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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第1页)

荨麻疹退去后不久,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下班后像往常一样经过人民广场,广场上一个环卫女工在扫地,旁边卖报亭里一个女人在低头哄着孩子,马路上匆匆走着各个年龄段的女人,我的耳边突然就响起了妈妈一直对我说的话:大宝,你一定行的,靠自己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你要当妈妈了,一定要学会独立和坚强。就在那一瞬间,我豁然开朗,是的,她们能行,我怎么会不行?我一定做得比她们好,我一定会是一个好母亲!

应该说,我的“被生活”阶段在那个时刻结束了,因为我的孩子,我长大成人了。

我的天使我的老师

和别的妈妈比起来,我的分娩过程无疑又是幸运的,用大夫的话说,这孩子太着急了,恨不得自己跳出来。我半夜11点进的医院,第二天早上8:20分,儿子就降生了。虽然早上6点半的时候我也曾疼得抓着妈妈和老公的手,哭着说,太疼了,我受不了了,能不能不生了啊?但和别的母亲相比,这点疼痛还真是小巫见大巫,看着别的母亲怀孕时千辛万苦,生子时痛得死去活来,我总是忍不住弯了嘴角甜蜜蜜地想:我儿子是个孝顺孩子呢,从小小小的时候就孝顺……。

是的是的,1997年1月16日,鼠年的腊八,我又有了一个新的身份,我正式成为母亲了。我的天使降临人间。

儿子刚生下来时有着红红的唇,圆鼓鼓的脸,还有着别的孩子没有的长睫毛,他被放在我的左边推出产房,全家人都围过来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全然忽略了他旁边还在血泊里的我,而我也苍白着脸看着他傻傻地笑。当天下午,我依然不知疲倦地看着他,他的每一个举动都能引来我的惊叹,他轻轻地叹气,斯文地打哈欠……忽然我发现儿子的嘴唇上有血,天哪,他怎么了?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岔了声地喊老公去叫大夫,大夫仔细检查了孩子,又检查了我,然后疑惑地问我:“你不疼吗?他唇上是你的血,他把你的乳房吮破了,你不知道?”哦,感谢上帝,出血的是我,我的儿子是健康的!原来为了早点有母乳,也为了让孩子早点会*,医院要求妈妈们一生下来就要经常有喂奶的动作。我和儿子都严格执行医院的规定,所以才吮出血了,谢天谢地,虚惊一场。我对儿子的关注居然使我忽略了自己的疼痛……。

这可能是母亲的本能吧,作为母亲,我愿意把属于我的万千宠爱都给他,我愿意给他我的所有,他是我的天使。

我想每个母亲都是这样,无论她曾经怎样娇气怎样少不更事,当她成为母亲后,孩子首先就教会了她什么是爱,什么是毫无保留的无怨无悔的爱。

儿子教我怎样做母亲

成为母亲之后的日子,用一句话形容就是痛并快乐着,用两个词形容就是忙碌和充实,有好几年最想说的话就是:我想睡觉,我要睡觉,我是睡觉呢还是睡觉呢还是睡觉呢?但是没有时间睡,在儿子的引领下,我迅速成长,学习怎样做母亲。

儿子用哭声告诉我抱他的姿势不正确,用满足的叹息告诉我他吃饱了,用安静的睡眠告诉我他很舒服,用挥舞的小拳头告诉我他很快乐,用新学会的翻身告诉我他很棒妈妈也棒……我用心体会他的所有,不断地进步进步再进步。书上说月子里母亲吃咸了对孩子不好,我就整整一个月几乎一点盐也不吃;书上说多吃猪蹄奶水才好,我就闭着眼睛吃没有盐的大猪蹄;书上说要经常给孩子立起来,我就不顾月嫂的大呼小叫,笨手笨脚地把他立一会儿,看他的反应比书上说的还适应,就次数稍多一些;书上说4个月时应该在婴儿床上吊个玩具,刺激孩子的视觉和抓握能力,我就想方设法把玩具吊起来,经常换不同颜色、大小的玩具,有时候还把自己的手或脸“吊”在玩具旁边,让儿子看和抓,他会咯咯地笑个不停;冬天给孩子洗澡,为了能暖和一些,我宁愿把大澡盆放在卧室暖气旁,然后从卫生间一小盆一小盆端水倒进澡盆,洗澡后,把孩子擦干裹好安顿好,再一小盆一小盆端出去倒掉,然后再把地板上的水用抹布擦干净,天天如此,腰都快累断了也毫无怨言。

