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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社人物两题(第1页)

棠影中的周实丹

周实丹“南社”中人。“南社”以我来观,无非是一群才子的聚会。它最可能的出路,就是自生自灭。唱酬高谈之后,寻家酒馆一醉而四散。一醉甚至都做不到,有人畏酒。四散倒是真的。有点仿佛传说中的“竹林七贤”扩编,魏晋单篇到了近代成为组诗,量是不小,质总有些“卷上珠帘总不如”。柳亚子这时候还是明白人,他说:“文人雅集,如此而已。”虽然“如此而已”,对我而言还是羡慕。“南社”不仅仅风雅,更“疯雅”。中国文化人一旦人生觉悟,就只得不是疯,就是癫;不是痴,就是狂。所谓宁静、淡泊,不过是营造的心境和无奈的做作。在险恶和严峻底下,疯癫痴狂就是不自然的最自然。“头颅尚在任吾狂”(宁调元),这不但是“南社”中人的现实感,也是他们的世界观。

“年十三,读美利坚独立史、法兰西革命纪,甚愤专制政体之惨无人道”的周实丹,是淮安人氏。他中过秀才,读过师范,一九一一年武昌起义使他大受鼓动,忙从南京返回故乡,招集数千名各界人士,草草搭出个演讲台,他跃上一呼,宣布光复。结果只能是被捕而去,不屈遇害。我想在周实丹内心,原准备以死了结。于《拟决绝词》中,他写道:“海枯石烂乾坤灭,无为瓦全宁玉折。”看来中国文化人常常是热闹不得的,尤其是革命正闹热之时,往往会被“玉折”乱了方寸。只要寻到看客听众,就随时准备“无为瓦全”。如果革命是使人类更加文明,那么,文明所需要的并不是这“玉折”吧。周实丹的举措,或许与他生活中太富才情有关。有才情的人还是演义“武松打虎”为好。再说打虎自有武松,轮到他也只能演义“武松打虎”。

也许是受西方文明刺激,周实丹喜欢喝葡萄酒。酒酣之际,不择纸笔。第二天友人把他醉作拿给他看,他想不起来了,只是大笑:“真我所为?神来之笔呵!”或曰:“这般恶俗,定非我所作。”文人气的确很重。文人气的表现常会让人注意到这个范围:卖身醉乡和怜香惜玉。似乎与酒色之徒是无区别的。其实在悄悄用劲,痛苦也里边,欢乐也其中。

周实丹有位女友,名叫棠影。是他同乡。她颇识时势,曾说过这样的话:“我国女子堕于地狱数千年矣。余将乘飞船、控骏马,遍揽环球上之名山巨川,与其政治、风俗、语言文字,以一洗我女界之耻!”据说棠影除见识长之外,也极擅书法。其书学东坡——女子习苏字的不多。苏字很“裹”,心手都要着力。可惜他们是有缘无分,实在是有缘无钱。她的父亲把她许配富家子弟,棠影只得成为别人的新娘。她纵有天大抱负,一入侯门,从此也只得借酒浇愁,直至吐血而亡。我猜测棠影得了肺病。肺病是那个时代的流行音乐。经济在这则爱情故事中,留下大片阴影。情种没钱,其情也就难于横溢,只能遗恨满腹,横溢起文字。周实丹写过不少怀旧与哀念的诗作,可谓有血有泪,但在我看来,并无多少新鲜东西。因为在写这类诗时,他更像旧式文人,尽管怀着一些那个时代的新思想。

演讲革命,写诗爱情——企图使革命通过演讲来进行、爱情依靠写诗来完成,这大概就是周实丹一生的道路了。

棠影抑郁死后,周实丹画一幅“秋海棠”图,寄托他绵绵此恨,并广征题咏。棠影,是他现实生活中的一个梦幻呢,还是他艺术事件里的一次虚构?“秋海棠”这花我印象里没有见过,或者是遇见而不认识。手边恰有一本苏州已故老画师周天民编绘的《花卉画谱》,我就查查,得到以下文字:

秋海棠 秋海棠科,多年生草木,茎高二、三尺,有蒂红色,性喜阴湿。叶大心脏形,边有粗锯齿。秋月茎梢叶腋着花,浅红色四出花瓣,花瓣圆形,甚娇艳。黄蕊一枚,雌雄同株。叶背有红筋者,亦有白筋者,有八月春、相思草等名。

树上的苏曼殊

苏曼殊,会上树。不知道他怎么上去的,只看见他已坐在树梢。这是一棵樱桃树。而一位名妓,此时正端坐在黄包车上,手执团扇,款款而过。苏曼殊边摘边吃,樱桃的核也红艳,他随口一吐,就抖出条锦线,落入风尘,顿成一首又一首清艳明隽的小诗:“却扇一顾,倾城无色。”设想在以往的文学艺术史里,如果少了僧、妓两类,会失多少风趣!拂过他们的烟花柳丝,在纸面上竟成为深刻的虚幻。苏曼殊是个和妓女交往密切的和尚,妓女之外,还有许多女朋友。当然,妓女也是他的女朋友。情种往往成为高僧。因为情种最好的归宿就是出家做和尚。一等高僧常常是一等情种。近代两个高僧曼殊上人和弘一法师,就是如此。弘一有次登临雁荡,四面一望,说了个“愁”字。他是从“愁”而感悟到生命的“悲欣交集”。曼殊呢,是一个“哀”字,生命无非是无常和虚幻。而好色使这种无常和虚幻开出花朵。这是对生命极端的爱吧。曾经拿柄手枪要去刺杀已为保皇党首领康有为的苏曼殊,当他洞察到生命的底蕴,并领悟它时,就丢开这个念头,悲天悯人了。所以情种的出家,实在也是珍惜生命,保护自己。像蜗牛背着沉重的壳行走(一如清规戒律),遇到危险和威胁,就能绝妙好辞般缩回壳里,打起人生下一站的腹稿。还有就是无奈,芸芸众生之中,人似乎更难规矩为人,所以他怎么上树是不让人见到的。苏曼殊是水,他是从这一棵樱桃树的根部往上蔓延,最后,就到蓝天碧霄下轻微战栗的一枝树梢上。

好色的人大凡内心凄清。由于凄清而好色,由于好色而感到生命的虚幻,由于虚幻,所以就会如庄子所言“怒而飞”了。好色是一种境界,一个男子的人生经验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才会具有。手不挥五弦,目在送归鸿。

好色的人,天目开启,不触不及,使琐碎的日常中,有一点哲学抑或艺术趣味。

……南方的庭院里,他们两人坐在凉亭边的石阶上。起先僵硬如清朝“春宫画”里的线条,不知是谁象形一片叶子,最先感受到风的那一片叶子。于是一个翻手为云,另一个就覆手为雨。他的目光越过她的肩膀、黑发,看到水池里的月亮。苍穹中的一轮月亮和水池里的一轮月亮似乎滚圆出一个轮回,禁不住,他泪水潸然。当她的手扶住他背部之际,像宇航员踏上空旷的月球……

万种风情,一尘不染。有时候力拭菱镜,无非是想看清镜中那一青瓷瓶里的朱色山茶。苏曼殊是见过水月的人。

“自是神仙沦小谪,不需惆怅忆芳容”,我盘腿写作此文已近两个小时,计划只写五、六百字,不料现在已近四张稿纸。此文原题《好色的苏曼殊》,觉得刺眼,就改成现在这个篇名。行文不免有些尴尬,像上不挨天,下不着地,因为在树上。所幸某些事物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既不可言传,行文自然疙瘩。是实情,也是托词。而孤雁的叫声却传递而来,我推门到了后园,只见月华如霜,竹叶醉影。唯见月华如霜,竹叶醉影。猛地一想,今生的苏曼殊前世或许是杜牧,那么来生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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