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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子寒露(第1页)

「我这明骚倒是易躲,你那暗贱可是难防。」

每逢双数日便成集市,从望乡楼的窗望出去,整条中街两边都摆满了小摊子。都是乡下人来卖点自家的作物织品,换点粮油回去过生活。街角有个年轻人用青绿的苇叶编蝴蝶,明明是做惯粗活挂满老茧的手,却灵巧得很。

白清明突然想到那个人的手,像一块嫩生生的豆腐。而那样的手却握着匕首,将师父养的山猫刺成一个血葫芦,还面不改色。那都是十年前的事了,他们都还是被师父从各处领来的无家可归的孩子。他吓得跌坐在地上,那个人从袖子里掏出一只草编的蚱蜢,蚱蜢是绿色的,染着猫血。那人用那双琥珀色的小狼眼睛盯着他说:“清明,我把小怪送给你,你不要在师父面前告我的状好不好?”

那个人的性子一点儿都不可爱,甚至还有点儿阴森,却有个可爱的毛病——喜欢给身边的东西取名字。从穿的鞋袜,山上的花花草草,甚至每次师父罚他们师兄弟几个一起面壁,他都对着墙壁嘀咕着:“阿坚,我又来看你了。”

不知道那个人还记不记得陪了他十几年的阿坚。想到这里,白清明不由得翩然一笑,对面胭脂铺走出俩扁脸姑娘,一抬头,见那传说中芝兰玉树的锦衣艳鬼白老板,骨头酥得像炸好的麻花。

柳非银桃花眼一飞,对着自家老板蹦出俩字:“风骚!”秦毓口中的酒“噗”地喷出来:“真客气,这风临城的公子哥儿哪个能骚过你?!”

柳非银露出挺整齐的一口白牙,不含糊地回咬:“秦老板说得对,我这明骚倒是易躲,你那暗贱可是难防。要不是你在庙会上跟人家不知名的小姐对什么诗,能把兰汀那门亲事给对黄了?”

人生最惬意的事,莫过于损友一两个,烫壶沧澜美酒,聊聊城内的八卦,互相揭揭老底儿。君子动口不过瘾就动手,划拳行酒令,输的人裸着胸膛大腿自称“奴家”去大堂里找个爷们儿敬酒。

在这望乡楼饮酒对诗的大多是附庸风雅的纨绔公子们,比平时在城南暗香院中玩过的荒唐游戏有过之而无不及。今日学堂摆谢师宴,那老夫子见柳非银往他的得意门生大腿上一坐,喂了杯水酒,胡子都炸了,气得哆哆嗦嗦地直骂荒唐。

那紫衫公子哭笑不得,凑在耳朵边压低声音:“唉,回回比,回回输。”柳非银扯了扯嘴角:“放心,总有一天本公子要输得他去暗香院卖身!”

白清明也跟着看热闹,心里正感叹着怎么能有人不要脸到这种地步,望过去却与那紫衫公子的眼神不经意相撞。琥珀色的眼珠,面上挂着笑,眼睛里却容不下那丝血性。他手一抖,差点捏不住酒杯。

与那个人一模一样的兽类的眼睛。那个人不是别人,是他的师兄,白寒露。

「稻怕寒露一夜霜,麦怕清明连放雨。」

与白寒露初相识,是隆冬,天降大雪。也只有这时平日里为半块馒头争个你死我活的小叫花子们,才亲亲热热地依偎在一起取暖。

白清明那时还不叫白清明,没有父母也没有名字,没有过去更看不见未来。只是为了活着。尤其是到了寒冬,他们的小命就像拴在了裤腰带上,说不定哪天睡过去就再也醒不过来。所以八岁的孩子整个冬天都不睡觉,只是闭着眼睛,眼底都是青黑的。

这天大雪夜,他躺在干草堆里,感觉有一只手慢慢地伸进他的衣服里,小心地摸索着。不用说也是哪个半夜饿得睡不着的小孩儿起来偷吃的。手是温热的,怀里还揣着半块苞米饼子,在那偷儿摸索到正往外掏时,立刻被他按住。

他睁开眼,借着朦胧的雪色,那小孩儿细皮白肉,散着如瀑的长发,衣衫单薄,却一点儿都不脏。那双眼睛是琥珀色的,像泛着朦胧的光,被抓住也不怕,胆儿挺肥。听说赤松打到云国边境了,许多人拖家带口往北上逃亡。最近城里就多了不少新人抢地盘,这孩子怕是谁家走丢的小少爷。

对峙半晌,他咬咬牙将手放开,那小孩儿抓过苞米饼就是狼吞虎咽。实在是少得可怜的东西,小孩儿竟然像饿疯了的小狼崽又扑上来,张口就咬住他的脖子。温热的血溢出来,他只管用力地吮。

到底要饿到什么程度才能这么饥不择食啊,他痛得骂人,可是他没推开这可怜的小孩儿。

从那天起他就有了伙伴,白天一起去讨吃的,晚上裹在同一条破毡子里等天亮。可是这小孩儿真的很笨,连怎么装可怜都不会,根本就是个吃闲饭的。他一个人讨来的东西要两个人分,小孩儿食量大,饿得发疯了也不像其他小孩子那样嗷嗷叫,而是扑上来抱着他就咬。

小孩儿好像很喜欢他血的味道,真像只小狼崽子。

可是他也只是个八岁的孩子,瘦得皮包骨,深深的牙印开始化脓,夜里发了烧呼哧呼哧地喘粗气。不知道小孩儿哪来的勇气,一口咬破自己的手腕凑到他的嘴边。血是微微黏乎的,带着甜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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