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白积压了整整三天的怒火,终于还是在此刻爆发了。
猛然一下将手里的白瓷碗摔在地上,登时四分五裂。
吓得正在舔粥的小白狗,夹着尾巴嗷呜嗷呜地乱叫。
林墨白为的并不是区区一碗薄粥,从始至终都不是区区一碗薄粥!
而是小景对他的态度,还有对林惊鸿的态度!
那妇人也吓了一大跳,瑟缩着肩膀,战战兢兢地道:“粥……粥没了,公子若是还想要,我去给公子煮,成……成吗?”
这些村民们都明白,便是眼前这位锦衣公子,出钱出力为他们重建家园。
遂根本不敢得罪,连忙要去生火,打算再去煮一锅米粥出来。
还一叠声儿地求着,请林墨白不要生气。
小景拦了一把,摇头道:“不必了,他这火是冲着我来的,大婶先回去吧,我不会有事的。”
“这……”
那妇人不甚放心,可见小景坚持,也只好先抱起受惊的小白狗离开了。
等人走了,小景也没搭理他,自顾自地蹲下身去,用竹刷将铁锅清洗干净。
如今天热,饭菜都放不住的,要是不收拾干净,食物便会发臭。
他什么都没有,一没钱财,二没家室,又觉得自己很对不起这些村民。
只能多做一些活,心里才能好受些。
林墨白冷着脸,沉默不语,一直盯着小景。
见他捋起衣袖,手里拿着一根竹刷,在那个黑黝黝的铁锅里,反复刷洗。
米浆混着脏水,沾在了他的手背上。他竟然也没觉得脏,一个人默默做事。
这种粗活,在林家都是最下等的婢女才会去做。
还有小景身上穿的衣服,这是什么破烂东西?
灰扑扑的不说,布料一看就是最下等的,边边角角都被磨出了线头,什么花样款式都没有,一看就是拿别人穿旧了的衣服,再缝缝补补改改,又拿给小景穿了。
小景没有束发,只用了一根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破带子,把头发扎了起来。
脚下穿的鞋子也不好,还沾了不少泥点。
更莫说什么玉佩香囊锦带,要什么没什么。
若不是模样生得还不错,同山沟沟里出来的村野莽夫没什么不同了。
不过,若是再纵容小景在外头流浪,不用太久,至多半年时间,小景混入穷乡僻壤间,与此间凡人再无任何不同了。
没准还要沾染一身的市井气,原本名声就不好,不干不净的,若是再因为贫贱,行出了什么有辱门风之事,姨娘在九泉之下,又如何能够安息?
“别做了,脏得很,快把东西放下,手擦一擦,我有话要同你说。”
林墨白凑上前去,掏出一方丝绸面料的手帕,遥遥递了过去。
目光不由又望向了小景脏污的双手,还有浆洗得发白的旧衣。
再看看自己从头到脚光鲜亮丽,锦衣玉带,就连手里的帕子都雪白干净。
好像连鞋底都比小景干净很多。
自己站在这里,和周围的一切都显得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