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古勇复没有心情去享受这些,他的脑子里全是关于英灵的问题。
想想真不可思议,死了一千八百多年的人,化作亡灵附身在现代人的体内,苏醒后就吞噬原主人,占据身体,从而获得第二生命,而且还不止一个人。他们自称“英灵”,在现代社会中扎了根,还建立了团体,不敢想象如果这群人一起闹事,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而最难想象的就是这种事还发生在自己身上。
吞噬自己体内的英灵,才能得以存活,可谈何容易,徐庶说在一万人里成功吞噬英灵存活的,仅仅只有一个人,万分之一的机率,而且这个数字并不准确,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绝望的数字啊!
“怎么,古小友没信心?”
回想起徐庶临走时说过的话,似嘲讽,又似激励。
“有没有信心?哼!”
古勇复将床桌上的饭菜端起来,大口大口往嘴里扒,真有气吞山河之势,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个病人该有的胃口。
信心?我古勇复从小是孤儿,生不靠父母,活不靠旁人,不管是读书还是生活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争回来的,不光如此,我还有更大的理想与抱负,我要成为人上之人,要有权有势,组建一个不愁衣食的家庭,活出自己的人生,活出自己的价值。
信心?我古勇复从来都不缺信心,万分之一的机率?哼,就算是亿分之一,千亿分之一,或者零机率,我也不会放弃,我会凭自己努力创造出来!
英灵?
哼!不过一介孤魂野鬼,不管你多厉害,只要挡在我面前,我就要你魂飞魄散,如果这是我的命运,我就逆!天!改!命!
滨江路,是市升级地级市后建成的,因滨临清江河,故名。主道宽阔,环绕整个市,支道四通八达,可通城中任何地方,自从这条路建好,市的交通也好了很多,而且路边环境幽美,到晚上时,不少年轻男女在此散步谈心,还有一些老太太老爷子在广场上扭秧歌,男女老少,其乐融融。
现在是下午六点钟,已经有不少人吃过晚饭出来散步,可一副不太雅观的画面影响了不少人散步的心情,众人目目相觑,指指点点。
“呕”
张飞站在路边,左手扶着电线杆,右手撑着膝盖,猫着腰,嘴里还发出一些特不雅观的声音。
“呕”
徐庶站在一脸上海大众帕萨特的车边,看到周围行人鄙夷的眼光,不经脸上泛红。“翼德兄弟,我的车才开40码不到,你是不是太夸张了点?”
没错,张飞晕车了,而且吐得很厉害。“俺说了,俺最受不了这些交通工具,我一上车胃里就闹腾,都说了我们走路不是很好吗,又耽搁不了多少时间。”
“我们已经耽搁很多时间了。”徐庶没好生气,道:“当年你骑马时,怎么没见你晕啊?”
“马又不是交通工具!”张飞转头大喊道:“战马是将士的第二生命,怎是这些破铜烂铁能比的,呕”
“行了,我总不能给你弄匹马来吧。”徐庶从车上拿了瓶纯净水给张飞漱口,然后又递上一包纸巾。“算了,反正也不差这点时间,到路边休息一下。”
“呼他娘的,舒服多了。”张飞靠在人行道边上的扶手旁,一口气将手里那瓶水喝得干干净净,然后将空瓶随手一抛。
徐庶将车靠边停好,走了过来,将张飞扔在地上的空瓶捡起来,扔进垃圾箱。“我说翼德啊,你觉醒也有一年多了,怎么还是一副当年的做派,一点都没个收敛。”
“收敛啥?”张飞哼道:“爷爷我就这脾气,心直口快,有啥说啥。”
徐庶叹了口气,无奈道:“你要知道,我们现在已经不是在古代,这里是2012年,有很多时候要多注意你的言行,免得暴露自己,暴露组织。”
“知道了!”张飞极不耐烦,抱怨道:“这是他娘的怎样一个世界,处处要注意,连说话都不让人说痛快了。’
“你就别抱怨了,你才来这个世界多久,两年不到,我都在这里生活了十五年了。“徐庶笑道。
“话说回来,徐先生,你也真能耐,这种鸟地方你也能适应这么好,把自己弄得跟个现代人一样。”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徐庶无奈道:“毕竟日子还是要往下过,既来之,则安之,随缘吧。”
见徐庶如此感伤,张飞也不谈这个话题,道:“徐先生,你说那小子身体里面是谁啊,居然这么厉害,我检查了牛金那厮身体的时候,发现手脚关节骨头粉碎,表面上找不着任何伤痕,明显是用暗劲造成的,他娘的,俺全盛时期都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