的演出越来越少了,但那笔额外的收入对我们全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笔钱能使这个人口不断增加的家庭不至于断顿儿,但要想买些不那么重要的东西,还是不够。妈妈在希尔斯百货公司干些零活儿,爸爸仍在钢铁厂工作,虽然没人挨饿,但每当回首往事的时候,我总觉得那种日子真是没有指望。

一天爸爸很晚才回家妈妈开始着慌了。他刚一到家她就准备朝他唠叨几句。这种事我们时不时能看到一回这次我们想看看他是否能像责怪别人那样听别人的责怪。可当他把脑袋伸进门来的时候我们发现他脸上挂着一种调皮的神情还往背后藏着什么东西。等他从背后拿出一把闪闪发光的红吉他时我们都吃了一惊。这把吉他只比柜子里那把稍微小一点儿;我们都希望,爸爸这样做是为了把那把旧吉他给我们,可他说这把新的是给蒂托的。我们羡慕极了,一起围过去,这时爸爸对蒂托说,如果其他人想练习的话,你就得把吉他给他练。我们不准备把它拿到学校去炫耀。这是件分量很重的礼物,而那一天对我们杰克逊一家来说,也是个不平常的日子。

妈妈为我们感到高兴,但是她也了解她的丈夫;她比我们更了解他的远大抱负和他为我们安排的计划。夜晚,我们都进入了梦乡后,他向她诉说他的梦想,这梦想并不仅仅停留在一把吉他上。没过多久,我们就开始和器材,而不仅仅是礼物打交道了。杰梅恩得到了一只低音贝司和一个音频放大器;给杰基的是一副沙锤。我们的卧室和起居室开始变得像一家音乐商店。有时候我听到爸爸和妈妈就增加的花销争论不休,因为买这些乐器和附件,我们已经没钱买每个星期需要的一些日常用品了。可不管怎么说,爸爸总是有说服力的,看来他抓住了谈话的窍门。

我们甚至在房间里装上了麦克风,在那个时候,他们可真算得上奢侈品了;尤其对一个总是精打细算的家庭主妇来说,更是如此。但是,我逐渐认识到,我们在家里装上那些话筒,目的绝不在于赶上琼斯一家或是任何一位在晚间业余歌手比赛中露面的歌手,我们这样做是为了让自己作好准备。我曾在“能手大赛”上看到过一些人,他们在家多半儿唱得挺不赖,可一站在麦克风前就连嘴都张不开了。还有一些人,一开始唱就大喊大叫,好像想要证明他们根本就用不着话筒那玩意儿。他们不如我们有优势——那种只有从实践中才能获得的优势。我想这大概让许多人嫉妒,因为他们会说,我们对使用麦克风的擅长让我们占了便宜。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们只消看看我们为此作出的牺牲——业余时间里的排练,学业的荒疏和朋友之间交往的减少,他们还有什么权利嫉妒呢?我们唱得越来越出色,但我们工作的强度决不亚于一个年纪比我们大一倍的人。

一次,我正看哥哥们——包括敲邦戈鼓的马龙在内——练习,爸爸带着两个小家伙,一个叫约翰尼·杰克逊,另一个叫兰迪·兰西弗,他们负责打击乐器和管风琴的演奏。摩城公司后来称他们是我们的表兄弟,其实这不过是那些负责公共关系的人的宣传手法,他们想让人们觉得我们是一大家子。这下我们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乐队!我观察每个人的演奏,试着把能学会的都学会,就像一块海绵一样,哥哥们排练时,或是在慈善募捐集会和商业中心演唱时,我就将一切统统吸收进去。我观看杰梅恩的时候最为入迷,因为那时他是歌手;再说他又比我大得多——而马龙的年龄和我则太接近了。是杰梅恩送我去幼儿园,他穿不了的衣服也总是给我接着穿,他做了什么后,我便试着去模仿他。要是我学得挺像,爸爸和哥哥们就会笑起来,但我一张口唱歌,他们就开始静静的倾听,那时我用童声模仿着别人的声音唱;我是那么小,好多歌词我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我唱得越多,知道的也便越多。在跳舞方面,我则总是无师自通懂得该怎样跳,因为杰梅恩要举着他那支大低音贝司,所以我注意的是马龙的脚步,再说因为马龙只比我大一岁,我也只能跟得上他的步子。不久我就在家里包揽了大部分唱歌的活儿,并准备随哥哥们在公开场合演出了,通过练习,我们逐渐对每个小组成员的特长和短处都了如指掌,分工也便自然而然的形成了。

我们家在加里的那所房子可真小,只有三个房间,可那时它在我们眼里似乎却大得很。当你那么年轻的时候,世界是那么广阔,一所小房子也像是有它自己的四倍那么大。许多年之后我们重返加里时,都惊讶的发现房子竟是那样小。我的印象中它是那么宽敞,可你从门前起迈出五步,人已经站在后门外了。那房子真是比车库大不了多少,可我们住在那儿时,它在我们这群孩子眼里还挺不错。年轻人看待事物的视角就是这般不同。

