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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2页)

到了此刻,许海风哪里还有心思参加什么酒宴,只是这场筵席是专门为他而办,在情在理他这个主角都不能早退,只得打起精神,应付起来。歌舞一罢,场上气氛顿时热闹起来,这种筵席还有一个很大的特色,就是敬酒,许海风这一席有林婉娴这个大美女,自然是众人群起攻之的对象。好在他体质特殊,别人是越喝越醉,而他喝起酒来却是将酒精转化为体内的营养,越喝越是精神。

方家举办的筵席之上,起码有半数是有军籍在身,这些军中汉子,十之八九嗜酒如命。见许海风喝起酒来就像喝白开水般一样爽快,无不动了好胜之心,就算是原先不打算敬酒的人也举起酒杯来敬上一回。开始之时,众人还不觉得什么,只是觉得他的酒量很好,但是随着敬酒的人数一多,看见许海风一杯接着一杯,来者不拒,除了面红过耳之外,竟然未有丝毫不适,无不相顾变色。

若是换作许海风修习静心诀之前,他也无法一次性喝下如此之多的美酒,但自从修炼了静心诀,配合上他那能够将酒精转化为精气的特殊体质,喝酒对于他就是在进补,多多益善。只是水喝的多了,如厕的次数也未免多了一些,不太雅观。

终于当大厅中几乎所有人都敬了起码一遍后,他们不得不承认许海风酒量如海,无人能及,除了几个死心不改的已经趴在地上外,再无人敢上来自讨没趣。

筵席结束之后,许海风醉醺醺的向方令天告辞,方令天见他喝的如此之多,只好交代他好生修养,然后放行。其实许海风这醉态倒有七分是假,只是任谁见了他面前那成排的空坛子都不会有所怀疑。

回到居所,许海风私下找到蒋孔明,第一句话就是:“我要杀程英杰。”

蒋孔明大奇,但是看到许海风坚定的眼神,便不再劝阻,答应为他全力策划。

交代完毕,许海风回到房间打坐运气,修炼静心诀。他喝了那么多酒水,也是微有不适,倒不是说喝醉了,而是喝了太多的水,消化不了。不过,静心诀确实是天下间一等一的奇功密艺,几个周天搬运下来,感觉好了很多。而且到了此刻,许海风已经习成内视之术,他的精神专注于体内,发现喝过酒后,经脉内似乎多了许多一点一点的细小凝聚物。一旦他情绪激动,这些凝聚物就随着血液涌向大脑,随后他就会头脑发热,行事不再瞻前顾后,只凭意气用事。

然而,一旦运起静心诀的心法,真气每运行一次,总能带走一些凝聚物,回归到丹田大穴继续温养。他的丹田,就像一个能够融化万物的大熔炉,不断烘烤凝练,将这些凝聚物逐一炼化,转化为本身的内家真气。然后,真气再次运行一个大周天,将经脉内的凝聚物席卷一部份回归丹田。如此周而复始,他的真气高速增长,短短一晚的修炼足足抵得上普通人一个月的苦修。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是心中自有感应,许海风收功起来,发觉天已大亮。虽然一晚上没睡,但他却觉得精神充沛,浑身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力气,恨不得找人来狠狠地干上一架。他想到就做,叫来林长空,二人拉开架势,对练起来。只是林长空是何等功夫,不但功力精湛比他还要高出一筹,而且招式运用,对敌经验更非许海风这个武学菜鸟能够比拟的。只是许海风还有自知之明,早就吩咐过林长空只守不攻,才堪堪打了个平手。

直到许海风过足了瘾,才停了下来。一阵剧烈的活动之后,出了一身热汗,反而觉得神清气爽,状态更佳。

原来练武是这么容易的一回事情啊,听林长空的评价,他现在的功力已经相当于江湖上一般的二流好手了。想想看,他练静心诀才几天功夫就有了如此成就,那么成为一流高手,甚至是顶尖儿的宗师级高手也是指日可待。许海风看了眼林长空和安德鲁兄弟,他们那么大年纪了,怎么还只是一流高手的境界,练功夫练了那么多年,都练到狗的身上去了。

他这是饱人不知饿人饥,错非是他那独一无二的特殊体质,能够将酒精直接转化为体内精气,而且狗屎运好到极点,学到了能够快速炼化精气的功法静心诀,二者合一才造就出如此奇迹。其他的武者,光是凝练真气就要耗费半生的功夫,那还得要战战兢兢,无一日放松,才能有所成就。

每个人的体质不同,适合修炼的功法也不尽相同,运气好的,能够投入明师,学到适合自己体质的功法,才有机会登上武道的高峰。而那些学了不适合自己体质功法的人,任他资质再好,悟性再高,也是终生无望成为一流高手,更不用说什么宗师级别的超级大佬了。