儿子给了我母亲的身份,也给了我释放母性的机会,我学会了去爱,学会了照顾别人,学会了因为别人的快乐而快乐。整个产假期间,我的世界里除了儿子没有其他,老公心疼我,硬把儿子送到奶奶那儿几个小时,拉着我去“放风”,看着天上的星星地上的霓虹还有闪烁的车灯熙攘的人群,我恍若隔世,以前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整天想着旅游、跳操、逛街的娇娇女哪去了?好像离我已经几个世纪那么远了。我现在只剩下了一个名字:母亲。

坐公交车抱着孩子去上班

做母亲还是做工程师?这个问题如果现在问我,我会马上而且坚定地给出答案:既做母亲又做工程师,都能做好。但在当时我还是没有这个自信的,当四个半月产假结束时,我为难了,上班的话,没人带孩子,家里四位老人都上班且都非常非常忙,他们都是五十年代的大学生,公公婆婆都是清华大学毕业的,而且我还坚持母乳喂养;不上班的话,单位里正进行一场变革:用电脑绘图取代针管笔和图板画图,如果我不去上班,那意味着我将来要自己自学电脑而且还会一定时间内被边缘化,明年我要评职称,需要做项目,不能没业绩。

这里我要感谢我的儿子,他是那么乖巧、快乐和省心,他使我有勇气下决心抱着他去上班,到班上后把他送到单位附近的托儿所,按时去托儿所喂奶,上班时间就高效率地设计、画图、学计算机、学软件,下班后再抱着他坐公交车回家,回家后给他准备辅食,给他洗澡,给他讲故事,哄他睡觉……,都不记得有多少次自己忘记吃饭了。

让人欣慰的是儿子是托儿所里最小但最愿意笑的孩子,虽然第一天我走的时候他大哭不止,再见到我时更是哭得肝肠寸断,但他很快就明白了一会儿妈妈会再来,就不再哭闹了,而是在我快去的时候想办法爬到离门最近的地方等着我,给我大大的笑脸,我走的时候不看我,专心玩我给他的瓶盖积木。

半年时间,我们就是这样一起上下班的,在这期间,他学会了坐,学会了爬,学会了叫妈妈,学会了看着车窗外的风景对我笑……儿子十个半月的时候,我的母乳根本不够他吃了,一晚上要起来七、八次,记得一次太困了,喂了他之后就睡着了,没有把他放回小床上,结果他滚到地下去了,把我和他爸爸都吓醒了,他却在地上睡得香。除了母乳之外,儿子不喝其他任何乳制品,牛奶奶粉都不喝,只吃辅食,怕他营养不够,只好狠狠心彻底给他断了母乳。断母乳那几天,据他奶奶说,儿子每天就一个任务哭,并拒绝所有液体,后来累得哭都哭不出来了,哭着睡,睡醒了接着哭,折腾了快一周,从未见他如此闹人,他从来都是个脾气好的乖孩子,这下让大家见识了“老实人”发脾气。再见到我的时候,用小手搂着我的脖子,把小脸藏在我的颈窝里,那一刻我感觉很温暖,觉得和儿子贴心贴肺的。断了母乳后在家附近找了一对慈祥的老夫妇照看他,我把他送到老夫妇家,晚上下班再接回来,结束了娘俩儿一起上下班的生活。