我只模模糊糊的记得在加里上学的那些日子。上学的第一天我大概在校门口睡着了;当时我肯定讨厌上学。我不想让妈妈离开我,这很自然,我不想到那儿去。

像别的孩子一样,一段时间以后我就适应了,并渐渐喜欢上我的老师们,尤其是女教师们了。她们对我们总是很和蔼,而且,她们都喜欢我。那些老师可真了不起;每次我从一个年级升到下一个年级,她们都会流着眼泪拥抱我,说她们是多么不愿意让我离开她们的班。我对我的老师爱得这样狂热,甚至偷出妈妈的首饰,把它们当作礼物送给她们。她们非常感动,可久而久之妈妈发现了这一切,我的这种慷妈妈之慨的举动也便宣告结束了。为了证明我是多么的热爱她们和那所学校,现在我必须作些什么,以回报我得到的爱。

一年级的一天,我参加了一个全校性的演出,每个班的每个同学都得演点儿什么,于是我就跑回家征求父母的意见。我们商定,我将穿着黑裤子和白衬衫演唱电影《音乐之声》中的插曲《攀上每座高山》(Climb Every Mountain)。在我唱完之后,礼堂里的反应真让我不知所措。掌声雷动,人们面带笑容,许多人还站了起来;我的老师一个劲儿的喊叫,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一想到我让大家都感到快乐,心里真有一种奇妙都感觉。我的确没做什么了不起的事,只不过像每天晚上在家里一样的唱歌而已,因此我也感到一丝迷惑。站在台上的时候,你并不知道你的声音是什么样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唱过来的。你只要张开嘴唱就行了。

不久爸爸推荐我们参加了能手大赛。他是一个好教练把自己的很多时间和钱都花在我们的排练上。才能是上帝赐给人的然而教会我们如何去培养这种才能的却是爸爸。我想我们生来就是干表演这一行的。我们热爱表演,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其中。每天放学后父亲就坐在屋里陪着我们练习,我们演唱给他听,他就在那儿挑刺。谁要是乱了套,谁就得挨揍,有时是皮带,有时是鞭子。父亲对我们一点儿都不含糊——那是真正的严厉。马龙什么时候都要出点儿毛病,而另一方面,我却总是因为排练之外的事情挨打。父亲总是把我弄得又伤心,又疼痛。我呢,便总想给他也来几下,结果却招来更多的打骂。我抓起鞋就向他扔去,或干脆挥动拳头乱打一气,因此我挨的打比哥哥们加在一块儿的还要多。我一还手,爸爸就气的简直要杀了我,要么就把我撕成两半。妈妈告诉我,当我还很小的时候,就爱还手,这我不记得了,但我还能想起为了躲父亲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把他气得发疯。我们之间就是这么一种乱七八糟的关系。

不过大多数时候,我们就只是练习;我们老是练习。有时候,半夜三更了,我们才有时间做游戏或玩我们的玩具。我们玩“捉迷藏”,“逮人”,或者跳绳什么的,也只有这些可玩儿。我们有多一半工夫花在了工作上,我清清楚楚地记得,爸爸快回家的时候,我和哥哥们就赶紧跑回家去,因为如果他发现我们没有按时开始排练,那麻烦可大了。

尽管有这一切,妈妈还是全力支持我们的。是她第一个发现了我们的才能,并继续帮我们发掘潜力。无法想象,要是没有她的爱和完美的幽默感,我们怎么能做到眼前这一切。她因为担心我们受不了沉重的压力和长时间的排练而忧心忡忡,而我们呢,则一心想发挥最好的水平,因为我们确实热爱音乐。

在加里,音乐是举足轻重的。我们有自己的广播电台和夜总会,想在那儿一显身手的人总是络绎不绝。每星期六下午,爸爸给我们排练完,就去看当地的演出,甚至一路驱车去芝加哥看节目。他总是在留意那些能使我们在这条路上不断走下去的东西。他一回家就和我们讲他的见闻,讲什么人在演出什么节目。他脑子里装着所有最新的信息,无论是我们可以参加的,当地剧院举办的比赛,还是“明星车队”汇演中我们可以借鉴的精彩表演、服装和动作,应有尽有。有时候,要等星期天我去圣殿作过礼拜回来,才能见到父亲的影子,而我刚一进门,他便开始给我们讲前个晚上他的所见所闻。他尽力让我相信,如果我试一下那种舞步,我就能像詹姆斯·布朗那样用一条腿跳舞。我就是这样,脱胎换骨似的从教堂出来,又一头扎进了演出事务。

在我六岁的时候,我们开始收集每次演出的纪念品了。我们安排了演出阵容;他们把我排在左边第二位,从观众那边来看,杰梅恩紧靠着我站在边上,杰基则在我右边;蒂托和他的吉他占据了最右边的位子,马龙在他旁边。杰基长高了,在那儿俯视着马龙和我。我们在一场又一场的比赛中都以这种阵容上场,效果颇佳。我们遇到过的一些小组都因为内讧先后解散了,而我们的小组却越来越精干,越来越老练。加里那些常来看能手大赛的人慢慢认识了我们,所以我们拿出看家本事,好让他们大吃一惊。我们不想使他们对我们的演唱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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