不过,此刻的许海风只是功力到了,但其余方面依旧还是一个菜鸟,真要与一个二流好手放对,只怕是凶多吉少,所以才拉林长空每天来当陪练。以免自己眼高手低,空有一身好功力,却无法发挥出来。

就在许海风洗刷完毕,蒋孔明出现在他的面前,只看他略显憔悴的面容,就知道一晚未睡。然而他这一晚的劳累并不是毫无成果,他已经定下了如何诛杀程英杰而不引起其他人瞩目的具体方案。

第二部 扬名京师 第四十六章 伏击

三天之后的傍晚时分,许海风邀请方向智等几个谈得来的朋友来到一处烟花之地寻欢作乐,随行的还有林长空、哲别和秦勇三人,以及十余名护卫。

而就在此时,程英杰率领十名家将急匆匆地赶向京城最著名的一处青楼——逸仙居。他一边凭空抽动着马鞭,一边不住地咒骂着。如果是平时,他早就到达逸仙居并与那里的花魁仙儿小姐亲热了。

但今天不知走了什么霉运,二队异国商人的车队撞在了一起,更让他郁闷的是,大汉民族爱看热闹的天性使得围观者潮水般拥了上来,拥挤的人群将大道彻底杜塞,他程公子被夹杂在人群之中,动弹不得。虽然他有一生好功夫在身,但这里可是京师重地,不是他在南方的老家,任他胆子再大,也不敢在青天白日之下施展轻功。

指挥着众家将,慢慢挤出人群,他们也不敢随便抽打围观的人群。京师里有一句笑谈,随便一块石头砸下去,就能砸到一个二品官,这句话虽然有些夸张,但可以看出京师重地,高官如云。

天知道,在这里的观众中是否就有几个乔装打扮的官家子弟。京师的治安是大汉境内最好的,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所有人都心存顾忌,不敢恣意妄为。不像一些地方势力,可以在自己的地盘毫无顾忌的行事而无人敢来追究其责任。

前方是人山人海,想要直线通过那是不可能的,好在程家在京师经营多年,对于一些道路还是心中有数的,程英杰退而求其次,带领众人绕了个大圈子过去。只是此刻天色渐晚,想到仙儿小姐在床上委婉动人的浪叫,他就心痒难挠,挑了条最近的小路钻了进去。这条路是最近的,同时也是最偏僻的。但他自诩武功高强,身边更是带着一位一品高手,也就不再将这点危险系数放在眼中。

就当他们一行人马上要走出小巷子之时,一阵机簧弹动之声传来。程英杰等人都是历经战阵的程家精锐,其中无一庸手,他们立即知道这是弩箭发动之声。立即反手抽出兵器,挥舞格挡起来。其中二人更是用身体护住了自己的小主人。然而这阵箭雨又疾又狠,还是有三人被弩箭击成重伤,倒在地上,不住呻吟、

从二边围墙上跳下十来条身影,围攻上来。程英杰是程家当家主的幼子,最得其父疼爱,身边有一护卫更是程家旁系的一位长辈,号称拐子程家晖,武功之强,已是江湖一流高手。此刻他临危不惧,将程英杰护在身后,双掌一翻,一枚铁杖横在胸前,舞出一片杖影,将射来的弩箭一一拨落。

“小公子快走。”程家晖知道对方有备而来,不可恋战。一拉程英杰的手,不退反进,想要从正前方杀出一条生路。程英杰抽出宝剑,挽了个剑花,紧随其后。其余护卫不顾自身安危,拼死守护在后。

程家晖一身功夫大都在这一杆铁杖之上,挥舞起来,当真是有万夫不当之勇。他横扫竖劈,瞬间震飞三人,只是他表明风光,却是暗暗叫苦。他这几杖都是全力施为,挡路的蒙面人虽然被杖上的真气震退,但却并未受伤,可见起码都是二品以上的好手,而且这些人悍不畏死,稍退既上。他根本不必回头,只听那数声熟悉的惨叫之声,就知道在身后围堵的蒙面人身手绝对不在前面这几人之下。他心中越来越惊,这些高手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怎么以程家的消息网就从来没有听说过。

但此刻容不得他考虑那么多,只有奋起精神,全力拼杀,才有一线生机。

程家晖一步一挥杖,踏着坚定的步伐稳定的前进,只要再向前十步,就可以走出小巷,那时地势空旷,逃生的几率将大大增加。何况这里是京师重地,既然发生如此惨烈的激斗,城防军很快就会到来,这些刺客再厉害,遇到正规军也只有退避三舍的份儿。

突然,三把漆黑无光的软剑闪电般向他刺来,他脸色一变,大吼一声,手中铁杖划出万千虚影,硬生生地将这三把剑全数挡了下来。但是这三把剑上所蕴含的功力非同小可,每一把剑传来的力道都令他身子一震,终于按捺不住,一口鲜血“哇”地一声吐了出来,一直前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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