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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他不是!”

“为什么?”

余宇回过头看着豆豆道“如果有一个人,可以为你去拼命,那这个人待你便是真心的了!退一万步说,我们有什么好被他利用的!”

由于一直有人监视着自己,击杀李青的计划被余宇先搁置了。今时不同往日,现在怎么说也是万两户了,余宇趁着这段日子,又把茶馆旁边的铺子盘了下来,两间房子打通,内部重新又装饰了一遍。桌椅等物重新购置,较之原来的那些高档了不少。之前是八个位置,现在成十六个座位了。

豆豆对此表示极力反对,余宇好说歹说才从豆豆那里支取了些银两去筹办这件事!

看着再次装修一新的茶馆,余宇很满意。开业当天,街坊四邻来了不少来捧场的,吴老二破天荒要了一碗一两银子的茶,因为开业当天五折酬宾,但吴老二还是喝光了两壶开水。这些邻居里面,他算是个大款了!

热闹了一天,第二天茶馆重新归于寂寞,豆豆像以往一样,每天坐在柜台后面,看着更大一些的茶馆,眉头还是皱着。

日子过的很快,转眼间,春天的脚步渐行渐远,盛夏在人们还没有完全准备好的时候,伴随着蝉鸣悄悄来到了人们的床上,身上,脸上,眉头上。灼热的太阳像是个烤炉一样挂在天上,无情的炙烤着大地,树上的叶子打了卷儿,迎着滚滚热浪,偶尔无力的摆动两下。

清晨,圣城的人们刚起来不久,一辆马车便出了南门,一路向南缓缓驰去,车老板儿偶尔挥舞一两下手中的长鞭,吆喝一句,那马儿却只是叫两声,速度并没有提上去。

车里坐着摇着蒲扇,敞露着胸膛的一个少年和一个小侍女。这少年自然是余宇了,虽然是清晨,但余宇的脸上的还是蒙了一层汗滴,这种油腻腻的夏天是余宇最不能忍受的。虽然此时他早已寒暑不侵,但时令的好处在于真的去享受它,而不是人为的拒绝。所以余宇极少用真气和时令做斗争。

豆豆的脸上,甚至是连鼻尖上,都不见一滴汗!

这中间小白鱼来过一次,只是摇摇头说,他师傅对豆豆的病情暂时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让余宇等着,他师傅在想办法。虽然有些失望,余宇还是感激不尽,请小白鱼喝了碗茶。

“少爷,你看,又过去一辆好大的马车,还有好多人,好多马!”豆豆拉开帘子,对车内骂骂咧咧的余宇道。

“当然了,今天是学府开学的日子。往学府去的人,自然极多”余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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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因为是蠢货,所以是。。。

马车离开圣城,在官道上往前行进约有二十几里路之后,便往西拐去。往西的这条路明显不如官道敞亮,大些的马车两辆如果迎面相遇,余宇都不知道那个局面该怎么办,很难错开。不过这路旁的景致却是越来越好。

先是看见一些不高的小山,山上青色撩人,鸟声阵阵,山下就是小溪,溪水哗啦啦的留着,水里依稀居然可以看见一些活泼的鱼儿,小溪旁的矮树枝上则时不时的能看见一些觅食的鸟儿,像是鱼鹰一类,这番景象让余宇感慨不已,这是纯天然的野外,没有丝毫人为的痕迹,虽然没有大气磅礴的瀑布,也没有高耸入云的大山,但这份原始的纯,是他上一世从来没有见过的。

这种感觉像是一下子将整个人洗涤了一遍,余宇觉得自己从内到外似乎都得到了大自然的冲刷,他的心肝脾肺肾都像是被人用什么东西给熨过一遍,舒服的紧!

再往里走,明显那树变的越来越高,越来粗大,山也越发的高了些,只不过却并不离谱,没有出现如余宇想象中一般的仙境模样,整个路上,他的感觉就是两个字:自然。是那种最原始的返璞归真的感觉。

路上时不时的调跳过几只受惊的小兔子,有白色的,有灰色的,肥嘟嘟,胖乎乎,说不出的可爱与憨呆模样,惊的豆豆眼睛瞪的大大的,直呼好可爱的兔子。之前主仆二人在山中的日子着实不少,但多数是穷山恶水之地,哪有这般景象,即便有,两人关心最多的也是会不会遇上正在觅食的饿狼或者是猛虎。

心境不同了,眼睛里看到的东西自然也生出不同的韵味来。

此时就是,现在的余宇,那是去天下第一学府考试的人,而且他知道,这场考试,无论结果如何,他最终都不会被学府抛弃,因为他有别人没有的先天优势:场源!

虽说不是这等好逸恶劳之辈,但余宇着实对考试无爱,想起自己曾经参加的大小几百场考试,余宇就觉得这种东西简直就是对人类最重大的惩罚,比这还狠的惩罚就是考过试之后,还要公布名次!

马车在这条小路上并没有行进多长时间,但天其实已经不早了,火红的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开始散发着无情的火焰,烘烤着每一个生灵。瘦的只剩下一身骨头的老马时不时希律律叫上几声,明显是在抗议,因为它早到了退休的年龄。

大约走了近三十里,余宇明显觉得似乎快要到了。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说不出原因,就像有什么东西在他的心里提醒着他一样。

摸摸身边的长枪,昨晚擦了一晚上,现在长枪亮的耀眼,亮的精神!

余宇的感觉没错,前面不远处就是学府的所在,豆豆趴在余宇的肩头向窗外望去,小脸上一副向往“好大啊,少爷,建这么多房子,要多少银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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