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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任务和生命哪一个更为重要?阿尔丰斯再次问起自己。这次探险也让他对陵墓充满着种种好奇,生命在求知欲面前有时会退居二线。这是个什么样的戒指?会不会就是索拉德想要的?这枚让神官着迷的戒指也深深吸引他。虽然没有问过索拉德,但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他也想一探究竟。

“我活在一个疯狂的年代。”阿尔丰斯嘟囔了一句后摇摇头,开始拆布条。好奇和求知占据着他的心灵,让他没有心思顾及太多的后果——困死在这里,再多的戒指和珠宝都只是美丽的陪葬品。

他拆得很细心,尽量避免触碰到木乃伊的身体。淡黄色的纱布被慢慢解开,木乃伊和干尸虽然都是皮包着骨头,但这具木乃伊的的皮肤却呈现出灰白色,在火光下的照射下呈现出湿润的光泽,在它细长的手骨上松垮垮的套着枚戒指,戒指正面镶有一枚发亮的黑水晶,差不多有鸽蛋大小。

他心里恍然大悟,索拉德的意图他现在已经完全明白,黑水晶可以加强黑魔法的力量。这种水晶不同于其他种类的水晶遍布各个大陆,它只产于尼肯大陆中部的几座小山里。由于产量稀少,就算是一丁半点的普通黑水晶都会成为令黑魔法师眼红的宝贝,这么一大块,足以让首席神官这样的人物为之倾倒。这个古墓还真是个难得一见的宝矿,不仅有矮人族的秘银,还有黑水晶这种稀世珍宝,不知道还会什么奇珍异宝存在。

阿尔丰斯用两根手指钳住戒指的金属环,屏息静气的慢慢把它从木乃伊手上褪下来,力求轻而稳,速度太快是不行的,戒指的主人会感觉到失去它最宝贵的东西。

戒指刚脱到木乃伊的第二指节,干枯的食指突然动了动。阿尔丰斯心神一震,赶快停下手中的动作,幸好它没有进一步行动。它生前应该是个黑魔法师,只有这种人才会把黑水晶看得比命还要珍贵。但他也有点疑惑,黑魔法师的寿命虽然比不上近乎永恒的巫王,但他们通过吸收生命能量,活个四五百年也没人感觉出奇,为什么她会这么年轻就死去?

阿尔丰斯憋住一口气,眼睛牢牢的盯着木乃伊的手,继续把戒指逐点逐点的往外移动。这个动作足足持续了十几分钟,戒指终于落到手中,他想把它拿到面前看个仔细,谁知手指刚碰了碰黑水晶,一头昏目眩的感觉冲击着大脑神经。他赶忙扯过散落在棺内的布条把戒指裹起来。黑水晶不同于其他宝石,它能自动吸收附近的生命能作为能量来源,除了使用负能量的黑暗系魔法师,没有人能够直接驾驭它。

阿尔丰斯把棺盖慢慢合上。黑暗中,他并没有留意到木乃伊裸露在外面的手慢慢膨胀起来。

第二卷 陵墓 第五章 明争暗斗(上)

这个戒指真是索拉德想要的那个?他可能运气巧合偶然得到了张古墓的地图,压根就不知道戒指上会有枚黑水晶,也可能是怕引起阿尔丰斯的不快才没把真相说明白吧,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谁也不会去寻找一枚对自己毫无好处的戒指。只是对阿尔丰斯这种人老于世故的神官未必会信口开河,那只会在两人之间产生不必要的隔阂。

阿尔丰斯还想把最后两具金棺都翻一遍,说不定还存在另一枚戒指,他刚摸上棺盖准备用力推的时候,身后传来棺盖掉在地下的碰撞声。他哆嗦了一下,出事了!也没敢回头,手上的火把向后猛甩,避免后背遭到袭击,同时身体向前扑出就地滚到洞壁前停下,这才回头观看,心里马上凉了半截。那是刚才打开过的第七副棺材,虽然还没看到那具木乃伊站起来,但一条连着绷带的手臂已经搭出棺沿外。手掌前半部分已经长出晶莹洁白的肌肉,手背的皮肤还在不断鼓起、陷落,好像有一大片小虫子在里面蠕动,后半部分透过绷带隐隐显出红光,却还呈现着木乃伊干瘪的特性,咋看上去,像是皮肉在干尸身体上慢慢生长。

起初他还有点好奇,不过情形越来越不对头,这具木乃伊的确是在重生自己的躯体。当手臂的皮层大面积蠕动的时候,绷带被新生的肌肉胀裂,破布散了满地。

阿尔丰斯呆呆的看着,大脑完全混乱成一团,这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被打碎的骷髅可以重新组合,谁见过木乃伊还能复活重生肉身?说出去就像克里丝蒂娜脱光衣服在大街上裸奔一样可笑。

可这是真的,事实就摆在面前。

木乃伊的手臂已经扶着棺沿,上半身慢慢坐起来,胸口竟然在不停的起伏着进行呼吸。那个白金制的面具在阿尔丰斯眼中犹如梦魇一般。

恐惧来自对事物的无知,不死生物虽然外表可怕,但还不至于用上恐惧这个词。但重生的木乃伊就不同了,至少阿尔丰斯就不能理解。聚灵术是专门用于复活不死生物的躯体,重生术可以让刚死亡的尸体恢复生命,死了七八十年的不死生物还能够恢复成有血有肉的生命,就算魔导师亲眼见到也会觉的不可思议。

