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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瞌睡遇上枕头(第1页)

酒席间,宾主相谈甚欢,加上苍老板也很给面子,时不时过来巧笑嫣然地敬两杯酒,气氛格外和谐。

朱小七和林雨枫此际的心情都很不错,这一次相见令两人悬着的一颗心都放了下来。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而好的开始通常意味着冲突可以避免,双赢可以实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戏剧性的变化,是因为这天下午震怒中的林雨枫等到了姐夫铁铮的回话。

“新站长朱小七来自帝都,能友则友但切不可与之为敌。”很简洁的一句话,像一盆冷水将林雨枫的怒火彻底浇熄了。

黑水城是铁老大的地盘,在这座城市里他就是天就是地,手掌着生杀大权,可谓予取予求。可是那位站长大人,一来到风陵镇就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而他还必须笑脸相迎。素来强硬狠辣的姐夫居然忍下了这口气,林雨枫就算智商再低,也猜到了这个名叫朱小七的新站长定然有着非比寻常的背景。作为一个精明的商人,他甚至从帝都两个字里嗅出了一股异样的味道。

所以,当他与朱小七相遇的时候,他摆出的友好态度是真诚的,他的笑容也是发自内心的。这些年里,在外人眼中他是在姐夫的庇佑下起的家,但他经商取得的成就更多依靠的是他的智慧和眼光。一个有背景的白痴在黑水城可以过得舒服,但绝对混不出什么名堂的。

推已及彼,不论朱小七此行风陵镇报有什么目的,他敢从帝都到这里来当任职,而且一来就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其胆色、魄力都值得赞扬。

黑水城主卖了账,朱小七心里也踏实了。而且,他很欣赏这个聪明的林老板。这个三十多岁的商人,在被他挑衅后展现出的能屈能伸的气度,足以说明他是个能成大事的人。而他得体的言谈举止,专注有神的目光,恰到好处的恭维,不亢不卑的态度,展现了他良好的修养和与人沟通的本事。和这样的聪明人打交道,很多事情就变得相当简单。

酒席散去时,略有些醉意的两人勾肩搭臂地朝着店外走去。

“苍老板,我今天喝多了,明天再来看你。”临出门,朱小七的眼神还忍不住在苍语瑶的身上转了几圈。

而他身边的林雨枫,却一个劲提醒他注意脚下,一眼都没有看苍语瑶。想来他应该是注意到了新站长对苍语瑶的爱慕之情,为了利益果断选择了放手。拿得起放得下,不错不错,朱小七心中赞道。

“武器交易的事还是由你们林家说了算,我参个股怎么样?”出了门,朱小七觉得应该亮牌了,于是抛出了自己的条件。参了股后,身为股东当然少不了偶尔查下账,只要弄清楚了那些商人的底细,他就可以慢慢设法查出那批武器来龙去脉。

“站长大人的想法,与我不谋而合啊!”林雨枫笑了。共同的利益,才能形成坚固的同盟。

“但是我们对未来的想法肯定不一样。”朱小七也笑了,“我要的不仅是垄断,我还要把生意做大做强。”

“做大做强?怎么做?”林雨枫愣住了。这太平时节,武器的需求量只有那么大,如何做大做强?

“黑水城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任何一种生意,只要有利可图,只要数量够大,都能带来滚滚的财源。走私点武器算什么?这个城市的商业要是发展起来了,完全可以成为联结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中心,甚至成为整个西大陆最繁华的商业聚集地。”朱小七看着他,郑重地说道。

“这个想法确实不错,但也只能想想。”林雨枫苦笑道,“巨大的利益会引来无尽的争斗,你看看小小的黑水城盘踞了多少势力?我姐夫倾尽全力,也只能做到使各方势力保持微妙的平衡。平衡一旦被打破,这个城市就会乱套。”

“黑水城眼下的光景,确实不适合做生意。”朱小七皱眉道,“这事你先琢磨着,等时机成熟时再放手去做!”

