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安队?这是爱笑第二次听到有人说起他,爱笑 被很多特种兵们所熟悉,不过,爱笑认识嫟嬈的倒是没有多少,即使有过几面之缘,如果不是爱笑印象比较好的,爱笑还真的是没什么印象,而这安队,就是属于那没什么印象的其中之一。
他是徐松升职以后接替徐松职位的人,应该算得上是徐松的心腹了吧?不过,徐松为什么从来没有单独的替自己介绍过?也没有带他来家里戳一顿?
或者,在很早以前,徐松就已经看清楚了两人的未来,爱笑在心里想着,因为看清楚了两人之间的未来,所以,有些人,爱笑根本没有认识的必要。就这样,爱笑的一个自以为是的猜想,一下子把徐松冤枉一棍子打死了。
“你知道小毛被调到哪里了吗?”小毛是很多问题的突破点,爱笑不会就这么放弃的。不管是哪一方势力把小毛调走,爱笑都要去找到他,然后,爱笑会让他尝尝那个好东西。相信,真相不会再掩藏很久的。
在爱笑忙着找小毛的时候,徐松也没有闲着,他和鲨将还有那安中队三人,正在分头行事,鲨将秘密解决小毛留下的那些不利于爱笑的言论,鲨将的狠戾,一时间让海南特种部队闻风丧胆,终于,不再像是一群欧巴桑一样,整天谈论着属于嫂子的事情。
正文 人鱼的歌喉
人鱼的歌喉
鲨将还不知道,那个小嫂子,以后将不再是自己的嫂子了。他在尽力的为嫂子扫平一切的不利言论。代替他的大队还有两名兄弟。
安中队并没有外出,也没有做什么反常的事情,只是对于那些好像是经过鲨将特别对待的人,他再一次的给予了特殊的训练。一时间,海南特种部队掀起了一股前所未有的训练狂潮。
而徐松,他没有留在海南,因为,他已经有了一个目标,一个怀疑的对象。
很多时候,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内贼,那些自己人的叛变。
自从听了爱笑的话,说小毛曾经和一个军官联系以后, 就调查了那天来过海南特种部队营地的军官。出去爱笑认识的,很快就锁定了几个人。
然后,徐松在和鲨将,小安(安中队)分析了一下,那几人中只有一人是通过家族的势力当上的军官,只有一人,和ZF方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最重要的是,那人的家族属于那个家族,而那个家族的那一个人,对爱笑感兴趣。这么一来,答案呼之欲出了。
爱笑是不知道徐松他们的推断,也不知道徐松他们已经大概锁定了目标,而且,徐松还一个人犯险了,虽然结果,是那么的出人意料。
现在,爱笑正走在一个鸟不拉屎的小路上,在此之前,爱笑发誓,她真的没有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个地方,爱笑一直以为,自己的老家在农村,应该已经算是鸟不拉屎的。可是,跟这个地方比起来,那真的是小巫见大巫,完全没有可比性。
如果说现在爱笑走的地方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地儿,那爱笑的家乡,至少还可以算得上秀山丽水的称号,除了经济没有那么发达,其他的,很好,真的是很好。
爱笑都不知道那个安中队到底是多么的有才,或者是说那安队到底有多么的恨小毛,竟然会把人家一个好好的特种兵分配到这种地方。
看着自己走过的痕迹,爱笑晕死了,这么久了,自己才走了那么一点儿的路,据那个小战士说,从小路到小毛执勤的地方,可是还有几十里的路呢?那路,才真的叫一个难走。
爱笑都不知道自己国家的军人们竟然是生活在这么艰巨的地方,比起这里,特种部队营地绝对是天堂,是人间的天堂。
爱笑是可以毫不吃力的在原始森林,热带雨林里面走几个小时不带大声喘气的,可是,现在,倒是看看,才这么一会儿,爱笑的脸上已经露出了疲态,额角已经渗出了点点滴滴的汗水,那喘气声,已经大如牛喘了。但是,路程,才不到十分之一。
不管结果怎样,爱笑对于小毛受到这样的惩罚,心里感到一万个满意,哪怕如果不是这样,自己今天根本不需要走那么痛苦的一段路,爱笑还是满意的不的了,因为,小毛的职责是每天需要在这地儿巡回一圈。而这地儿不仅包括爱笑要走的这一段路,还包括除此之外的反方向的那一段路。每天这样走下来,爱笑确定,他,会很幸福。
想到这,爱笑也不觉得那么累了。继续往前走。
甚至想的高兴的时候,爱笑还不由自主的唱起了歌,爱笑的歌喉是人鱼赋予的。人鱼的歌喉,据说是可以迷惑世间的任何万物的,不过,爱笑没有在意,话说,爱笑好久没有这么好的兴致了,虽然以前是因为嗓子的原因不怎么敢开口,只从获得了人鱼的歌喉,并且吃了那人鱼的歌喉以后,爱笑还是不怎么开口,这次倒不是怕自己唱的太难听了,相反,爱笑是怕自己唱的太动听动听了,会把身边熟悉自己的人引得疑心大起。
现在,在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在加上心情也还算可以,爱笑忍不住秀一下自己来自于人鱼的魅惑的歌喉。
在幽深的树林里,在时不时出现的沼泽地里,响起了一个动听的声音,那声音已经超出了现如今那些天王天后太多,深林里的动物不自觉的被魅惑了。
爱笑一点儿也不知道自己引起的动乱,一点儿也不知道,马上,在这个地方,将会发生一场动物史无前例的动乱。没有暴动,只是动乱,只是成千上万的动物,一起的涌向一个地方,而那个地方,就是爱笑的身边。
god is a girl,这是爱笑在上大学的第一个星期学到的第一首英文歌。那时候,爱笑的英语水平很不好,因为,爱笑一直都是偏好于数学的。既然不喜欢英语,当然,对于英文歌曲,爱笑也基本上属于一窍不通的,还好有几个好朋友,不然,爱笑也许这一辈子都无法兴起学习英语的激情。
对于这首英文歌,爱笑的印象十分深刻。
那时候,这首歌曲在学校中十分的流行,特别是对于英语专业的学生,大家既觉得这首英文歌好听,也觉得这学起来简单,听起来也不是很复杂,是学习英语听力的好途径。
所以,在整个寝室里,除了爱笑,大家都是耳朵中塞着耳机,手里拿着笔,在纸上拼命的写着写着自己听到的单词,当然,作为女生,哼歌一般都是十分感兴趣的。所以,爱笑所在的寝室里那几天里一直响着室友们那参差不齐的歌声。
原本,那是不关爱笑什么事情的。哪知,有一次,在小环上厕所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寝室竟然有一个异类,躺在床上看小说,而没有听歌。
然后,结果就很明显了,爱笑从此被拉入了听歌,学歌,记单词的行列中。
爱笑很开心,从此爱上了英语,不过,爱笑不知道的是,她的朋友很悲惨,每每听到她那可怕的歌声还不能表现出厌烦,从此一直在寝室里忍受着爱笑那鬼哭狼嚎的“动听”的歌声。
上帝是一个女孩儿。爱笑不知道为什么在现在这种时刻自己会想唱这首歌,只知道很想唱。
在爱笑的人生旅途中,确实,她的上帝一直以来都是女孩儿。
李慧,李晓梅,小环等等几个大学好友,小路,这个才相遇没有多久就离开了的女孩儿,她们对于爱笑来说确实堪比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