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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辛亥革命的若干问题(第1页)

首先要谢谢大家周末的晚上来听这个很偏的题目。我想,辛亥革命的过程等一般人知道的就不用讲了;要讲的大致上是我认为有争议的问题,或者我认为需要特别突出介绍一下的情况。

我一直做中国19、20世纪的历史的研究,20世纪主要做1949年以前那上半叶。做这个研究特别是最近十来年,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民主、法治、自由、宪政、现代化的路走得那么坎坷,那么弯弯曲曲,到现在还是一个奋斗目标?我想,这也是许多中国人希望得到比较确切答案的问题。辛亥革命研究应该与这个大背景联系起来。

辛亥革命令中国一夜之间成为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名义上非常先进。日本是现代化强国吧,但是它还是一个帝国,是一个君主立宪的国家;跟一般的立宪国不同,天皇还有很大的权力。1911年中国一下子成了共和国,在中国历史发展上占有什么地位?首先介绍一个人的评价。你们知道不知道章士钊?一般念过中学的人可能都知道。鲁迅就讽刺他是“老虎总长”。他做过北洋政府的教育总长、司法总长,也做过国会议员等。但是他反对袁世凯的倒行逆施,“二次革命”声讨袁世凯的宣言、通电就是章士钊起草的。袁世凯在辛亥革命后曾拼命拉拢他。这就要讲到袁世凯是怎样飞黄腾达的。袁世凯讲武,不是行伍出身;讲文,没有什么科举功名,不是所谓“正途出身”。在当时,这些是很不利的条件。但是他投靠了清帝国驻朝鲜的庆军统领吴长庆,在他手下做幕僚,后来参与镇压朝鲜内部的动乱和练兵等活动,得到吴长庆的赏识和提拔。也就是说,吴长庆是袁世凯在军界和政坛得以迈开第一步的恩公。吴长庆的孙女吴弱男嫁给了章士钊。袁世凯对这位恩公的亲戚自然特别关照。辛亥革命后,他曾任命章士钊做北京大学校长,报纸都公布了,但是章士钊坚决不干。后来“二次革命”的时候,章士钊明知道这是要失败的(等一下我再说明原因),还是跟着黄兴到南京坚决起兵,反对袁世凯。几年后,袁世凯称帝,他又参加护国运动。梁启超他们在肇庆成立军务院,他是军务院的秘书长,又是两广(广东、广西)都司令部(所谓“都”就是总的意思)都司令的参谋长。他在1961年的时候写道:“今之论士,语涉辛亥革命,往往过于夸张,估计成功二字,溢量太不知何许。”136意思是说有些人夸大辛亥革命的胜利,牛皮吹得太厉害了。

平心静气而论,辛亥革命在整个20世纪中国历史上作用不大。说得简单一点,它只是换了个招牌。一个主要作用是将皇帝推翻掉了,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对摧毁中国早已僵化的意识形态有作用。原来有三纲,没有皇帝了,君为臣纲还站得住吗?站不住了。这一个纲站不住的话,整个三纲的基础就动摇了。在思想上对促进中国人的观念现代化有作用。除掉这个以外,我没有想到其他更重大的意义。

但是,思想变革也不能讲辛亥革命就是最重要的。中国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变革,从什么时候开始,谁点起这把火呢?1833年,鸦片战争前七年吧,一个德国传教士就在广州办起了中国第一份中文杂志:《东西洋考每月统纪传》。传教士当然要讲点宗教,但这份杂志的基本内容是介绍现代政治、经济、历史、地理等基本常识。它介绍英国,说英国有一个公会(国会),整个国家的基础是“人有自主之权”。它说的自主的意思是自由,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讲,就是“人有自由权利”。它还讲到从国王到一般老百姓都遵守“律例”,即遵守法律,遵守法治。没有这些,国家就会怎样呢?“百工废”,百业都会萧条;有了这些,就会慢慢兴旺发达起来。137介绍英美等国,都着重从基本的政治、经济制度着眼。可以说,现代思想的传播和传统思想的变革,那个时候就开始了。然后经过一代又一代外来的有识之士(主要是西方传教士)和本国的思想家、留学生、驻外使节,包括魏源、郭嵩焘、王韬、严复等等,办报刊、出书、写文章,艰辛地不断耕耘,慢慢就开始变化了。特别是1895年中国给日本打败以后,掀起了第一次启蒙运动,那是以康、梁为代表的戊戌前后的启蒙。其实当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人物是严复。严复在1895年提出:“国贵自主,人贵自由。”揭示国家的独立自主,公民在方方面面的自由,既是最重要的奋斗目标,又是决定一个国家盛衰的关键。他说为什么西方那么富强,而中国学西方却还是那么贫弱,差别就在“自由不自由”这五个大字!可谓一针见血,入木三分!138仔细考量一下,以后的所有政治口号,恐怕都没有这八字箴言说得那么深刻、到位。“反封建”就是争自由,打破各种枷锁,争取经济、政治、学术、言论和居住等方面的自由。离开公民的自由这个根本去谈“反封建”,必然离题万丈。对这个基本内涵的偏离,让中国人吃尽了苦头。国家的问题则在独立,摆脱殖民地、附属国之类的不平等地位。有一个说法是要“讲国家的自由,不能讲个人的自由”。始作俑者是孙中山。这是误尽天下苍生的错误口号。

