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fA>{|Ho林烟冷淡的态度,让李芬的心里越来越不踏实,她要找时机,去跟林烟说这件事。暂时还不能太心急,“还是吃点吧,看看有没有妈妈的味道,小时候你就是个贪吃鬼,我记得有次,我刚买的豆腐放到灶台那里,转眼的功夫,你就把豆腐捏碎吃了。”
李芬提起陈年旧事,温柔舒缓的语气。林烟犯难,拧开盖子拿起李芬准备的筷子象征性的夹了几口菜。她没有从这几道菜里,吃出什么妈妈的味道,她早就忘记了妈妈的味道是什么。李芬嘴角噙着笑意,“你妹妹也很喜欢吃我做的这几道菜。”
林烟拿着筷子的手僵住,林雪能吃的进去这几道菜就怪了,她无辣不欢。林烟想的分神,李芬纠正,“是你另外的妹妹,跟林雪年纪只差了一岁,她总是念叨着要姐姐,这下终于如愿了。”
林烟恍然,原来是李芬的宝贝女儿,跟第二任丈夫生的。见不见的,林烟也没什么太大感觉。她吃了几口鱼肉,放下筷子,“我要上班去了,再晚回去就算旷工,全勤奖也没了。”
林烟从位置上站起来,李芬微微叹了口气,走到林烟身边,帮她整理了衣领,嘱咐说:“这段时间,你一定要当心身体,不要感冒发烧了。”
母子连心这话不假,李芬温柔的帮着林烟翻着衣领,还那么关心的叮嘱。林烟僵硬缓慢的开口,“谢谢妈。”
“林烟,明天你跟林雪一起来家里吃饭,我下午就去找林雪。”
林烟忌惮林雪昨晚说的那些话,想起那天在楚秀家的尴尬场面,一口回绝,“吃饭就算了,我没空的,跟我老公约好了,明天一起去办事!!”
李芬不奇怪,林烟嘴里说的老公,在村子里女孩子嫁人都很早,就好像她十几岁就嫁给林国平。嫁给林国平,成了她一辈子,想抹也抹不掉的污点。不过也庆幸,生下两个女儿,现在这两个女儿,是她宝贝绝境里的一线生机。李芬问:“他跟你一起来了海市?住在哪里?现在他做什么工作的。”
林烟有些小心思作祟,还在努力维持她可怜的自尊心,“我能不回答吗?”
林烟的答案也显而易见,李芬无奈摇了摇头,林烟应该走了她的老路。林烟回到公司,刚才领路的同事王皓围着她身后,两个眼珠子里写满了,我不理解。“那是你妈?”
王皓还是不大能相信,“林烟你这是富家女来体验生活了?有个这么有钱的妈,拿着五千块底薪。”
“认识她?”
林烟从来没想过,还有人能把她看成富二代,她穷的就剩下外债了。“李芬吗,商界女强人,跟我们大老板是朋友,我之前饭局上见过一次,我记得她只有一个女儿啊。”
林烟淡声说:“你听错了,她跟我没什么关系,我要是有那命,我还做这份工作?吃饱了撑的。”
王皓挠了挠头,难道他耳朵出问题了?他明明听到李芬说:“找我女儿林烟。”
潮汐从茶水间出来,把装着热咖啡的纸杯子给了林烟。林烟接到手里,这次也没加糖,轻轻吹了吹冒出的热气,鼻尖弥漫着咖啡的香味。“李芬的女儿我见过,在音乐会上,我妹是大提琴手,她女儿钢琴独奏,很优秀的一个女孩,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听说去年考上了苏黎世大学,现在应该不在国内了吧。”
林烟闷闷的“嗯”了一声,“我也不太清楚,跟他们不熟。”
潮汐似乎看懂了什么,安慰似的拍了拍她的肩,“别多想了,人各有命,谁也别羡慕谁,有些人注定就是富贵命,含着金汤匙生下来,哪里像是我们这种天生举着双方便筷子,上面还带毛刺。”
林烟喉咙里发出一声喟叹,“是啊,人各有命,我属杂草的,随便扔哪里都能活,肯定开不出来多灿烂的花。”
城北的咖啡厅,林雪实习的影楼附近。李芬找到林雪的时候,她还在跟人吵架,林雪跟一个年龄比她大的老员工对骂。非说人家针对她,处处给她穿小鞋。老员工也不是省油的灯,在人前列举林雪,迟到早退,伪造病假,跟男客人互加微信的罪状。李芬替她解围,把林雪带走。林雪重重的咬着吸管,看着坐在对面的李芬,手腕上的满天星手镯,钻石光芒耀眼,她的这身风衣,是香奈儿今年的走秀款,要三万多块。“妈。”
林雪主动叫着李芬,夸赞的说:“我看过你年轻时候的照片,你现在要比那时候还要漂亮,富裕的婚姻就是滋养人。”
李芬笑了笑,觉得林雪要比林烟那块榆木疙瘩好相处的多,嘴巴甜人看着也机灵。可惜,越是这样就越不好拿捏,如果两个女儿中选择一个的话,还是林烟比较适合。“你也长得很漂亮,妈妈当时生你的时候,还记得帮你接生的医生,对你喜欢的不得了,说你是她接生过,最漂亮的宝宝。”
提到陈年旧事,林雪突然沉下脸质问,“当年,你为什么要抛弃我?你知道我一直等你,在村子里我总是跟别人说,我妈妈会接我到城里生活,一等就等了这么多年,海市还是我自己来的,这些年你都去哪儿了?”
这种被抛弃的痛苦,换做是谁都不能释怀,林雪没林烟能想的穿。“我这不是来接你了吗?林雪你愿意跟我们一起生活吗?家里有叔叔,还有妹妹!”
李芬小心翼翼充满讨好的看着林雪,心里压抑着。林雪意外的眼神看着李芬,反问:“你是说要把我接回你在海市的家?带着姐姐吗?是把我们两个都接回去?”
李芬瞳孔微缩,看着林雪的眼神瞬间就带了深意“这要看你们姐妹的意思,你们给妈妈一个弥补的机会好吗?”“我倒是没问题,我姐姐那儿有点难度,她找了个村子里最穷的光棍嫁了,难舍难分的,她肯定不会同意跟你们生活在一起,还是我搬过去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