上班后我曾对同事笑言:你们看吧,我会是个敬业的好员工,会和从前不一样,我从带孩子这件事上学会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责任心、有耐心还要有不求回报的付出精神,并体验到了成就感,这些都是以前没有过的,都是儿子教给我的。他们都笑,其实我说的是真心话,而且孩子的成长日新月异,容不得半点偷懒、推脱、拖延,必须咬紧牙关,努力努力再努力。这也是儿子教我的。

儿子不仅教我怎么做母亲,还教我怎么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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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阅读,爱上“写作”(1)

屈指算来,我“读”书已有近十年了。小的时候,我每天晚上听妈妈讲故事,不然我睡不着觉;大些了,就自己看拼音和画;刚认字的时候,我自己看小儿书;认字多些了,就开始看真正的连环画了……直到现在,我已可以看小说之类的了。

我读过的书中有很多本我都觉得非常好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我看第一本《三国演义》是一本两三厘米厚的连环画,现在我爸那两本共有四五厘米厚的半古文半白话的原文正版《三国演义》,我也看了三四遍了,越看越爱看,越看越觉得有趣。我还声称要把四大名著的其他几本也看到这个地步,实实在在是因为我在读《三国演义》的过程中受益匪浅,别的不说,就说夏天的夜晚吧,我常常和爸爸妈妈出去散步,边散步边讲历史,当讲到3国时期的时候,他们已经需要经常向我请教了,我很有成就感。还有,我读名人传记时,那更是感慨万千,收获多多。总之,通过读书,我觉得我在生活中说话变得有趣了,写作文也变得容易了……在书中我既获得了知识,也获得了快乐。由此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句话特别有道理,我自己就在读书中有很大收获。多读书,读好书,这个道理我是永远不会忘的。

这是儿子小学里的一篇作文,我看了后很是欣慰,孩子爱上阅读,这是一件受益终生的事情。

如他作文里所言,他小的时候讲故事是我们俩儿的必修课,不讲他睡不踏实,《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黑猫警长》《小王子》《昆虫记》《鲁滨逊漂流记》《神秘岛》《格兰特船长》等等,各种深浅各种版本的书,几大箱,天天讲,大概讲了有两个一千零一夜吧。

讲的时候,结合他的生活用他能理解的语言给他解释很多故事里出现的常用的词、常见的事还有典故,这个环节非常重要,他能获得比故事书多得多的东西,包括“大道理”,也算是互动环节吧。讲的时候声情并茂,孩子的收获最大,他碰到相同情境时会模仿,而且对于朗诵有很大帮助。儿子现在已经13岁了,从小学到初中,朗诵在班里一直是受到表扬的。

他3岁的时候,我考上母校MBA,无论是考前复习还是后来念书还是最后写毕业论文,不管多忙多累,从未耽误给他讲故事。考前复习的时候,下班忙完家里的事后,8点45准时给他讲故事,之后他睡着了,我起来看书到12点,有的时候就太累了,讲着讲着会睡过去,他会用小手轻轻推我,然后目光炯炯地看着我说:“妈妈刚才讲错了,黑猫警长还没来呢”。

因为他的认真,因为我的坚持,儿子爱上了阅读。

儿子看书不挑,什么书都看,看什么都津津有味,看什么几乎都可以做到一卷在握,可忘寝食的境界。现在他读初一了,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去图书馆和书店。涉猎也相当广泛,科技类、小说类、历史类无所不包,因为书看得多,所以他的知识面很广,人也很风趣,这样在收获了知识的同时收获了自信也收获了友谊。

这里要特别提到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外文名: Agatha Christie)的书和当年明月的书。我喜欢阿加莎的书,先后买了十几本,从未想过儿子会爱看,因为是英国人名,英国的风俗习惯,英国的语言习惯,其所有悬念都在最后揭开,而推理过程对于儿童来说是过于严密了,看过电影《阳关下的罪恶》和《东方快车谋杀案》的人都知道,那么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利益关系,还有那么精准的时间配合,对于一个儿童阅读者来说应该是晦涩的或者是枯燥的,但儿子跟我一样爱看,还能和我讨论得津津有味。我想也许是我的热爱引起了他的兴趣?能与我讨论故事情节应该也是兴奋点之一,当然还有书本身的精彩和我的遗传基因。由此可见,家长的爱好和兴趣能对孩子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合格的家长,应该拥有自己的爱好,而不是只陶醉于为了家庭“牺牲”自己。