1。国家和政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代表两种不同的事物。但是,在一定的任期内,政府又是国家的正式代表。政治学的一个常识是: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限制政府和军阀为所欲为的自由,即独裁专制的胡作非为。对一个社会生活尚未现代化的国家来说,这是特别紧迫的历史任务,是“反封建”的基本内涵。提出“国家自由”作为奋斗目标,为有些人有意无意混同国家和政府,建立专制政体服务。马克思早就嘲笑过“自由国家”这样的概念的荒唐,我们应该坚决与荒唐划清界限。

2。不讲个人自由是专制国家的基本特征,又是国家贫弱的根本原因。对一个国家说来,没有自由,不可能有真正的发展;顶多是沙滩上建大厦,终有一天像苏联那样垮下来。对中国人来说,回顾一下大清帝国以来剥夺公民的经济自由、扶植官僚经济带来的恶果,就不用多说什么了;没有政治、言论、学术和居住等方面的自由造成的伤害,更用不着细说。

在19、20世纪之交,由于义和团杀洋人和本国教徒,摧毁铁路、电线、洋学堂等一切外来事物,加上清军围攻外国使馆,招致外敌入侵,北京、天津等地给八国联军占领了,国家陷入任人宰割的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朝野上下才觉悟,认识到中国一定要变,不变不行。怎么变呢?早在19世纪70年代李鸿章已经提出:“外需和戎,内需变法。”所谓“和戎”,就是要遵守国际法和同外国签订的条约,跟外国保持良好的外交关系,为变法提供良好的国际环境。这本来是稍具理性的人应有的常识:你是弱国,没有力量迫使列强立即废除不平等条约,就只能卧薪尝胆,致力改革,为日后收回利权准备条件。不顾力量对比,立即宣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既爱国,又革命,可爱得很!但会招来进一步丧权辱国的大祸。这是稍具理性的人都懂得的常识。令人惊奇的是:20世纪90年代,居然有人跳将出来,出卖良知,向常识开战,大骂这是鼓吹卖国投降的自由化观点!20世纪尚且如此,19世纪70年代,更是除了几个无权无勇的先觉之士外,没有人支持和响应。其实,太平天国失败后,被清政府任命为总税务司的英国人赫德和署理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在1864、1865年就先后提出了类似的建议。到了清末最后的十年新政期间,这个变法才真正开始。变革首先从经济领域开始。原来走的是官办路线,什么都是政府出钱办,而凡是官办的企业,绝大部分是效率低下和亏本的。这是19世纪“洋务运动”的很重要的经验教训。到了新政时期这方面就打破了,实际上甲午战争之后已经开始改变,不再走官办路线,到了新政时期官办的企业已经不多了,反过来支持私人资本发展。原来办一个企业是要经过各级大官的批准,甚至要报到朝廷去批准。刚才我讲的郭嵩焘,是中国第一个驻外国的公使,他从英国回来以后曾经联合湖南的士绅,想办小火轮公司,从长沙到武汉的小轮船。打过三次报告,张之洞都拒绝批准,“不行,不合国情”!经济上没有自由,更加不要讲政治了。到了新政期间就放开了,不但支持一般人创办企业,而且支持商人自己组织起来,组织商会,这个事也起到很大作用。那个时候的商会是真真正正商人自己的组织,什么事都是自己商量决定,而且好多地方还办了很多公益事业。消防事业(救火会)那个时候由商会办。另外,商会还有自己的武装——商团,维持社会秩序。工商登记也通过商会,商会的权力很大。有了经济自由,经济上慢慢发展了,新政时期还开始修改沿用几千年的法律。先是废除大清刑律中过于残忍的肉刑、酷刑;进而请日本的法学教授来帮忙修改法律,实际是把大陆法系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全套移植过来。民法、刑法、民事刑事诉讼法,以及各种各样的经济方面的立法,颇具规模;而且立宪工作也开始了。这个移植法律的过程就是观念变革的过程。其中一点是要把整个法律从原来以家族为本位转到以个人为本位。我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就知道有个人“隐私权”这些观念,从整体上来讲,到20世纪90年代,生活在大陆的中国人才慢慢知道还有个人“隐私权”。但这些在清末制定的法律里面已经有了,有好些具体规定保护这些权利。甚至婚姻自由也开始写进法典。我曾经做了个比较,那个时候定的关于结婚的规定,跟《拿破仑法典》相比差不了多少。所以说观念慢慢在变了。139但是牵涉到皇帝、皇族的问题,有关法律还是不平等。辛亥革命解决了这个问题,没有皇帝了,法律上变成了人人平等了。辛亥革命在其他方面有没有贡献呢?即使有,贡献也不多了。所有其他方面做得好的地方,清末新政都已经开始做了。比如发展经济、继续完善法治,这些都做了。所以这些方面是新政的延续,新创的东西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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