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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一章 上阵父子兵(第1页)

落川岭。

一杆大华军旗,上面绣着着“裴”字,在风中飘扬,被吹得猎猎作响。

大旗下面,是两万骑兵排好的方阵,井然有序,手持长刀、长枪、长戈、滕盾等各不相同,但兵甲森森,雄壮威武。

这支精锐中,有那么三千骑士,穿戴了明光铠甲,属于重铠,负责冲锋陷阵的,连坐骑战马,都有甲片包裹,行头雷人,几乎如同铁甲包括了人和战马一般,出来眼睛那里露着,其它地方都是甲片、甲胄裹住。

明光铠在汉末三国时代就出现了,但因为制作技术要求高,比较昂贵,只有大将才穿,直到南北朝后期,明光铠才开始大量生产,但它毕竟是一个逐渐发展完善的过程,直到唐朝中后期才普遍使用。

在隋朝的时候,明光铠只是将领、贵族子弟,以及宫城近卫、将领亲卫、重甲兵、精锐甲骑才穿,因为太烧钱了,如此一副甲胄,加上战马,足以养活二三十个步兵的军饷了。

大华发展工业,采矿石,炼制钢铁等,打造了精锐铁骑队伍,这三千铁骑就是罗昭云挑选了三千精锐,负责冲锋陷阵,打压突厥的士气。

在隋朝时,普通的骑兵和徒步甲士,都是穿这种相对简单又价廉的‘裲裆甲’,前胸挂一片,后背覆一片,肩部用带子串起来,腰部再一束,看上去像家背心马夹一样,穿着也灵活敏捷,它是隋军护具的主力。

大华在这个裲裆甲’加以改进,前胸与后背的甲片也相对质量高一些,头盔尽量铁盔,可以减少一些伤亡。

裴元庆、赵陇锋、张古力等将领、都尉,耐心等待。

根据斥候探子刚才回报,在前方十里外发现了突厥先锋军的迹象,以快马行军速度,一炷香的时间就能杀到跟前。

时间一点点流逝,大战之前的各种心态,都在每一位壮士心中翻腾。

忽然间,极远处像是刮起了沙尘暴,凝聚成乌云,从山塬的地面线一段,快速移来。

“来了!”

所有人精神一紧,知道这是突厥的先锋军赶来了。

肉眼可见一条黑线,在不断的扩大,就如同潮水汇涌而来,惊涛骇浪,浓云翻滚。

此刻,有一种山雨欲来的压迫感,所有大华将士的神经都在绷紧,紧紧握着武器,盯着前方大敌,血战就要开启了。

“轰隆隆——”

马蹄踢打着大地声开始隐隐传来,越来越急促,如同闷雷滚滚,铺天盖地,压顶而来。

地动山摇,三万的骑兵制造出的声势非常震撼,给人所向披靡的错觉。

距离越来越近,数里的距离,很快就飞驰而过,已经能够看到了武器寒光,与骑士的身形了。

裴仁基神色镇定,毕竟一生经历了大小战很多,心态磨练得如同铁石一般。

“传令,击鼓备战——”

“喏!”传令官挥动令旗,开始传令。

“咚咚咚——”十面牛皮大鼓在敲响,声音雄浑壮烈。

所有大华将士听到之后,那浑身的气血都被调动起来,情绪激动,热血激昂。刚才被铁骑的威势压住的心神和士气,登时间被战鼓唤醒,耳边似乎已经听不到马蹄声,而只有己方的战鼓之声。

正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战鼓不能过早敲响,泄了士气。只有在交战之前最关键的时候,才能使出最猛烈的鼓点,来唤醒军魂!

“定位箭!”

裴仁基大喝一声,令旗官再次挥动令旗,发出相应军令,负责弓箭方阵的都尉,看到令旗后,立即下令放出定位箭。

“嗖嗖嗖!”

无数枝羽箭猛然射出,划过半空落在了一百二十多步,齐刷刷地扎满了一排,箭羽上绑有红色醒目的布带条,这就是定位箭。顾名思义就是确定一箭之地,双方大军冲杀,进入这个范围,就是弓箭手射杀敌军的时候。

裴元庆一身锁子甲,手持马槊,坐骑为青骢马,目光锁定前方,早已安耐不住了,但是,敌军还不进入弩机射杀范围,他们还不能冲锋。

由于突厥人擅长弓箭,但是都以软弓或五斗弓,射出的距离,最多只有八十步左右。大华用的是弩车、弩机,距离更远,穿透力更强,所以,有一段间距,突厥人的弓箭无法够到大华方阵,而大华弩机阵却能够伤到对方,这就是优势之一。

此外,数十辆组合而成的弩车,弩箭如同标枪一般,上面可以绑住黑火药炸弹,射程更是达到了三百步,如同炮弹一般,作为杀手锏。

这一次与突厥战斗,事关重大,裴元庆少年习武,在隋朝时候跟随父亲一起,被瓦岗军击败,并不得志,后来又被王世充挟持为将,都没有真正发挥出本领。这次作为先锋军副将,有机会大展身手了,身后百里有陛下的主力军,在等待他们破敌的消息,裴元庆觉得,不能错失这个立功良机。

“轰隆隆!”

突厥的铁骑更近,犹如决堤的洪流一般呼啸涌来,那马背上的骑士们,身着祟皮战甲,头戴祟毛毡帽,手持弯刀、长毛、大斧、狼牙棒等,武器非制式,各自准备的,所以不尽相同。

但是,每个人脸上都露出兴奋与贪婪,浑身散发的悍勇之气,似乎把前方的大华骑兵,当成了猎物一般,可以轻易碾压屠戮。

右谷蠡王根本没有停下来喊话的意思,直接一挥手,加速前进,第一波人马,大约千人队,率先发起冲锋,然后第二波三千人,第三波五千人,如同惊涛骇浪一叠压一叠向前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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