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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蓬山此去(第1页)

闻如是。一时佛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佛告诸比丘。听吾说诸法本。对曰唯然。世尊曰。若有外道异学有来问者。何谓法本。当答言。欲为诸法本。何谓习。更为习。何谓同趣。痛为同趣。何谓致有。念为致有。何谓明道。思惟为明道。何谓第一。三昧为第一。何谓最上。智慧为最上。何谓牢固。解脱为牢固。何谓毕竟。泥洹为毕竟如是诸比丘。欲为诸法本。更为诸法习。痛为诸法同趣。念为诸法致有。思惟为诸法明道。三昧为诸法第一。智慧为诸法最上。解脱为诸法牢固。泥洹为诸法毕竟诸比丘当学是。常当有去家之想念。非常想念。非常苦想念。苦非身想念。秽食想念。不净想念。死亡想念。一切世间无乐想念。知世间邪正想念。别世间有无想念。世间所习所取欢乐变失及其归趣。当如事以正见知之。诸比丘念是为断爱弃欲。入正慧得苦际。佛说经已。皆欢喜奉行。

——《佛说诸法本经》

可能就是那时下决心去英国的——我的导师已先去了英国,在那里协助A·TECH公司开发保健药品,他需要我的支持,并不停来信邀约,而我总以种种理由俄延不决。

而现在,留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我的爱情好比一场滑稽的音乐盛宴:刚开始轰轰烈烈气势逼人,倒也称得上天籁之音;转至中场便沦为庸常,许是为了配合节奏、许是为了照顾时间、许是为着讨好大多数观众的品位和观念;但最后终落得个狼狈不堪、无声无息,那么多自命不凡包含在委曲求全当中,不知是喜是怨。

我和蓝剑的舞会,未曾开始,便已结束。

事实上,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似乎是在离开蓝剑以后才开始真正了解他——他虽然爱我,但他的爱情是和利益完全分开的。

爱人并不代表不伤害人,伤害人也并不意味着不再爱——这两者之间不像楚河汉界,它们是和平的,共处的,在同一个空间里,可以滋长出五彩斑斓的剧毒的花。

尽管申请到头等奖学金,日子还是过得非常紧张,一个英镑恨不能划成四份来用。

我并没有选择把孩子拿掉,这其中没有什么大道理,我甚至没有多考虑蓝剑——我何必去考虑他?而他,其实也不需要诸如我之流凡俗之辈来考虑:他事事规划、志在必得,外科手术般麻利冷酷地切除生命中无用的细节,包括良心或者道德。

这个社会的成功法则简直是专为他这样的人来设定的,他怎么会稀罕别人的考虑和理解?

我平静地看着自己的肚子一天天隆起来,那里面正孕育着一个小小的生命——这种感觉真是奇妙,生命便是这样来回往复么?原本我并不喜欢婴儿,可现在却强烈地感受到那注定的羁绊——他已经有感觉了么?他会思考了么?是“他”还是“她”呢?我们的前世,到底结了怎样的缘?

导师长年带我,熟稔如父亲,这个时候更不方便多说什么,只好暗暗资助——即使他的经费也不宽裕。

实验成果终于得到市场的认可,厂方眉开眼笑自不在话下,除去许诺的奖金与福利,还特意安排了几日的湖区旅游,连说我们辛苦了,借此放松一下也好,并周到地找来了中方雇员前来陪同。

“谭晋玄?”见面后我立即大吃一惊,他不是在这边念书么?何时成了A·TECH的市场专员?虽然我早已发觉伦敦不大,但这样的劈面迎上,只能感叹人生何处不相逢——我无言地注视着他:我们相别许久,又好像从未分离,那当中的时间去了哪里?

谭晋玄也一震,碍于身边还有公司其他人,岁不好向我述说,但那剑眉星目中充满的喜悦已足够溺毙我。他长久凝望着我,有甜蜜、有惊讶、有无措,渐渐化作柔情的网,将我整个笼罩其中,半晌,才平静地点头,“是!湘裙,我们终又遇在了一起……”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命运说:碰到!于是我们便碰到——无论中间有多少的偶然与必然。

晋玄后来告诉我,他原来极其厌恶这个差事,好好的中层骨干,怎就混成了导游身份。直待看见我,才彻底打破了二十多年的唯物观,觉得冥冥之中真有神佛,而他的日日祈祷,上达了天庭。

除了导师和我,还有另一研究组的几个人,不知为什么,副总裁的女儿索菲娅也随行在内——之前我总觉得英国女人面部轮廓太硬,不够漂亮,见到她才知不尽然:索非亚的个子即使在东方人里面也属于娇小的那一类,肤色健康,笑容甜美,嘴角有颗巧克力痣。兼之性格爽朗、热爱运动,是个人见人爱的可人儿。她和谁都能打成一片,只是面对我的时候不大自然,我想可能是我的英语不够纯熟的缘故,交流起来仍有诸多不便。

