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他也成为了这些神话故事中的一员。
而且,在李铭想来,他不只是要把握好主角本身,还需要把握好其他的所有的人物。
十二巫祖,三清,天帝,圣人等等这些他都需要写好。
而不只是写一个呆板的龙套和人物那么的简单。
不过,李铭相信自己能够写好,要知道,他可是站在无数人的肩膀上。
在后来有着那么多的洪荒流小说,从这些小说中,李铭完全可以吸取对自己有益并且对自己完善小说有帮助的一切东西。
小说的名字李铭也在这一个月的时间中想好了。
他本来想了很多书名,有威武霸气的,也有简单明了,直接点名主题的,更有……
不过,最后只是化为了《洪荒》
李铭认为,这个书名应该是最为符合并最为合适的了。
虽然准备了有一个月之久,就连大纲李铭也准备好了。
他也反反复复想了无数遍的开头。
可是,在真正动手写之后,一章三千字,李铭却是花费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这可是他平时手速的一半不到。
这也让李铭由衷的感叹,由自己来写小说,却是不容易啊!
而且这还是在李铭准备如此充分的情况下。
要是没有如此充分的准备的话,李铭怀疑,一个小时的时间,自己是否能够写得下这么一章三千字。
又或者是写出来了,但是能否保证这样的水平与水准来。
光是第一章,李铭自身就检查了好几遍,看看是否有言语不当的地方,是否能够改得更好。
一个下午的时间,李铭都是在写新小说中渡过。
而等李铭完全停下的时候,他才写了三章,只是三个章节,就耗费了他一个下午的时间。
这和直接从脑海记忆中窃盗是完完全全不能够相比的。
花费的精力也更加的多。
可是,李铭并没有半点想要放弃的打算,也没有选择更为安逸的去直接拿现成的来。
虽然,李铭并没有决定以后都不窃盗了,可是他至少本身也在开始慢慢的尝试改变。(未完待续……)
第五十七章 ; ;买衣!
天越来越冷,特别是贵省的天总是又爱下雨,像是一个情感丰富的人一般。
这天,休息的宋茜就拉着李铭和自己一起出去买新衣。
而且还是少见的晴天。
没办法,李铭只能陪着宋茜一起上街,就连他的小说也暂时放下。
对于李铭来说,逛街什么的,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特别是陪着女孩子,而且还是再购物中的女孩子。
在这个时候,不管是平常身体有多么差或者是怎么不爱运动的女孩子,她们都会爆发出巨大的能量来,而且似乎还不知疲惫似的。
这一直让李铭感觉到很是神奇。
不知道有多少的男人被女人在逛街购物上所打败,并畏之如虎。
不过,许多时候,明明不是很喜欢,但是还是有着许多的男人愿意陪着女孩子去逛街、去购物。
李铭已经陪着宋茜不知道走过了多少条街,逛过多少家店了。
这又是女人另一大天性,不管买什么东西,总是很挑剔。
不管是从商品本身还是从价格还是其他什么方面的原因。
李铭自己的理解就简化为,女人买东西就是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