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的确是二十一纪的新装,那他刚才不就闹了个笑话。
微怔了一下,厚脸皮的韩青森立即发挥他无厘头的天份,面无窘色地当没发生刚才的窘事,重新问候光是背影就美得令人心动的女子。
“千万别跟我一般见识,我是死人不懂礼节,等我熟知你们这边的规矩之后,我绝对不会再如此胡涂了,会安安份份的用你们这边的交谈模式进行沟通。”他一如往常地以童子军礼保证。
“我们这边?”他的话再度引起她的轻颤,笑声如丝缎般细柔流泻。“你还没死。”
“我没死?”难怪他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痛,两百多根骨头重新组合过似。
“人要死不容易,你的命十分坚韧,短期内阎王爷不会收你的魂。”他的面相相当长寿,一生无庸无碌不愁吃喝。
游荡人间数百年,命理之术稍微涉猎,她能由长相和掌纹看出对方一世起伏、享多少福份、受几番灾劫,以及功过相抵能有几年寿命。
但何时富贵、何时落魄,她只能算出大概年份,无法精准地确定是何月何日,以及在什么地方发迹或衰败。
“真的?”他笑得嘴都阖不拢,差点手舞足蹈地抱著她大跳踢踏舞。
“骗你对我有何益处?生或死你自己理应明白,用不著藉由他人来肯定。”活人才有实体,不若魂魄用飘的。
说得也对。“可是你为什么住在这么古怪的地方?活像古人搬到现代。”
他又看到穿著古装的婢女走过低廊,足下绣花鞋的绣上精湛。
“先人传下的祖产我住得习惯,你认为古怪,我觉得惬意,各花入各眼,色浓色淡都是深情。”她对老宅子有所偏爱。
指尖一挑,紫蝶将花瓣上的小瓢虫挑起,轻轻放在一旁的丹桂叶上,轻碰它触角的举动,似在警告它不许顽皮,快快回到母亲身边。
黑白斑点交错的小东西仿佛明了她的意思,头一点,扬翅一飞,没入阳光的余温,朝东边飞去,它的家是布满野浆果的灌木林,成熟果实的香味会指引它回家的方向。
弱肉强食是自然界不变的定律,但如非必要她绝不杀生,让生生不息的生命永远流传。
这也是修行的一种,由内心控制杀戮的欲望,不叫心魔毁了灵修。
“啊!是先人的产业呀!”他笑得有几分傻气。“很清幽,很雅致,别有一番怀古的幽思,住起来舒适又风雅,连我这肚里没什么墨水的人都想吟诗咏赞。”
“你……呵……很有趣的性情,你的人生一定过得很快活。”轻摇螓首,她掩唇轻笑。
能把话说得如此婉转又不得罪人,率真中带著洒脱,让人不免感到心情愉悦。
除了爱调皮捣蛋的翩翩外,他的秉善天性算是人类中少见的了,不浮夸、不躁进,没有时下年轻人的愤世和骄矜,纯粹表现出人性中善的一面。
这孩子很讨人喜欢,可惜她就要羽化登仙了,不然他肯定是最佳的开心果,让紫蝶幽谷更为热闹。
“还不错啦!没什么烦恼……啊!差点忘了一件事,你叫什么名字?”反正顺顺的活了二十七个年头,他对生命没有多余的期许。
如果他有一园子的蝴蝶就更美满了,每天与蝴蝶一起肯定像活在天堂,连作梦都会笑醒。
“紫蝶。”
“喔,紫蝶……”像被雷劈中,他忽然跳起来的往她一比,舌头略微打结,“紫……紫色的蝴蝶?!”
哈!是他最爱的蝴蝶品种耶!他可以看上千遍也不厌倦。
“字面解释是这个意思,你不讨厌蝴蝶吧?”满谷的蝶儿成千上万只,对于不喜欢蝴蝶彩姿的人而言,肯定是一大灾难。
“才不会呢,相反地,我爱死所有的蝴蝶,不管是小粉蝶、紫斑蝶、蓝尾凤蝶,只要是蝴蝶我都爱。”它们是他生命中的最爱。
原本他预估三十岁以前存到一笔钱,接著开始减轻工作量,去学习培育蝴蝶的方法,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和饮食习惯,他要尽量充实这方面的知识,好为日后的打算铺路。
四十岁以后,他要慢慢淡出萤光幕前,只做配乐和创作方面的工作,将棒子传给新起之秀,然后利用空闲找一片好山好水进行规画,在蝴蝶最喜爱的环境中打造一座蝴蝶王国。
到了五十岁,他要过著悠哉的半退休生活,与蝴蝶为伍地共度晚年生活,当个快乐的赏蝶族。
会心一笑的紫蝶为他的激越:心生宠溺之意。“我了解了,你是蝶痴。”
为蝶痴狂,为蝶葬送青春终不悔。
“没错、没错,我是蝶痴。”好想看她长什么样,她为什么不回头?“对了,是你救了我吗?”
“应该是吧!我将你从河里捞起来。”是那本书救了他。
“那你有没有看到一只紫色的大凤蝶,差不多有一个小孩子大小。”他比了大约的宽度。
“没有。”她回答得极快。
脸上微露失望的表情,但韩青森旋即扬起可爱的天真笑容。“救命之恩无以回报,我以身相许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