我们一行最先到达的巴特梅尔湖,这是英格兰最著名的湖区,人家说湖光山色,差不多都体现在这里了。

巴特梅尔湖比我想象中大得多,湖滨与岸之间有一大片空地,稀稀落落搭着几处帐篷,看起来像是渡假的家庭。雪完全放晴的时候,天也蓝得干净明澈,天真的小孩子和胖嘟嘟的小狗在附近追逐滚打,裹在鲜艳的雪套子里面,稚嫩的笑声好像一块块明净的玻璃,摔在雪地上就生生碎掉,我想起“良辰美景”这四个字!可是这样的景致是要与爱人共赏的——但我的爱人,不在身边。

佛经上说:彼无嗔恚,心中了了分明;彼心无恨,心中了了分明;大慈大悲,心中了了分明。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蓝剑,他是珍藏在内心深处的伤痛——即使血肉模糊,他的名字仍刻入骨髓;即使粉身碎骨,他的名字还镌在灵魂;除非真的化作灰被风吹散,溶成水被土掩埋,亦或尘世的纠缠都烟消云散,也许我的故事才会寂静下来。

晋玄见我神色黯然,以为长途颠簸加之身体不适,于是柔声问:“要不要喝杯热牛奶?”我略微摇头,他便熟稔地替我紧紧外套——那样周全的动作,像对一只昂贵易损的洋娃娃。

不知是不是雪光刺眼,我猛回眸的时候,觉得索非亚眼里有丝缕的幽怨,可是只一瞬,又恢复了平静。

近岸的湖面有浮冰,衬在灰绿色的湖水上,像一盏浮着冰块的薄荷酒。晋玄拉拉我的发梢,在我耳边轻声说,“湘裙,这么多年过去,你一点没变——还是一副神思不属的样子,人站在这里,灵魂却不知飞到哪里。让人觉得,似乎稍不留意,你就随时有可能消失不见……”他的声音很有磁性,静静溶进四周的雪景。

这一刻,他离我很近,白茫茫的天地间,也只有他站在我身边。风卷起了地上的雪粒,也吹起他的衣角,衣袂飘飘——这个词用来形容现在的他再贴切不过,但他似乎又幻化回多年前正直英俊的少年,我们并肩走过校园林荫石径,站得也是这么近。高大乔木上开满了花,我仰头细数花瓣,不经意就撞到了他的胸前,他身体微微一震;或者晨读的时候湖边相遇,凉薄如丝的风打在脸上,一地残红渗入湿泥,他满眼都是笑意……那日子也分外简单,就是花开花落的无声旅程。

“这是什么?”谭晋玄碰到我的口袋,不见外地掏了出来,失笑道,“湘裙你真可爱,这么大了还玩玻璃球?”

我一愣,从他手里接过——的确是那只玻璃球,永远也送不去的礼物——我以为妈妈已经把它和那些旧书杂志一起卖到了废品处,没想到还在这里,并被带到了英国。

我沉默地抚摩着,不禁又轻轻晃动——里面温柔细碎的雪粒一如多年前那个炎热潮湿的夏季,在小小的玻璃罩中飘摇而下。

我记得桑子明,那个有着极长睫毛的小男生,微笑前先轻扬骄傲的嘴角,说什么都是漫不经心。那单纯无望的爱恋,顶礼膜拜地耗尽我十七年的自尊。小小的玻璃球就放在我的书包,挣扎了那么久,就是送不出去——虽然是炎炎夏日,我却黯然销魂、凄冷彻骨。那不仅仅是玻璃球,更是我易碎的心,周边的温暖退潮一般汹涌而去,早已预示了多年后的寒冬。

我们轻易地道别,在生命中某个路口,然后向着不同的去路而去,正如由不同的来路而来那样——原来,命运根本没有给我们交会的可能。

一连几天,大家都住在克斯威克镇,那镇的另一侧是格拉斯梅尔湖,据说是著名诗人华兹华斯的降生地。它比巴特梅尔湖要略小些,因而也更加接近冬日的感觉,我和晋玄常选择在夜晚散步。湖的周围满盖着厚厚的积雪,在夜的荧光下散着幽蓝的光芒,看起来就像一块完整的天然大理石。天很高,高到不近人情,悬着的星子仿佛只生活在希腊神话中。树木宛若珊瑚的枝子,碰一下便洒下无数玉屑,而空气则像阿尔卑司圣殿那样清新。飞行的云块偶尔被镀上一层天鹅的绒毛,好像黑色的大渡鸦刚刚掠过。我们踩过的雪发出清脆的“吱”声,像小的时候新穿了靴子。

月亮翩翩升起的时候,温柔的旋风将星星吹落人间,仿佛公主王子的永恒童话。

教授尽量创造我和晋玄的独处空间,偶有不明就里的人前来惊扰,教授又咳嗽又跺脚充当护卫。如果对方实在不醒事,教授索性上前生拖硬拉——一向温和的人突然张牙舞爪,非常有戏剧效果,另一组有个小伙子吐着舌头说:“我还以为教授要取我的脑髓做切片实验呢!”大家哄笑起来,我、教授和晋玄都红了脸。只有索非亚没有附和,非常安静地伫立一旁——真是典型的英国淑女,喜怒不形于色。我在心里暗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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