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传统的严肃的真正的文学,反对胡编滥造的网文)他兴奋了,他不仅没有死,而且还终于翻过了山。
他上岸,他没有看见士兵——这可以理解。不会有人选择从悬崖绝壁处渡河,也不会有人选择在这里进行防守。悬崖绝壁和高山就是最好的天险。没有士兵对他来说,当然是最好不过的。
他走向了村庄,这里的稻田和老家有些相似,只是老家的远没有眼前的那么一大片一大片的。这里地势平坦,没有山坡丘陵,视野非常开阔,走在田间地头,一股股浓浓稻香传来,沁人心脾。
他落泪了,如果没有野蛮人,也没有将军,没有即将开始的战乱,如果租子可以少交点,一家人在这里生活多幸福呀。如果努力几年,能娶个媳妇,和自己一起下田干活,回家烧火做饭,带娃。如果还可以让娃读点书,考个功名,就如公主说的那样,如果可以这样,该多幸福呀。
他一边走一边想,一边也忍不住落泪。
他知道这里的人,他们穷苦但也算平静的生活马上就会结束了,如果野蛮人和将军的士兵到这里一阵烧杀掳虐,抢劫强奸。
如果这样,这就是滔天罪行!这些普通百姓他们不应该遭受这些!他有些理解公主了。同时他也第一次对将军产生了恶感,是的,圣上对不起你,你可以为家人报仇。但是,你绝对不可以这样伤害普通百姓。不可以,谁都不可以。
他往前走着,没有走多远,听到了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
不一会儿,前面路上就出现了一群人,全都兴高采烈的样子。有人竟然穿着平时很少见到的色彩鲜艳,花花绿绿的各种长袖衣服——做活的时候肯定不合适的。一群人嘻嘻哈哈,好像过年一样高兴热闹,他们身旁还跟了不少大人小孩,一些人就对他们的穿着打扮指指点点。他们一路前行,沿路的村庄便也有不少人纷纷加入。队伍便越来越壮大。
“他们这是要干什么去?”
他非常想问,但没有人理他,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他。大家可能只把他当成了一个乞丐——他衣服破烂,身上还有些伤,跟一个乞丐没有区别。
他跟着越来越庞大的队伍向远处的一座城走去,听这些人的对话,他知道这是县城。距县城还比较远的时候,他们就听到了锣鼓喧天的声音,这声音比他们的更大更有气派。到近处,才发现,城门口早就水泄不通,人山人海,似乎是全城的人都出来欢迎他们了。
“启禀丁县太爷,罗村的戏班到了。”
“启禀丁县太爷,张村的戏班来了。”
他看见,城门口摆了一张长方桌,桌子的正中央有一个身材清瘦的男子端坐着。桌子的两旁站了几个拿刀拿枪的人,这个他见过,应该是衙门里的捕快之类的。
“启禀丁县太爷,夏村的戏班也到了。”
所有穿鲜艳长衣的人都给男子下跪磕头禀告事情,那男子该是县太爷了。
“大家辛苦了,辛苦了。今天中午我请大家在县衙吃顿饭,下午我就带大家去京城。”
各村来的人一阵欢呼,周围看人热闹的人有人趁机高喊:“丁县太爷今天中午请所有人吃饭,大家都去哈。”这话引起了一阵大笑,
“走呀,吃饭去!”
城门口的人都在起哄,那丁县太爷也不生气,笑呵呵地说:“我只请每个村戏班的人吃饭,其他人自己吃屎去!”
丁县太爷的话又引起一阵狂笑。他很吃惊,这县太爷好像和县里人的关系不错,大家在他面前好像也没有那么明显的官民的界线。他看出了这一点,他挤到桌子前,打量了一下丁县太爷,此人穿着很朴实,和乡下农民没有什么不同。最令人惊讶的是,丁县太爷穿了一双草鞋。他心里有些触动,他下跪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