阿尔丰斯看着平坦的胸口像发酵的面粉一样逐渐鼓起,绷带也在木乃伊的呼吸中大片大片的断裂,露出白里透红、几近透明的嫩肌。

直到木乃伊转过头,面具上的两个冷冰冰的眼洞直瞪瞪的看着他,阿尔丰斯这才如梦方醒,它要报复!他想逃跑,可双脚硬是钉在地上无法移动半寸。阿尔丰斯勉强抬起右手,将中指送入口内,用尽全身的力量咬落。疼痛让失控的身体再度回到掌控下。极度恐惧引发了腿部肌肉产生阵阵痉挛,每牵扯一下都酸疼难忍,他也顾不上这么多,用力搓着抽筋的大腿,一瘸一拐跳向洞口,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逃!离开这个鬼地方,越远越好。

人类的心理就是这么奇怪,越恐怖的东西越害怕,越害怕还越想看。阿尔丰斯在进行着逃的动作时眼睛却还紧紧的盯着木乃伊。

“你——在——干——什么?”木乃伊艰难的转了下脖子,并伸出左手在上面揉搓着,动作也不算太过僵硬,一点也不像沉睡多年的木乃伊,反倒像个初生婴儿般略显稚嫩。用的竟然是通用语,在说最前面一个字时声音很嘶哑,好像六七十岁的老妪,第二、三个字就明显清晰了很多,变成了三四十岁的磁性嗓音,最后一个“么”字时光凭声音让人感觉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年青女人。

“我、我没干什么,无意路过,正打算向您告辞。”结结巴巴的措辞连他自己都不会相信。

“好像我少了一样东西,是不是在你手里?”木乃伊的声音最后定格在十八九岁的年龄段,清脆而富有磁性,只是有一种憋闷的感觉,声线中充满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摄人威严。

“呃,这是在您躺着的地方不小心找到的,如果它真是属于您,马上物归原主。”阿尔丰斯定了定神,木乃伊也许不太容易说话,如果是正常人,或许自己能逃过这一劫。

“呵呵,看不出少年人还真乖巧,”木乃伊停下手上的动作,摘下白金面具,声线中马上去掉了沉闷的音节。紧接着它抹去头上残存的绷带,一头瀑布般的黑发洒了出来。“把黑魔戒指还给我,你拿着没用。”面具上的人脸已经雕刻得够漂亮了,但是,真人的面孔还要比它再美上十倍,白玉般的面容没有一点瑕疵,鼻梁挺而不丰,凤眼不怒而威,瘦削的脸型给人一种坚毅精明的感觉,只有双唇因为刚重生的关系而略显苍白。

阿尔丰斯暗骂自己愚蠢,这陵墓是个死胡同,还能逃到哪里去,最终都会给她找到,还不如趁现在把戒指送回去,留得母羊,还怕生不出小羊啊。他停下向洞口移动的脚步,抬起手臂向着金棺里的女人毕恭毕敬行了个礼:“高贵的女士,请问我该怎样称呼您呢?戒指在我手里,这就送还给你。”他嘴上说送可脚下却没有半点朝前走的意思。

“有劳您了,阁下的恩惠我实在没齿难忘。您可以称呼我的全名——朱迪思奥斯蒙德。”朱迪思笑起来真可谓艳光动人,眼睛中却带着一抹怒意。

这么明显的破绽阿尔丰斯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她可能是因为还没恢复行走能力才会用话套住他。真的要逃也只能避到那间小石室,可他一点也不指望自己能再把那重达几万磅的石门重新装上去。衡量之下还是决定归还戒指,和她磨蹭没意思。阿尔丰斯移动着酸痛的双腿慢慢走到棺材旁边,双手捧着布包毕恭毕敬的送到她面前。

“尊敬的奥斯蒙德女士,物归原主。”

阿尔丰斯的眼睛不经意间掠过朱迪思下半身,那里的肌肉还不断的在红光中生长着,丰满的上半身完全裸露出来,饱满、圆润的双峰吹弹欲破,峰尖上点缀着的两点嫣红像是出现在沙丘中的两粒葡萄般发出诱人的光泽,略显纤柔的腰肢仿佛承受不起它们的重量无力的依靠在金棺一侧。抛开客观原因,她绝对是个标准的美人。

朱迪思接过布包,也未打开就顺手放在旁边,深隧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阿尔丰斯。在这种咄咄逼人的注视下,阿尔丰斯心里直发毛,暗骂一句:看什么看,没见过像我这么英俊的男人吗?嘴上说道:“为您效劳令我感到不胜荣幸,高贵的女士。”

“你并非帕夏一族的人,能问一下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蓝色的眼波滴溜溜在他身上打了个转。

“是这样的,我手头经营着点小本买卖,前几天突然遇到沙暴,想找个地方躲一躲,刚弯腰就从上面掉到那间小石室里面。”阿尔丰斯用半真半假的话掩饰着自己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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