这小子到底想要干什么啊?林雨枫彻底看不懂他了。

入股的事情大致谈妥后,两人各自离去,并约定第二天商量具体的细节。

“这个人很有生意头脑。”冷云飞叹道。

“可惜是黑水城主的人。”朱小七点了点头。短期之内,他相信和林老板的合作还是会很愉快的。但是,如果有一天他和黑水城主发生冲突的话,他们之间的合作恐怕就会冰消瓦解。

“那倒未必。对商人来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如果你真能助他建起一个庞大的商业王国,黑水城主恐怕也左右不了他了。”冷云飞淡淡地说道。

他的话引起了朱小七的深思。

“我还以为你胆儿肥了,敢留宿风陵客栈了呢!”才进营区,轩辕宇就迎了上来。

“玫瑰有刺,我哪敢啊!”朱小七苦笑道,“和林家谈了些事情,基本谈妥了。咱们入股林家货行,明天上午你去谈具体的细节。”

“为毛又是我?”轩辕宇皱眉道。难道老子天生劳碌命么?

朱小七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只会啃骨头上的肉,你却嚼得出骨头里的油。谈判这种事,你不去谁去啊?”

“好。但明天有件事,你得亲自去办才行。”轩辕宇点头道。

朱小七没有想到,轩辕宇此次前往黑水镇,不仅和老狼头约好了交人的时间,还带回了一份意外的惊喜他顺手在武者工会里接下了一个金额很高的悬赏任务诛杀老狼头。他接下这个任务后准备离开时,黑水工会的会长冲了出来留住了他,说发布任务的雇主想见他一面。轩辕宇很快见到了雇主,一个高大英俊的狼族青年贵族。他先是提醒轩辕宇,老狼头是一个什么样的对手,然后又坦然告诉他,这个任务他发布了两年都无人敢接,只要轩辕宇的人能完成任务,他会把赏金提高一倍。鉴于这个青年是狼族的贵族,而且言语间透露了许多关于老狼头的信息,轩辕宇便约他明日到风陵客栈见面,由朱小七亲自和他见面。

“这敢情是瞌睡遇上枕头了啊!”朱小七听完轩辕宇的讲述后,不禁喜出望外。

“是啊!这家伙不知道和老狼头有多大的仇,这两年可是下了许多功夫,把对方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他说,只要我们能灭了老狼头,他会帮我们把他的巢穴彻底端掉,而所有的战利品都归我们所有。”轩辕宇补充道。

“那这个人,我必须得见上一见了。走,到我那儿坐下,我给你看件宝贝。”

轩辕宇看着手里的图纸,表情有些茫然。

“这东西叫手弩,是我研究出来的,比普通弓箭更适合近战。拿来装备烈风,应该不错的。”朱小七解释道。

“需要这玩意吗?”轩辕宇不屑地说道,“你难道不知道烈风已经武装到牙齿了么?”

烈风战队,按照朱小七提供的怪异思路,花掉了他们辛苦捕猎得来的五十万金币,如今个个形同怪兽。身上,是一套由石犀皮制成的黑色战甲,普通刀剑根本砍不透。左臂上,灵石驱动的机关内藏有收放自如的绳箭,可杀人亦可飞檐走壁。右臂上也有个机关,内置数十根淬毒的钢针,发射动力强劲,可杀人于无形,是队员们保命的利器。左腿上,插着两把短兵器,一把匕首一把专门放血的三棱刺。右腿上,则藏着一些逃跑时用来阻敌的法宝,比如迷药啊、石灰啊什么的。制式的腰带里则放着战场上用的一些医疗用品和药品。手中的武器是清一色的战刀,狭长而又锋利,可挑可刺可劈可斩,砍起脑袋来又快又狠。

“试试,这玩意可是用过都说好啊。射完就闪人,而且可以轻松地射了又射,男士必备的精品啊!”朱小七得意地笑道。

“其实我想说的是,你这么搞,老狼头会有意见的。”轩辕宇叹道。推荐票,推荐票,放到尾巴上来求,战友们看完顺手投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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