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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第1页)

女子,可不敢和公子相提并论!”

余宇叹服,这份嘴皮子功夫自己实在消受不起,还不如和她实实在在的说些书法上的事情。无奈何,只能来到教室里。学府的教室,一直掌灯到夜间子时。此时通明一片!

展开书卷,余宇才知道盛名之下无虚士这句话原来也是真的。且不说李馨蕊的诗词造诣如何,单就那一手娟秀的小楷,就让人拍案叫绝,实不愧了才女的名头。其实到了这个境界,两人之间也只能说是切磋,若论讨教,已经不大可能了。虽然余宇认为自己比她高那么一点点!

一晚上的功夫,在两人的争论,切磋,研议下很快过去了!

随着天气转凉,下午的时光较之盛夏时分好过了不少,原本下午课上完都躲在宿舍的学生们都开始走出宿舍的大门,来到了那片小树林,畅谈国家大事,议论历史短长。颇有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感觉。余宇知道这些人还真不是书生意气,讲的虽然略显稚嫩,但却很中要害,因为他们的家世都很不一般,耳濡目染之下,对官场,人事,是非,政务都有一套自己的看法。

“你们听说了吗,最近宫里传来消息,余宇那厮不但得到了侯爵,而且还得到了当今太后她老人家一笔重重的恩赏,重到简直无法相信。”说话的是罗文立,皇宫禁卫军都统领罗耀成的儿子。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宫里的事情自然瞒不过罗耀成的耳目,罗文立自然也从牛逼老爹那里得到了第一手的消息。

赵澜,也就是那个江南世家子弟,摇摇头道“真没有想到,一个乡野小子,竟然能成为侯爷,而且还是这么小的年纪,哎,我等惭愧啊。即便日后从学府顺利毕业,在朝中谋个一官半职,这辈子想要封侯,恐怕也是极难的事!”

钱素瑶脸色泛白“我看那余宇多半用的也不是什么光明的法子!”

付凌华一皱眉“素瑶,这话可不敢乱讲,侯爵是陛下亲封的,恩赏是太后她老人家赏下来的,你这话传出去了,让钱尚书在朝中何以自处?”

钱素瑶的爷爷,便是当今礼部尚书,钱乃方!

“我,我不过是随便说说,你干嘛那么当真。我的意思是那余宇不过是个乡下小子,如今成了侯爷。我们日后若从学府毕业,见到他岂非要行大礼?要知道,侯爵可是很高的爵位。我爷爷一生……”后面的话钱素雅想想不妥,硬是咽了下去。

石牧天脸色越来越难看,他不过是男爵,当时还曾经有自己爵位的身份压余宇,此时,他在余宇面前已经不值一提了。

“那余宇真的当自己多么了不起了?和薛公子比起来,他不过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物。如薛公子那般深藏不露,才是真正的高人,他有点小能耐,恨不能让全天下人都知道,十足的小人!”石牧天狠狠道。

付凌华冷冷的看着石牧天,此时此刻,她已经懒得再和这个真正的小人去计较了。

迟伟华一直不肯开口,听完石牧天的话,不禁眉头紧锁道“石牧天,你这小子也太无耻了吧,之前我们议论余宇那厮的时候就数你下嘴最恨,像是他杀了你老子一样,干嘛那么怨毒?之前我也认为余宇不过是个乡下的一个穷酸小子,所以我也说了他几句,但那天夺取异宝的时候我发现余宇还是很有血性的,起码他像个爷们,给我们学府长了脸。我家老爷子一直说,爷们,就要不怕死,背后捅刀子的都他娘是软蛋,现在我觉得你他娘就是软蛋。带种的,你就找余宇单挑,在这说那些无用风凉话,你不觉臊的慌,我还觉得难为情呢!”

这话讲的有理有据,有气有节,石牧天翻着白眼,气的嘴角开始流白沫,不知道是不是他一直以来的毛病。双拳攥的咯吱吱响,似乎像是一头饿疯了的孤狼,一下子见到了一只柔软的小白兔,口水流的满地都是,还没有吃到嘴,就开始坐着是煮着吃还是红烧的美了。

当然,此时此刻,石牧天不是在做美梦,而是噩梦!

众人一看情形不对,立刻戒备起来。谁也都没有料到迟伟华会帮着余宇说话,这简直是新闻,这小子什么时候开始和余宇穿一条裤子了,难道是看到余宇封了侯爵,迟家已经开始准备后手了?

