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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不过好景不长,拉娜对琼尼的热恋很快就冷却下来了。但琼尼却不肯轻易放她走。他威胁她说,如果她不嫁给他,他就要毁她的容,叫她永远也别想再演电影。拉娜相信琼尼真能做得出来。

按说,拉娜姐也算是风月场上的老手,可是这多年打猎的人却被鹰给叼了眼睛。这就叫“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中亡。”女人最倒霉的就是碰到这种男人,他好的时候让你觉得这人很不错,不好的时候才发现他就是一个流氓无赖,死缠烂打,你走到哪他跟到哪,砸门打电话赖着要跟你上床,搞得你完全没有办法正常生活。这在香港好像叫“缠扰罪”。因为我的一位朋友也遇到过这种倒霉事,我还专门就这项罪名请教了一位律师。律师是这么回答我的:“说老实话,你要是碰见这种人啊,那就是你倒霉!没什么好的办法,除非有证据证明他对你造成严重伤害。否则即便是你报警,他最多也就是触犯社会治安处罚条例,关几天又会被放出来。你如果找人私下里修理他一顿,他要是被吓怕了也罢,可他要是不怕他可就更豁出去了。”律师的回答让我为我的朋友感到担忧。那么对于拉娜来说,她就是倒霉加倒霉了,因为拉娜的男友本身就是黑社会的成员。正因为这样,拉娜直到今天——尽管已经是个一脸摺子的老人了,但提起琼尼这个人来她还是感到不寒而栗!当年演007的演员,肖恩?康纳利在旁边都看不过眼了。

二刻拍案(2)

对1958年的影迷来说拉娜仍是个大明星,住在豪华的贝佛利山拍电影。实际上,她的生活根本不值得羡慕,她那危险的情人暴力成性,占有欲极强。为了逃脱琼尼的魔爪,拉娜飞到伦敦,跟当时不知名的演员合拍电影《另时另地》,跟他合作的这个演员就是肖恩·康纳利。琼尼得知后也飞到了伦敦,当着康纳利的面,琼尼就对拉娜动粗。康纳利在一旁实在看不过眼,给了他一拳。琼尼无奈离开伦敦,但这毕竟解决不了问题,拉娜不可能一直在伦敦待下去,还是必须回家面对琼尼。

琼尼不但恐吓拉娜,还威胁她十几岁的女儿,经过24年之后,拉娜才说出琼尼的这些威胁和恫吓。

拉娜·透娜:他决不放我走,扬言要绑架我女儿甚至杀死她,他就是那么凶残。

不知道诸位发现没有,好像每个女人命里都有一个灾星。您还别不信这星象学,拉娜的生日是2月8日,星座是水瓶座。按星象学的说法,这个星座的人的优点是概念强,有直觉,而缺点则是依赖性强,情绪混乱被动。而拉娜的性格和遭遇恰好与这些星象学的说法相吻合。

我现在还逐渐明白了这样一件事,就是为什么外国人总要把性和死联系在一起,性与死是永恒的主题。性感女神玛丽莲·梦露自杀身亡,拉娜·透娜又被牵涉进凶杀案,这么说,好像人太性感了就容易遭灾,不过事实上和拉娜相关联的这起凶杀案并不是性感惹的祸,也不是红颜惹的祸,而是人的贪欲惹的祸。我们具体来探个究竟。

1958年4月4日深夜,在North  Bedford 730号这家的主卧室里究竟发生什么事,至今仍是个谜。

当警察在当天11点56分赶到时,琼尼的尸体已经倒在床边地毯上。拉娜的律师兼记者贝根是首批进入现场的人之一。

贝根(拉娜的律师兼记者):我一进房间就看到地上躺着琼尼的尸体,身上插了一刀,地毯上全是血。真令人难以相信,拉娜也在那儿,跟律师基斯特在一块。她不停地对律师说:“请你说是我干的,你要说是我干的,你要说是我干的,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是我女儿干的。”基斯回答说:“不行,拉娜,要如实讲。”真相究竟如何,人们已经谈了40多年。

多数人相信这是拉娜干的,因为她属于容易激动的人。而警方还是指控拉娜的女儿犯杀人罪,此案当时成了头条新闻,轰动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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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刻拍案(1)

【三刻拍案】

拉娜·透娜所牵涉的这起凶杀案,托尼到底是妈妈杀的还是女儿杀的呢?下面有一段很珍贵的1958年美国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的原始录像资料。在这段录像里,作为一个女影星,拉娜在法庭上的陈词明显和一般人不一样,感情非常丰富,听了以后真的让人同情。有人说,这是拉娜一生中最成功的一次表演。为了自己的大事,她真正达到了艺术表演当中真听、真看、真感觉的最高境界。审讯过程中最引人注目的也就是作为明星和母亲的场面,人们说,这是拉娜在实际生活中的表演。

