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跟欧亚国的这位女记者搭话。之所以没有,首先因为她是外国人,这意味着直到签署和平协议之前,她都是敌人。另外,这个玛丽奥或玛格达列娜看上去就像一只鹦鹉,打扮得花里胡哨,言行举止毫无品位。她跟那些缠着编辑部的女人没什么两样(当时那些好色的婊子,之所以去栗树咖啡馆,是为了嗅嗅那儿的气味,是冲着那儿的男人去的,她们恨不得把他们全部脱光,只为得到一块带着体味的布片)。而那些男人——严肃的赛麦,聪明的维特斯,特别是史密斯——也想赤身裸体地看看这个长相挺俗、身材一般的女人,仅仅因为她是外国人!
大洋国与世隔绝了几十年,自新的核心党内阁执政后,这种闭关自守的状况——在适当的范围内——有所重要解。这种病态的好奇与渴望也情有可原,就连不少诚实正直、头脑清晰的人也丧失了理智。在《时代》文学副刊和俱乐部的圈子里,每个人都在谈论这个陌生女人,后来我也为史密斯高兴,他能跟这个女人独自留下。我不知道他俩之间是否发生了什么,不过,要是史密斯放过了那次机会,我会感到非常意外。
我之所以三次都没去咖啡馆跟女记者交谈,是因为我无法检査地将写的,是否真是我说的。史密斯应该知道这一点,但是男人的虛荣心无边无际!当时我的态度非常坚定,一个正直的人。,不管自己的祖国处于什么样的境遇,都不能向外国人抱怨。尤其是在当时,只要出于良好的愿望,在自己的国家什么都能讲,只需找到合适的方式。
后来,她跟史密斯的谈话真的在境外发表了。后来,粟树咖啡馆的跑堂领班在温斯顿案里出庭作证,据说他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史密斯要求法庭搞来文章的原文,法庭出人意料地——仿佛已在另外的年代——满足了他的好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