石牧天爆发是随时的事情,大家都看的清楚,他在平复自己的情绪,曾经他自认为自己是文武双全的好汉,年青人楷模,大家的偶像,是的,就是偶像。但当他来到学府之后,才发现,这里太多人比自己厉害,最要命的是,这里的每一个人,无论势力强弱,他都不能把对方怎么样,一旦查到是自己的问题,学府的怒火足以烧了整个石家。

现在看看,还是老家伙有先见之明,让自己来到学府之后就装孙子,不过对于一个做惯了大爷的人来讲,装孙子这个工作难度系数太高,不好完成,那么只能当个怨男了。

谁知道,今天本来和自己是一伙的那个四肢发达的家伙,竟然也看不起自己,要知道,前晚去红烟楼,可是老子我付的帐?

“迟伟华……”

石牧天大吼一声,腾的站起身,浑身发抖,用手指着迟伟华的脸“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迟伟华一看石牧天站起来,用手指着自己的脸,火也腾的一下子窜了起来,同样用手点指迟伟华“小子,实话告诉你,我早就看你不顺眼了。可能很多人怕你石家,但老子不怕,有种你就和老子干一场!”

众人面面相觑,石牧天是兵部尚书的儿子,手握调兵大权,在朝中是实力派人物,身份显赫。一般的文官,甚至是武将根本就不敢得罪,但迟伟华有些特殊。他爷爷是圣城八大营之一木字营的大都督。圣城八大营不归兵部管辖,直接听命于皇帝。都是军人,但八大营的人,明显嚣张很多。

所以迟伟华并不畏惧石牧天。在场的这些人,对两人的身世都很清楚,付凌华更是知根知底。哪一个都不是好惹的。

和石牧天不同,迟伟华是上过战场的人,虽然年龄很小,但真正见识过战场厮杀的惨烈,也曾经真正在战场上杀过人。迟伟华的老爹则一直呆在圣城之中,石牧天本人也是一样,虽然和军人打交道很多,但真正的战场,石牧天没见过,只是听说而已。

两个人在气势上,明显不同。迟伟华是拿起刀就敢玩命的人,石牧天虽有一身本事,胆量上却差了迟伟华很多。

都是经常在一起的世家子弟,不可能真看着两人打起来。左小勇赶紧来到两人中间。这里他和迟伟华的关系最好,他老爹是圣城八达营之一占字营的大都督,两家多有来往。

左小勇两手一张,赶紧说道“得了,得了,还真他娘动刀子啊,我们可都是一起的。石牧天,你小子也嘴下留德,干嘛老跟余宇过不去,再怎么说他也是我们的同学。妈的,小华子,你小子也是的,难不成还真要在学府动手啊,这可是违反规定的!”

赵澜也赶紧上前道“是啊,是啊,不要为了余宇伤了自家兄弟的和气吗。都消消气,今晚醉红楼,我请客!”

众人纷纷上来拉开迟伟华,石牧天两人,付凌华冷笑一声,转身离去。

石牧天的脸,像是白纸一样,嘴唇发青,脸色难看至极,对着迟伟华一个劲儿的冷笑“迟伟华,你真的以为我不敢对你怎么样吗。行,我看你老迟家能蹦跶几天,这笔账,我记下了!”

“小爷我不是吓大的,有种你就冲我来,我还怕你不成?我告诉你石牧天,我老迟家没一个是孬种。”迟伟华被左小勇拉着,大声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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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秋猎

秋天的风,不早不晚,就这么忽忽悠悠飘进了圣城,吹动着茶馆后院的那颗老槐树,书上凋零的叶子落的满地都是,大黄趴在地上啃着豆豆扔出来的排骨,呼呼作响,余宇端着碗红烧排骨面蹲在槐树下,呼啦啦的喝着面汤。

豆豆穿着一件崭新的秋裙,从瑞丰堂买来的高档成衣。圣城有一个说法,身穿瑞丰堂的成衣,脚踏宝路川的靴子,头戴祥和记的帽子。这是三大件,还有云锦坊的胭脂,老金坊的首饰,珑宝斋的玉器。这些都是圣城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达官贵人们才能穿戴的起的。本来乍富之后,余宇想给每样都给豆豆置办了,但豆豆却说还是等房子到手了,再说不迟。没有房子,她心里慌的很,余宇只好作罢,但还是花大价钱从瑞丰堂给豆豆买了两身最好,最贵的成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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