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洛德尔嗤笑一声,“该不会是看着援军快到,你被吓得要逃了吧?”
这么久的痛苦,他终于快要熬出头了!
所以说还是有点飘的,忍不住又口嗨起来。
“哥布狂,把他给放到巨锤哥布林身上去!”
林天就纳闷这家伙嘴怎么这么硬呢?既然如此就别怪他不客气。
尝试了几下后,哥布狂挠了挠头道,“老大,放不下去呀。”
“我那边有扩肛器,你给好好开发开发。”
林天冷冷说完,便离开天狂部落先。
时间紧迫,开始全速赶路。
第二天,便来到了海边,金黄的沙滩和阳光,还有海浪的奏乐,让人心情舒畅。
“海的对面吗?该怎么过去才最方便呢?”
林天不由思索起来。
没错,他正是要去龙岛。
最开始想的是弄一条船然后游过去。
但上百公里的距离,想要开船过去估计得要十天半个月了。
经过后来的了解。
最快的方法便是引龙。
直接把龙岛上的给引过来才是最方便的。
随即简单的洗劫了下周围的几个村庄,只是把牛羊给抓了十多只过来。
得一千多斤。
然后放血,把血肉绑在一起堆积在海滩上。
林天就躲在里面。
血腥味对于在繁殖期间的龙有着很大的吸引力,为了生产需要的养分,会大量的收集食物。
半天过去。
果然,远处的天空上,一道黑红色的身影冲破云层,朝着海滩边上赶来。
林天透过血肉的缝隙,死死盯着这条龙,太美了!
龙这种生物,对于男人来说简直不要不要的,如果能骑上一只别提多爽。
“那个哥布林呢!在海滩那边!”
“杀了他!”
“把牛羊还给我们!”
这时候,一群村民集结了青壮年,拿着武器就要来找林天麻烦。
当看见那巨龙时,吓得齐刷刷掉头。
“我记得是在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