【1958年原始录像】

拉娜·透娜:他(琼尼)朝着我走过来,手里拿着衣架和这件外套,他要用衣架打我。我就说,你再也休想动我,我们的关系彻底结束了,你给我出去。我话刚说完,走到卧室门口,我开门时他就在后面紧跟着,这时我女儿进来了。我发誓说,事情发生得实在太突然,我还以为她只是打他腹部一拳,而他倒下后两臂伸开,我还没发现什么伤口或血迹。

刚才的录像资料中拉娜在法庭上到底是不是表演咱不知道,但我知道最近华裔大导演王颖拍的一部新片就是取材于这个故事。有意思的是,饰演拉娜·透娜的恰恰就是被誉为当代性感女神的莎朗·斯通。

好莱坞媒体认为,莎朗·斯通与拉娜·透娜银幕特质相近,都是从外形取胜的花瓶角色起家,经过多年努力后她们的演技才得到认可和肯定。因此,莎朗·斯通相当适合演出拉娜·透娜性感女神和谋杀案嫌疑犯的双重形象。

这世间什么事都有个缘分,这里还是休提闲话,言归正传,回到当年的凶杀案上,到底是妈妈杀人?还是女儿杀人?陪审团又做出了怎样的裁决?

1958年5月6日,洛杉矶陪审团必须对拉娜13岁的女儿切莉尔是否犯有杀人罪做出裁决,有关证据似乎都跟拉娜所做的法庭证词一致,即琼尼的残暴使他自己死于受惊吓的少女手中。

【1958年原始录像】

切莉尔(拉娜的女儿):我跑下楼,我很害怕。见那里有把刀,我就一手抓住。杀了他之后,我才知道手里拿着刀。

陪审团用了不到20分钟就做出裁决,判定这是一起正义的杀人案,切莉尔立即获得释放。案发20多年后,切莉尔才愿意谈起那天晚上她所送出的那致命一刀。

切莉尔:他(琼尼)抬起手臂向我走来,我只记得两人触碰了一下,瞬间就结束了。

拉娜·透娜晚年闭门谢客,20年没有再结婚。1995年6月29日因喉癌去世,终年75岁,她的女儿仍然在世。拉娜特别心疼自己的女儿,她的一个前夫曾说过,拉娜唯一真正爱过的人就是她的女儿。

拉娜母女情深

也算是因祸得福,这次凶杀案的诉讼和判决又把拉娜的影片推上了一个新的票房高峰。拉娜一生坎坷,她曾经有过一句名言:“幸福不会使你成长,只有不幸才会使你长大。”不过我不知道她愿不愿意把这句话用在自己女儿身上。刚才我们看到裁决,里边有个词叫正义杀人。这就让我想起我们通常所说的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但是这里面还有一个防卫过当的问题,因此还有一条补充解释“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看完这个法律条款我有个问题,对搞破坏的人能不能正当防卫呢?国外有这么一帮青少年专门喜欢糟蹋别人家的房子,那别人能不能对他们进行正当防卫呢?最可恶的是这帮孩子竟然还拿着摄像机录下自己的破坏行为,越玩还越高兴。所幸,最后这带子被警方得到了,孩子们也被管制住了。不过,这些孩子们的这种非常态行为看上去倒有点像某种摇滚乐。

任何东西都有两面性。摄像机落到坏人手中,就会变成危险的东西。对一些人来说,摄像机就像毒品一样,回放自己拍摄的犯罪镜头,可以增强他们的兴奋感。但很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活生生的录影,也往往变成用来指控他们的铁证。佛罗里达州的杰克逊维尔市,一帮青少年闯入一所样板房,并用摄像机拍下了自己的杰作——造成数十万美元损失的破坏活动。录影带里的犯罪少年一边砸东西一边狂喊:“砸掉它,把它砸烂!”

克利斯医生(警署心理学家):这些青少年既可恶又可悲,因为他们的唯一归属就是偏离正常轨道。他们这么拍摄录影,是他们蓄意要做的,就像一些自豪的家长拍摄自己的孩子打棒球的镜头一样。这些青少年也在给自己拍录影,但他们不是打棒球,而是玩变态的破坏游戏。他们想拍摄下自己的劣迹做纪念,他们为此而自豪。他们把录影作为自己“成就”的奖品,这也成了一种放松自己、发泄狂欢心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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