爱上阅读,爱上“写作”(2)

儿子三、四岁的时候我因为不脱产读研,所以在家免不了要见缝插针地看书写作业,时间久了,儿子也学会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找出他喜欢的书高高兴兴的看。可能他看妈妈老是这么“玩儿”,所以他也学着玩儿,玩着玩着就有了兴趣。很多时候当他问我为什么的时候,比如人为什么要睡觉?为什么小孩要睡午觉,妈妈不睡?金鱼睡觉吗?我经常在告诉他为什么之后加一句,书上说的哦。

关于儿子的识字,我好像没有刻意教过他,只是平时看见什么就指着念给他听,讲故事时碰到白天看见过的字,会指给他看;家里贴着汉字英文卡片;领他下楼梯时会数数,中文一遍英文一遍;坐公交车时,会读站牌;看见警察,会告诉他,这个叔叔跟黑猫警长一个职业;看见外国人,会告诉他,格林童话故事里的人大部分是那个样子的,地球是圆的,他们生活在地球的那一边。不管他懂不懂,都讲给他听,然后给他推荐几本书,从书里找到讲过的东西的关键词和画,再让他自己看。他上幼儿园后也学了些字,再加上他以前就认识的,在街上就能读不少标牌了,认字热情高涨,也因此闹了不少笑话,4岁时带他到超市买东西,事先告诉他我们要买什么,让他帮着找,结果在超市里儿子用清脆的童声大声喊:妈妈,我找到傻乐牛奶了!一时间周围人都看着我们笑,原来是奥乐牛奶;还有在公交车上,儿子指着路边一个大大的牌子大声念:寒容加非,然后问:“妈妈,什么意思啊?”我定睛一看,是赛客咖啡,一个也没念对,给他解释什么叫咖啡,赛和客都什么意思。还有一次我和他爸爸随便聊三国里曹操和荀彧的关系,儿子一直一言不发,我们很奇怪,就主动问他:你觉着荀彧这个人怎么样?儿子嗫嚅着:我才听出来你们说的是谁,他叫荀彧啊,我一直叫他“苟或”来着……这样学的字儿子印象深刻,长大后还时不时拿出来自嘲一番。

当年明月是《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现在是儿子的偶像之一。应该说《明朝那些事儿》给我们全家做了一次明朝历史的“科普”,由于写得轻松诙谐,所以容易阅读,容易记住,我们饭桌上话题经常是这本书里的人物和语言,大家都忍俊不禁,儿子在生活中也经常提到这些明朝的人物,比如朱重八和朱木匠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两个人,好像他们就是他们班同学似的。更有趣的是儿子喜欢上了当年明月的叙事方式,开始了自己的“文学创作”,他着手写一部小说,科幻题材,外星球的几大集团之间的争斗,人物名称来自同学的真名和绰号,争斗中有明争和暗斗,其中间谍和情节的安排让人想起阿加莎的手法,但整个作品的叙事风格却是当年明月的。由于课业繁忙,小说只写了三章,虽然儿子中学的作文成绩实在不敢恭维,已经成了拖后腿的科目了,但这部小说的开头还是蛮吸引人的。我相信,有这样写作愿望的儿子,他的作文总有一天会写好的。

应该说给孩子讲故事培养他阅读的习惯,当初也并非我有意为之,我一直都在磕磕绊绊地学着做母亲,在最初的阶段是没有那么多筹划的。讲故事是孩子本身的需求,也是我个人的习惯和爱好使然。我个人的成长经历中,父母培养了阅读的习惯。书籍在我的成长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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